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五日】山东胶南市伪法院4月8日上午9点在一号大厅,对大法弟子邵星宝非法庭审。事先伪院不通知邵星宝家属,家属在多方打听后才知道非法开庭的消息才及时赶到。
邵星宝的妻子质问审判长为什么不通知家属时,审判长刘金仁搪塞说找不到邵星宝的家,邵的妻子反问:珠海路派出所能找到我的家,你们怎么能找不到!刘金仁无言以对。
山东胶南市大法弟子邵星宝,二月二十四日遭到北京路派出所的恶警绑架,一直被关押在看守所了。其家属曾多次到北京路派出所看守所及公安信访办要求见人,并要他们把抓人的理由给个正当的说法,均遭到邪党人员无理的拒绝。
在4月8日的非法庭审中,有十几人参加了旁听,当地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邪恶组织“610”来了4人,心虚的坐在大厅的后排位子上。所谓公诉人读了在邵星宝家中非法抄到资料,包括大法书籍、神韵、九评光盘、邮票及孩子的学习物品,均作为所谓证据,指控邵星宝犯有“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邵星宝的妻子为邵星宝做了无罪辩护,辩护词中说,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指控邵星宝不成立,看不到邵星宝具有“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目的和动机,究竟破坏了哪部或哪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破坏到什么程度?影响多大?是既遂还是未遂?有什么样的危害性?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无论是否属实,无论数量多少,这些证据都不能证明邵星宝故意阻挠和破坏某部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因此不得以此罪名对他进行拘留、逮捕、起诉、审判,否则就是错案。请法庭立即判邵星宝无罪并当庭释放。
邵星宝的妻子还给“六一零”人员及相关的人员看了自己写给胶南市公检法人员的一封信和致检察法院审判长的控告信。邵的妻子在控告信中说,二月二十四下午三点,来了两个不明身份的人找邵星宝,邵星宝叫他们出示证件时,一人说,不需要证件,又说,证件马上就到,随后打了电话。后来又来了四个着便衣的人强行扭打邵星宝,整个过程粗暴野蛮。随后又抄了家,绑架了邵星宝,临走时有一人出示了一下证件,他父亲才知道是北京路派出所的人。二十五日下午,邵星宝的父母在家,又来了四五个人,叫两位老人从床下找东西,什么也没有找到后,就把两位老人推出门外,在屋里进行了所谓的补证。所以对检方所出示的证据,家人表示疑问,要求审判长认真调查此事,并作出公正廉明的判决。
非法庭审进行了一个小时左右,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邵星宝戴手铐脚镣被恶警押回了看守所。
邵星宝因为不放弃自己对法轮大法的信仰,曾于2002年5月6日被判长达8年的重刑。在经受了5年半的牢狱之苦后,刚与家人团圆一年多,现在又遭此厄运。在他的被迫害的消息发到网上之后,不断得到正义人士的支持,公检法的官员们不断收到真相的电话和短信,给他们选择未来指出了一条光明之路。希望正义之士们继续伸出援助之手,帮助邵星宝早日脱离魔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