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3/17/197307p.html
【字号】  
青岛十三位大法弟子陆雪琴等遭迫害概况(图)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七日】2009年3月10日至13日,中共邪党兴师动众的在青岛市大山看守所上演了一出践踏自己制定的法律的恶劣丑剧。3月10日上午,那些没有自由思考权利、准备或正在出卖良心、人格低下的中共610恶人、中共便衣特务、部份荷枪实弹的中共武警、国安与公安恶警、“法庭法警”(其中一名持枪)、“法官”、“检察官”以及被安排来参加占位并“旁听”的人员共二、三百人,加上约五十多辆警车、便车,几乎将通向看守所的600多米路布满。他们掩盖心虚、伪装强大,拦截、恐吓群众,只为了非法审判十二位为了讲清真相、唤醒世人而付出巨大牺牲的善良大法弟子。


荆奉莉

李全福

梁丽军


刘连军

孙丽萍

尹信晓


张守伟

郑晓强

2008年1月25日至2月底,青岛市大法弟子荆奉莉、陆雪琴、郑晓强、郭志强、徐智峰、李全福、刘连军、尹信晓、梁丽军、孙丽萍、熊先咏、张守伟、李涛等13人(另外还有大法弟子孙力等人),被青岛市、山东省、北京各级邪党610与公安、国安部门,指使市北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和各派出所非法抓捕。

邪党恶人为了掩盖迫害的残酷性、降低国际关注并给律师辩护制造困难,操控青岛市北区检察院、法院多次任意分拆、非法重新起诉、重新受理,从开始13人为“同一案”,到后来13人被或俩俩或单独的分拆为9个“案件”。辩护律师与家属已经就此分别向各级公检法与监督部门投诉控告。但中共邪党人员以“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嘴脸不顾他们的强烈抗议,于2009年3月10日上午分两场对荆奉莉、李涛、李全福、郭志强4人非法开庭,又于3月12日、3月13日分六场对刘连军、梁丽军、孙丽萍、张守伟、熊先咏、徐智峰、郑骁强、尹信晓8位大法弟子和家属非法开庭。为抗议和谴责法庭的非法性,家属与律师决定:律师应拒绝出庭,只向法庭递交“拒绝出庭声明”,不配合庭审表演。

在每场仅半个多小时的开庭时间里,“法官”田怀安和王戈、“检察官”吕强屈从邪党恶人意志,照本宣科,演出“独角戏”,草草收场。

一、践踏法律的所谓“法庭”

回放几个所谓的“开庭”闹剧镜头:

1.为了制造恐惧并掩盖自己的心虚,邪党人员在通向看守所内“法庭”的600多米长的路上,连设四道关卡,每道关卡都有十几甚至几十个警察把守,并配有恬不知耻自称“群众”的十几个便衣特务捣乱。另外沿路还有很多警察、便衣横行霸道,路边、墙头和山坡上还有警察录相、拍照。第一道关卡不让车辆通过,关卡里面却排满警车。第二道关卡只允许律师与两位家属通过,而邪党安排来占位“旁听”的政府人员却畅通无阻。第三道关卡设在第一看守所的铁门外,由一群恶警、便衣把守,其中一人手持防暴枪,并把枪口指向欲参加旁听的荆奉莉的家属--一位七十多岁的瘦弱的老人,不许其通过,老人不怕他,质问:“你警察吃老百姓的饭,凭什么把枪口指向老百姓?!”(最后律师找“庭长”交涉才将老人带入)第四道关卡设在看守所内的“法庭”门外,进行歧视性的搜身检查。

2.有一群“法庭的法警”拦截律师,要求看证件。律师质问:“我是来看守所会见当事人的律师,你是法庭的法警,你有什么权利拦我?你有什么权利管到人家看守所的地盘上来?我也要看你的证件!”另一位律师把这警察的证件照了照片,一些警察围上来抢相机抹照片未成。被拍照片的那个警察害怕了,苦唧唧地说:“我也就是为了挣一口饭吃的”。

3.一群便衣特务象傀儡一样过来围住几个律师骚扰,一边伸手往律师身上掏掏摸摸,一边嚷嚷:我是群众,我就是看不惯你们这号人!律师一句话把他堵住了:你看看这里这么多群众、这么多关卡,哪有象你们这些“群众”一样来回通行无阻的?

4.李全福的律师接到的“开庭通知书”上写的开庭时间是10点半,实际非法开庭时间是9点半,提前一个小时但未通知律师。律师拿出“开庭通知书”对证时,“法警”谎称核对、拿走该通知书,一直不予归还。该“法警”涉嫌毁灭证据。

5.几位律师去市北区法院递交十一位律师共同签名的《抗议法庭非法受理暨拒绝出庭声明》时,法院里除了少数几个在应付工作之外,已找不着人,都去把守看守所去了,哪有“闲工夫”正常工作?放着份内的工作不做,却兴师动众地去迫害大法弟子,这还是“人民”法院吗?市北法院是邪党评选的“全国优秀法院”,就是因为迫害善良老百姓而“优秀”吗?接触律师的法院人员也都对如此迫害法轮功流露不满,对法院因受指使和压制而参与迫害、违法受理、执法犯法的行为显出窝囊与不情愿的神色。

除了多次非法重新起诉、非法受理、超期羁押外,邪党制造的其他一些非法行为:

1.剥夺了律师和当事人的辩护权。从所有“开庭通知书”看出,“法院”对每场开庭时间只安排一个小时的时间,根本没有时间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辩护等实质程序。而按照律师经验,正常开庭时间往往需要5、6个小时,甚至从早到晚8、9个小时。

2.将“法庭”设在看守所内,安排大量警力拦截,造成:应公开审理的“案件”得不到公开,剥夺家属与其他公民的旁听权;制造对“被告人”的歧视,违反“无罪推定”原则;制造恐惧,侵犯了“人人有免于恐惧”的人权;与民为敌,制造社会矛盾、引起社会不满与积怨,浪费警力、浪费纳税人财富和社会资源。

3.邪党破坏司法独立。“检察院”与“法院”都由邪党掌控不遵守法律规定,只遵从邪党610的意志恣意胡为,司法独立被破坏。其实在中共治下的司法也从未独立过,从来都是为少数当权者服务,实际上也是在践踏法律。

在所谓的“法庭”上,大法弟子孙丽萍多次呼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质问“法官”田怀安和王戈:我收到三份“起诉书”,哪份有效?同时“有效”等于同时“无效”!为什么没有依法通知我“开庭时间”?为什么没有通知我的亲属旁听?“口供笔录”不能独立作为证据,你们的证据呢?大法弟子荆奉莉指控收到三次互相矛盾的“起诉书”、非法开庭,拒绝回答提问。

大法弟子郑骁强,当庭控告延安路派出所恶警刑讯逼供时用打火机烧郑的鼻子一分钟以上、殴打、多天不让睡觉,“法庭”不理。

大法弟子徐智峰,当庭控告被非法关押期间不让睡觉等迫害以及受迫害导致双目几近失明,不承认有罪。

大法弟子刘连军在看守所内被恶人恶警殴打致一条腿受伤严重,被两个警察拖着出庭。他当庭连呼“法轮大法好”,并指控非法开庭,被恶警拖出殴打。后来刘连军又当庭控告市北分局合肥路派出所恶警(可能是于永杰等人)刑讯逼供时打掉他多颗牙齿、看守所将他一条腿打伤并要求当庭验伤,但法官田怀安和王戈二人不理、“检察官”吕强用事先准备的四个恶警的假证词诬陷刘连军是自己撞墙时碰掉了牙齿。刘连军对“检察官”吕强提出的“证据”表示异议并辩论时,王戈和田怀安二人粗暴打断,强行下结论说“被告没有异议”。刘连军说:“今天你们非法审判大法弟子,明天你们将受到历史的审判。”他妹妹向“法庭”要求见他并控诉酷刑伤害时,也被五个恶警拖出法庭,其中一人还狠狠的用脚踹她,将她腰和胃踹伤。刘连军妹妹说:“谁迫害好人、谁打了我,谁明天必遭恶报,失民心者失天下,中共怕老百姓怕成这样、与民为敌早晚完蛋。”

大法弟子尹信晓说,我们的行为没有破坏哪一部法律的实施,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不构成犯罪。同时控告辽源路派出所和延安路派出所26天不让他睡觉,迫使他在假的笔录材料上签字。

被非法关押的家属张守伟质问:我只是普通的货运司机,干活挣钱,为什么抓我?

在每场仅半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所谓的“法官”田怀安和王戈、“检察官”吕强屈从邪党意志、做邪党替罪羊,照本宣科,在尴尬中演出“独角戏”,草草收场。

这次非法开庭表演中的部份丑角:市北区法院院长:王雷;所谓的“审判长”:市北区法院 刑庭副庭长田怀安;所谓的“审判员”:市北区法院 王戈、范家强;所谓的“检察员”:市北区检察院 吕强;“书记员”:市北区法院 张倩(音)、朱颜新。

二、非法关押、酷刑折磨

在非法关押期间,公安部门恶警和610恶人对13位大法弟子普遍进行过严重的酷刑逼供、多天不让睡觉、精神折磨等迫害:

(一) 陆雪琴,女,47岁,住青岛市四方区水清沟修水路5号三单元101户,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七日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区分局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拘留,2月22日被市北分局监视居住于明霞路34号洗脑基地,7月16日被转到绍兴路67号洗脑基地,8月22日被市北区检察院监视居住。9月26日被监视居住在家。


陆雪琴遭迫害前与家人在一起的照片


陆雪琴受迫害后,腿部骨骼变形,小腹形成子宫肌瘤

陆雪琴在市北分局辽源路派出所遭到恶警闵行、市北刑警三队一个黑脸长发大眼的大个子(很可能叫潘军)等恶警殴打,并九天九夜不让睡觉,多次昏死。迫害导致腰、腿、脚组织挫伤、骨骼变形、受伤残废,腰、背内伤剧痛、全身肿胀、尿不出,必须插导尿管,大小便不能自理。形成大面积淤血与血栓,血栓从腿部发展到腰部与胸腹部,被延误治疗而导致瘫痪。又因被恶警闵行用皮鞋猛踢腹部,下身流血不止,子宫内形成严重肌腺瘤与血栓,似怀孕3、4个月大小,已无法进行治疗。

在第二至第四天,恶警闵行踩住陆的脚部和腿部狠狠碾压,猛踢陆的腿部腹部,用拳头猛捣其头、眼、太阳穴,用手机砍其头部,揪其头发把人提起来反复摔到地上(致使其在四个月内不断掉头发,大部份头发都一缕缕掉净重生,一直到现在头疼)。恶警闵行说:“你知道为什么要给你检查身体?检查证明你有心脏病和高血压,我打死你我没有责任,你是死于心脏病高血压!” 刑警三队一个身高1.85米左右、身体强壮、黑脸长发大眼的恶警(很可能叫潘军),捏着陆的下巴把陆拎起来殴打胸、腹、头部。

因陆雪琴血栓症状严重,拉至海慈医院检查,医生要求通知家属、住院、进行取血栓手术、不要错过最佳治疗时机,但警察拉回未予治疗。其后又进行过多次同样的“检查”,都不按医嘱给她治。

2月22日,恶警将陆转移至明霞路洗脑基地进行继续迫害。此时陆已瘫痪不能自理、呼吸困难、无力说话、头昏眼花看不清、阵阵昏迷,腰背与内脏器官剧痛,下身流血不止,大小便要靠药物作用。而恶人继续拖延,不进行治疗,以此方式折磨迫害,致使陆的病情不断加重,多次几近死亡。这段时间内,合肥路派出所于英杰和胶州路派出所李某等十几个人每天搞车轮战,辱骂折磨陆。直接参与折磨的恶人有:洗脑班610人员林治昆、孙桂美、姜纯彬、马艳丽,合肥路派出所于永杰、胶州路派出所李某(原为青岛印刷厂职工)等。

7月16日,因马上要开奥运会,恶人怕洗脑基地地址暴露、招来外国记者,就将洗脑班从明霞路搬迁至绍兴路,也将陆雪琴转移过去继续迫害。

9月26日,因陆几近死亡,邪党610叫家属将陆接回家。家属带陆到多个医院检查身体,检查结果是:

腿部与胸部静脉大面积血栓。子宫肌腺瘤严重,已过了手术治疗时机,目前医学手段无法治疗。医生对家属说:手术将全身麻醉,病人心脏血压都不好,麻醉之后很可能醒不过来,而且有严重血栓后遗症,手术过程中如果血栓脱落,会导致病人死亡。现在只能用中医保守治疗,注意腿部不要受伤感染,否则有溃烂截肢危险。

陆雪琴的家属于2008年12月29日,向市北区法院递交了要求书,要求去外地大医院诊疗,但是经办“法官”只是口头说要向上级汇报,至今没有正式答复,置陆雪琴的生命安危于不顾。

参与迫害陆雪琴的有:

市北分局辽源路派出所:

地址:辽源路 邮编266033
恶警:闵行、潘军、王(张)建功、任某
经办所长李刚、所长王丹龙、李玉璞、辛克珂、秦新建、辛刚、肖涛
兰孝东、王绪祥、尹致军、刘建秋、张红、李燕
所长: 0532-66575839
经办副所长李刚:0532-66575838,0532-85624477,0532-66575837
610人员:林治坤、孙桂美、姜纯彬、马艳丽、崔龙
市北公安分局:局长于国铭、陈局长、反×教科科长肖红、刘杰、李志坚、刘德军
合肥路派出所于永杰、胶州路派出所李某(原为青岛印刷厂职工)等

(二)郑骁强,男,42岁,大专文化,暂住青岛市崂山区邵家村,户籍在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白杨委二十七组,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七日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区分局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罪名拘留,2月29日被逮捕,现在关押在青岛市大山看守所。

郑骁强在市北分局延安路派出所遭到恶警徐永明、姜元亮、陈木法、修永斌等殴打,被恶警用打火机烧鼻子、胡子和下巴,烧了一分多种,致其鼻子与下巴被烧伤烧糊,一直溃烂了近两个月,又红肿了几个月才好。恶警还用铁锨的木把儿狠压他的腿,把腿压伤。打他的头、扇耳光,一连殴打他一个半小时。约10天后被转到大山看守所,又几乎天天提审他,并且警察轮流值班、连续多天不让其睡觉,睡觉就用冷水给他洗脸,再不醒就殴打他,有一次把他殴打的昏死过去。

参与迫害的有:

延安路派出所:
标山路58号 邮编266022
0532-83617809

恶警:所长于宏刚、徐永明、姜元亮、陈木法、修永斌、田作明、郝永强、邢永亮、宫震、王朝勃、刘九虎、邢永亮、孙晓峰、蔡剑、孙向前等人。

(三)刘连军,男,41岁,大专文化,暂住青岛市恒苑小区十三号楼三单元601户,户籍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立街纸厂七委104组,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八日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区分局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罪名拘留,2月29日被逮捕,现被关押于青岛市大山看守所。

刘连军在市北分局合肥路派出所,不让睡觉,遭恶警殴打,打掉多颗牙齿。又在看守所被恶人恶警打伤一条腿,剧痛不能行走。

参与迫害的有:

市北分局合肥路派出所:

富源一路27号
0532-88735677
恶警:于永杰
副所长:肖有钦,办公室电话:0532-66575850
张勇(经办被扣押的大法弟子的财物):办公室电话:0532-66575853

(四)尹信晓,男,36岁,住青岛市李沧区滨河路1019号六单元403户,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八日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区分局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罪名拘留,二月二十九日被逮捕,现被关押于青岛市大山看守所。

尹信晓在市北分局辽源路派出所遭到恶警闵行等人的残酷殴打,17天不让睡觉。后又在延安路派出所遭受9天不让睡觉。

参与迫害的有:

市北分局辽源路派出所:

地址:辽源路 邮编266033
恶警:闵行、潘军、
经办所长李刚、所长王丹龙、李玉璞、辛克珂、兰孝东、王绪祥、尹致军、刘建秋
所长: 0532-66575839
副所长李刚:0532-66575838,0532-85624477,0532-66575837

市北分局延安路派出所:
标山路58号 邮编266022
0532-83617809
恶警:郝永强、所长于宏刚、刘杰、宫震、赵强、管进华、孙雷、陈木法、郭健斌、隋振涛、杨方、王朝勃、徐永明、康君、姜元亮、修永斌、宋梅林等人

(五)徐智峰,男,31岁,大学本科文化,暂住青岛市市北区通榆路35号302户,户籍在青岛市东海中路2号,原籍山东省聊城市。2008年2月5日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区分局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罪名拘留,2月29日被逮捕,现被关押于青岛市大山看守所。

徐智峰在市北分局宁夏路派出所遭到恶警刘杰、王波等人的殴打、不让睡觉等迫害。徐智峰在被殴打、多日不让睡觉、不清醒的状态下被逼写材料、签字等。徐智峰现已被迫害致双目失明,其本人和家属已经要求保外就医,但未得到答复。

参与迫害的有:

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宁夏路派出所:

保应路, 邮编266024
0532-83633910
恶警:刘杰、王波、孙运利、关常武、徐健、宋家兴、王鹏、谭鑫、张光远、凌际华等人。

(六)荆奉莉,女41岁,大专文化,暂住即墨德馨苑小区C4号楼2单元401户,户籍在即墨市嵩山2路298号22号楼2单元302户,2008年1月27日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区分局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罪名拘留,2月29日被逮捕,现被关押于青岛市大山看守所。

在市北分局合肥路派出所,第一天晚上荆奉莉就被几个恶警殴打,一直多天不让睡觉,荆曾经绝食抗议。迫害导致其下身一直流血,以及出现严重心脏病、血压低等症状。恶人为了将其送进看守所,曾经到医院检查过三次身体,三次都不合格,看守所不收,但最后一次恶警当着荆奉莉的面胁迫医院医生改动了检查结果,才把她送进青岛市看守所。

参与迫害的有:

市北分局合肥路派出所:

富源一路27号
0532-88735677
恶警:于永杰
副所长:肖有钦,办公室电话:0532-66575850
张勇(经办被扣押的大法弟子的财物):办公室电话:0532-66575853
马如飞、阎一铭、方正、陈勇、丁文海、孙华、侯一楠、常本华、刘伟、赖友发、所长王建国、副所长孙述森

(七)孙丽萍,女,46岁,住青岛市盐城路九号甲二单元101户,于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区分局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罪名拘留,2月29日被逮捕,现被关押于青岛市大山看守所。

孙丽萍在市北分局宁夏路派出所,被40岁的王波抽嘴巴、打耳光,打的脸肿、肉烂、嘴出血、眼睁不开。孙丽萍修炼大法以前因直肠癌做手术,腹内留下两根管子,这次因受迫害引起感染、复发,导致头晕、呕吐、剧痛、体质极度恶化,但是市北分局警察不给以及时有效的治疗、不允许保外就医。

参与迫害的有:

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宁夏路派出所:
保应路, 邮编266024
0532-83633910
恶警:王波、刘杰、孙运利、关常武、徐健、宋家兴、王鹏、谭鑫、张光远、凌际华、李玉连、杨丽华、吕爱华、林惠英

(八)李全福,男,41岁,暂住青岛市市北区鹏飞花园1号楼2单元102户,户籍在吉林省临江市兴隆街兴隆九委66组。2008年1月26日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区分局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罪名拘留,2月29日被逮捕,现在被关押在青岛市第一看守所C203监室。

李全福被市北分局合肥路派出所30多岁的刘科长(可能叫刘杰)和于永杰两人多次殴打,拳打脚踢、抽嘴巴、打耳光,把脸打肿。

参与迫害的有:

市北分局合肥路派出所:

富源一路27号
0532-88735677
恶警:于永杰、刘杰
副所长:肖有钦,办公室电话:0532-66575850
张勇(经办被扣押的大法弟子的财物):办公室电话:0532-66575853
马如飞、阎一铭、方正、陈勇、丁文海、孙华、侯一楠、常本华、刘伟、张某、赖友发、所长王建国、副所长孙述森

(九)张守伟,男,33岁,暂住青岛市四方区水清沟南丰路24号,户籍在诸城市舜王街道东疃村216号,于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日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区分局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罪名拘留,2月29日被逮捕,现在被关押于青岛市第一看守所C208监室。

张守伟在市北分局合肥路派出所,第一天晚上就被恶警铐坐在铁椅子上,遭到恶警于永杰等人的殴打、不让睡觉等迫害,参与迫害的还有肖友钦、张勇等人,两天两夜才让张守伟吃一碗方便面。还有一个大个子警察用相框猛击已经怀孕的代莉莉(张守伟的妻子)头部,击碎了相框玻璃。

参与迫害的有:

市北分局合肥路派出所:

富源一路27号
0532-88735677
恶警:于永杰
经办副所长:肖有钦,办公室电话:0532-66575850
张勇(经办被扣押的大法弟子的财物):办公室电话:0532-66575853
马如飞、阎一铭、方正、陈勇、孙华、谢卫东、刘伟、曾平波、所长王建国、副所长孙述森

(十)梁丽军,男,49岁,大专文化,住青岛市四方区尚志路7号3单元501户,2008年2月1日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区分局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罪名拘留,2月29日被逮捕,现关押于青岛市第一看守所A209监室。

参与迫害的有:

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宁夏路派出所:
保应路, 邮编266024
0532-83633910
恶警:王波
孙运利、关常武、徐健、宋家兴、王鹏、谭鑫、张光远等人

(十一)郭志强,男,36岁,大学本科文化,暂住青岛市市北区福岭小区C2号楼2单元102户,户籍在青岛市延安三路204号,原籍甘肃省金昌市。2008年1月27日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区分局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罪名拘留,2月29日被逮捕,现关押于青岛市第一看守所A110监室。

参与迫害的有:

市北分局合肥路派出所:

富源一路27号
0532-88735677
恶警:于永杰
经办副所长:肖有钦,办公室电话:0532-66575850
张勇(经办被扣押的大法弟子的财物):办公室电话:0532-66575853
马如飞、阎一铭、方正、陈勇、丁文海、所长王建国、副所长孙述森

(十二)熊先咏,男,58岁,住胶州市中云街道方井街70号,2006年11月被潍坊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3年,2008年5月9日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区分局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罪名被逮捕。

熊先咏,08年5月8日被合肥路所于永杰、市北分局反*教科李志坚等人从王村劳教所中带回,他之前于06年11月被潍坊市恶党机构劳教3年(未到期)。

参与迫害的有:
合肥路所于永杰、市北分局反*教科李志坚

(十三)李涛,男,42岁,暂住即墨德馨苑小区C4号楼2单元401户,户籍在即墨市嵩山2路298号22号楼2单元302户,2008年1月28日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区分局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罪名拘留,2月27日被取保候审。

参与迫害的有:

市北分局合肥路派出所:

富源一路27号
0532-88735677
恶警:于永杰
经办副所长:肖有钦,办公室电话:0532-66575850
张勇(经办被扣押的大法弟子的财物):办公室电话:0532-66575853

(十四)另外,被非法抓捕的还有大法弟子孙力等人。孙力、吕艳茹两人于2008年8月19日被青岛市市南区公安分局香港中路派出所绑架。吕艳茹被关押在青岛市(大山)第三看守所一个月之后被“劳教”。

孙力,男,40岁,原是东方航空公司的飞行安全员,住青岛市天台一路。被抓当晚就被香港中路派出所恶警施以严刑拷打。现在仍然被非法关押在青岛大山看守所。青岛市中共邪党对孙力的迫害非常严重。自2006年夏天孙力流离失所之后,由青岛市邪党610头目负责,安排邪党公安、国安、特务等,全市撒网、深入各个街道、居委会、值勤警察、协警人员,动用极大人力物力、耗时两年才抓到他。

参与迫害的有:
市南区公安分局:孙秉祥、闫立春等人
公开电话:0532--66575000
公管大队:0532--66575292
户政科:0532--66575057
外事科:0532--66575086
市南区分局 香港中路派出所:66575230

青岛市公安局
地址:湖北路29号,邮编266001
青岛市公安局:王大伟(卫)、高强
青岛市公安局反×教侦察处:王明哲、王强、孙永健
查号台 0532--66570000
青岛市公安局办公室 0532--66570151
青岛市公安局局长电话:0532-82866287(24小时人工值班)

发稿:2009年03月17日  更新:2009年04月07日 20:33:06

意见建议请寄 feedback@minghui.org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9 MINGHUI.ORG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