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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走师尊安排的路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六日】在外面绕了一个大弯,我于去年年底又回到了原来一直工作的这座大城市。回到这座城市后,我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一定要在过新年和年初找工作这个空挡抓紧时间多学法,迎头赶上。短时间内,我便把师尊的所有讲法和经文都看了一遍。那一阶段,我头脑中装進的都是法,包括师尊后来的很多讲法,都又一次深深的打入我的脑海,使我感觉仿佛脱胎换骨一般。

在大量学法的同时,我也在仔细查找着自己为什么会被带动着离开原来一直稳定的环境。年初,我在网上便开始投简历。网上有人反映,投一百份简历,也很可能没有一个面试的机会,有些虽然有了,但也是一些搞保险的、甚至是些传销的等等乱七八糟的。金融危机给工薪阶层带来的冲击也是可想而知的,尤其去年年底我回到这座城市时,就感觉很明显。

我从法理上明白,这一切对修炼人不起什么根本性的作用。当时我两天投了十九份简历,投了以后继续学法。几天之后,陆续接到三个面试通知,我在第二次面试时,就被录用了,就是现在工作的这家公司。后面就没接到面试通知了。再后来,也很顺利的租到住房了,一切又都稳定了下来,好象自己没有离开过这座城市一样。

第二次面试时,也遇到过一个小插曲:当时部门主管和另外一个技术负责人在面试我时,一切都很顺利,认同了我的工作能力,薪资待遇也都谈好了,只差一个向上一级申报和录用以及发一个录取通知的形式问题了,并告诉我他的手机号,还说一周之内电话通知我。但之后的第六天,我还没有接到电话通知,便打电话过去询问。主管支吾了几句说,上一级觉的成本有些高,没有通过那一关,但他强调这确实不是他的意思,他对我面试时的表现很满意,还告诉我说公司在面试我之后录用了几个薪资稍低的员工。

我在电话里坦诚的和主管说:“既然情况是这样,我也很理解做老板的想法,因为我在前一年多里也自己做过老板,我会换位思考。我想,虽然我工作经验相对而言可能会多些,但到一个新公司,也应该从零开始,首先不能向公司奢望什么,只能对公司有所贡献,为公司创造财富,才会心安理得的得到报酬。我就按照你给后来面试员工的待遇吧,你看看怎么样,再帮我向你们领导沟通一下好吗?”主管当时就答应了。第二天,我便收到了公司文员的电话和录取通知邮件。

我在打电话给主管时,我心里已经明白。这也是我必须要过的一关,是我必须要去掉的一颗肮脏的执著心──妒嫉心。我离开这座城市出去想自己当老板的一些因素,大部份就是因为这颗心而起。

当时在原来的公司工作时,由于所在公司的那个部门是新成立的,我也属于那一批搞技术的元老级员工,和同事常常为了赶工作進度而经常加班。但这样忙到年底时,和我一起進公司的几个关系不错的同事却被部门上报上去,作为工作典型在公司年会上表彰和物资奖励了。我当时心里就很不是滋味,想自己也一样的为公司付出了自己平时的休息时间,在“关键时刻”就这样被领导“遗忘”。后来,我并没有重视去掉这个心,以致被旧势力一步一步的放大,才导致我离开原来稳定的工作、修炼、做三件事的环境。

现在,我为什么能够这么“顺利”的找到工作、这么“碰巧”的租到住房(当时也是租房高峰期),是伟大的师尊又一次将我从迷失后的危险边缘上将我拉回,让我明白了只有走师尊安排的路才能回家的法理,这一切都是师尊的慈悲。同时,也让我明白,如果在这个历史的宝贵时期,如果不知道精進,一些执著心被旧势力放大,从而不走师尊安排的路,就会走旧势力安排的路,就会脱离大法,甚至出现各种危险。

我在当时离开该城市后,时间一长,状态很不好,做三件事的重要性也被冲淡了,整天就是忙、累、烦,一堆堆的生活琐事所带动,表现也就不象个大法弟子的样子。这样离大法越来越远,就象个常人了。旧势力对常人是敢進行迫害的,就这样,一场危险就降临到我头上来了。我当时在建筑工地上低头捡东西时,一根中间连接起来的横架三间小住房的木料在一段滑下的同时,另一端径自打在我的头顶上。当时,我被打趴在地,疼的眼泪直流。当时很多人在场,他们让我一定得去医院,还说某某亲戚也是类似这样的,脑血管破裂而死。我头上起了个很大的肿块,但没听信他们的话。过了几天,包消了,也就好了。

在后来的那段学法中,我深刻明白,旧势力的阴险和恶毒,按照它们的私念安排着还修的有漏的大法弟子,甚至不惜失去大法弟子的性命而不顾。我也明白了,是师尊又一次为我的不精進而额外的替我承担了那么多;而当我通过学法后状态有所好转时,师尊又在梦境中鼓励着我,想着这些,我泪流满面。

通过本文,我想通过自己惨痛的教训告诉同修们:只有踏踏实实的走师尊安排的路才能回家,其它的路都很危险,决对不是我们的回归之路。同时,也借这次法轮大法日向我们伟大的师尊问好:师尊,谢谢你,是您无量无际的慈悲,倍加珍惜着在修炼路上迷失的法徒。弟子唯有知精進,以表谢师恩!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9/6/2/107934p.html)

成文:2009年05月12日  发稿:2009年05月16日  更新:2009年05月16日 08: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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