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春为了生存,2009年3月4日向金山屯法院起诉公安局对他的迫害,法院接了起诉状,告诉让他3月9日来法院。9日王新春来到法院,法院一位有关负责人告诉他:你这案件法院不受理,王新春问为什么?那位负责人说:你这案件涉及到610组织,所以不能受理。王新春说:610是个非法组织。那人说:你别说了。就这样王新春这起诉状就被拒绝了。
通过这件事,可以看到中共所谓法律的虚伪,这个法律不是用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是权势者为所欲为屠杀人民的工具,百姓做错事用法律制裁,权势者犯法就不受理。这样的法律与执法,古今中外除共产邪党外,任何国家政府都不会有。自古以来的法律都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个610组织怎么就不在法律之内呢?就可以超越于法律之上呢?
610组织是直接由江泽民操控的,不受各级共产邪党组织与各级政府领导,不受各级公检法和法律的约束,专门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非法组织,不用成文只是口头授意,在公开的各种组织中看不到它的存在,是一个隐形的邪恶组织。害人、杀人法律不能过问,可见现在中国的法律的内幕是极其肮脏虚伪的。法律被践踏的支离破碎,根本就不是冠冕堂皇。
从99年7月20日以后由于黑龙江伊春市金山屯区大法弟子王新春坚信法轮大法,多次被当地公安局迫害。2002年被迫害致残,残疾后还多次被迫害。为了生存他于2009年3月4日向当地法院交上起诉书,起诉公安局非法迫害应负法律责任。
现将法院办案有关人员名单与其他有关人员电话号码告诉大家,希望引起各界人士能够关注,能伸出援助之手,看金山屯法院办案是否秉公断案,是否对人民生命负责任。
伊春市金山屯区法院名单
院长:丛喜武13704589966 副院长:左彦13904589159
张申:13704584777 李精秋:13845805511 张海涛:13766730909 李宝华:13039676192
陈风坤:15904585977 黄凯:13845819297 韩淑华:13674582268 耿守贵:13089626669
刘名久:13674582022 刘文生:13845892472 刘立辉:13845868095张兴武:13039697958
王洪林:13845820386 王树园:13845887798 由军生:13359668191赵丽霞:13945883450
邓文:13845843368 齐丽霞:13846659937
单位电话 金山屯区 电话区号:0458
党委书记室:李宏3738601 副书记室:3738602 3738603 区长室:3738901
副区长室:3738902 3738903
法院院长室:3738870 副院长室:3738871 3738872 3738873
办公室:3738772 秘书室:3738773 刑庭:3738775 民庭:3738776
经济庭:3738779 执行庭:3738761 审监庭:3738763 行政庭:3738756
立案庭:3738762 检察院检察长室:李子彬 3732000 副检察长室:3738782 3738783
公安局局长室:3738537 政委室:3738512 政保科:3738546 刑警大队:3738530
公安局副局长室:3738535 3738506 3738517 3738505 373875
行 政 起 诉 状
原告:王新春 男 33岁,住址: 黑龙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区丰茂林场
被告:伊春市金山屯区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车明新 伊春市金山屯区公安分局局长
诉 讼 请 求
一、 请求依法认定被告行政行为违法
二、 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给原告身体造成的损害100万 元
三、 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 元
事 实 和 理 由
原告王新春经营一个家用电器修理部,专门搞电器维修和安装各种电器包括维修安装卫星接收机。王新春02年被金山屯公安局原丰沟派出所所长王维迫害残后,为了生存,只能用膝盖爬行在金山屯学修鞋,05年4月8日被金山屯公安局关进看守所折磨迫害,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王新春王新春为了生存早八点多坐公汽去抗大林场修电视,在抗大道口正好碰上朋友聂淑梅,聂淑梅用自行车驮王新春到抗大林场,被大昆仑派出所警察牛力君看见,对其进行跟踪并举报给“六一零”,“六一零”肖靖雨和大昆仑派出所的警察把王新春手里的卫星接收机和降频器抢走,未履行任何法律手续。随后,肖靖雨和金山屯有线电视台王玉峰及随从等多人,由派出所王守民领着未出示任何证件非法闯进王新春家,将75厘米的卫星天线和接收机抄走。
王新春想坐车回家,车刚要停,大昆仑派出所警察牛力君和有一个叫陈永梅的女警察赶紧一挥手,不叫车停下,并说是派出所的。他们五、六个警察在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强行把王新春塞进车里,拉到大昆仑派出所进行非法拘禁。下午十六点三十分,丰茂林场民警王守民和刘广民及司机薛森林开车到大昆仑派出所,王守民一到派出所就猛踢王新春好几脚,随后把王新春送回家。而聂淑梅也遭到绑架在大昆仑派出所非法审问,到晚上才被放回。
王新春认为被告非法抓人、抢物,其行为违法,自己的经营活动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应被侵犯,所以,三月十八日,王新春理直气壮地爬到有线电视台和公安局索要自己的卫星接收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电视台的人不给,还对王新春进行辱骂,并给公安局打电话,公安局再次强行把王新春绑架到派出所,由丰茂场长和司机开车把王新春拉回丰茂。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王新春早八点多再次去有线电视台要被抢的卫星天线,王玉峰推说:“我说了不算,只要610说给,就给你。”说完后王玉峰和刘文燕坐车就躲出去了。 下午,王新春又到公安局找610肖靖宇要天线,肖靖宇和屋里的一个公安不容分说就往外拽拖王新春,拽到屋外肖靖宇就对王新春拳打脚踢。走廊办事的民众,都说公安局怎么打人呢?!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八日,晚上7点半,丰沟派出所闵长春、张传臣、王守民、郭恢、高健、高树国到王新春家,未出示任何证件和法律文书非法强行入室,对王新春连踢带拽将其拖到警车上,绑架到看守所前院。金山屯区公安局行警队副队长陶绪伟,奋斗派出所王学刚,刑警队的王海龙、孙立龙、曹万才、王士臣、张立国一帮,叫其脱大衣,他们到一个小屋商量研究迫害对策,不大一会丰沟派出所都出去了又到王新春家进行非法抄家。王新春的父母也因此恐吓与威胁, 随后金山屯区公安局行警队副队长陶绪伟,奋斗派出所王学刚,刑警队的王海龙、孙立龙、曹万才、王士臣一拥而上踩头,踩脚腿胳膊、身体,把胳膊反背过去用手铐反铐,对王新春身体进行暴力摧残。
陶绪伟拳脚一起上踢打王新春身体,往前胸后背塞雪和冷水和啤酒,陶用双脚踩住王新春已残双脚伤口处使劲搓,毫无人性,残忍至极,用脚后跟使劲踢其双肩,用4×8×80cm的木方子打他的头、脸、肩、后背,还用火烧他的脸并不断辱骂;陶和另一个人拽住反铐的手铐使劲拖,一直拖到大门口,把门打开冻他,冻时还往前胸后背灌雪冷水,东北的冬天,冰冷刺骨,王新春手和脸很快都肿起来了。第二天晚上恶警王学刚、王立国和孙立龙继续施暴,他们边喝酒边拳打脚踢王新春的头和身体并辱骂,往他身上扔东西,火烧他的脸,烟头熏烫,烧头发,往他全身倒啤酒和往前胸后背灌啤酒和雪,王学刚和王立国给上后背铐,之后又用力猛抬起胳膊,连续折磨他三天三夜 (这三天公安局副局长丁德志天天去观察情况),致使脸部变形,后背肿老高,手腕伤四处,手背红肿的象馒头,浑身痛苦不堪,生活不能自理。
丰沟派出所闵长春、张传臣、王守民、郭恢、高健、高树国、到王新春家非法抄家,把两个电脑和维修中的各种数据线DVD,维修电脑的装机盘软件盘,一个卫星天线的配件高频头和馈源全部抢走,还有一本救命的《转法轮》也抢走了。王新春以前有胰腺癌,哪里都看不好,修炼法轮功好了。当他(2002年)被(伊春市金山屯区原丰沟派出所所长王维)迫害致残时,金山屯医院院长和主任还有丰茂大夫都说他活不过三个月,有个医院主任说:“他要不吃药好了我就不当这个主任了”,可是王新春天天看《转法轮》炼功,7年过去了,现在还好好的呢,反而身体比以前还健康,如果不多次被迫害,脚早就好了,每一次迫害都是脚部伤口扩大,现在恶警把他的《转法轮》抢走了,没有书看了,还多次对其身体进行摧残,金山屯区政府和公安分明是想把他这个残疾人置于死地嘛!
王新春家本是一个家用电器维修部,各种家用电器都修,电脑是维修不可缺少的一个查资料和输数据的工具,现在公安把电脑抢走,查不了资料,数码电视的许多故障修不了,维修部无法维持。这几年王新春为了谋生,到金山屯修鞋,610绑架迫害非法拘留、迫害不叫其修鞋。后来,王新春为了生存凭自己的本事又开了一家修理部,公安又来一次次骚扰、抢劫,这次电脑又被抢走,无法经营修理部,公安是把人往绝路上逼。王新春被迫害致残,国家未予任何伤害赔偿,对政府也未有任何特殊要求,一个残疾人,为了生存,凭自己的能力,养活自己,无怨无恨,这样一个善良的公民却屡屡遭到非法迫害,使其生活陷入绝境,天理难容。
三天后,12月11日,王新春被放回家。但副局长丁德志叫丰沟派出所王守民、郭恢、高健、高树国、刘清林、大昆仑派出所的张文革,金山派出所的张晓光、奋斗派出所的扬长衫,轮流黑天白天在他家监控,寸步不离,不许他和任何人接触,不许告诉别人被迫害的经过,非法限制其人身和言论自由。15天后,王新春全都消肿,伤口基本恢复,被告才解除了对他的非法监禁。
九九年到2001年王新春和母亲每一次被非法关押,政保科610和公安局都非法向父母勒索钱财不等,否则不放人(有票据为证),至今未还给原告。
附:王新春被迫害致残的经过
自从99年7月20日,在迫害法轮功期间,王新春去北京反映情况,这符合公民上访的权利被谴返回金山屯看守所关押,放人时公安局原政保科张兴果向其家属勒索钱财至今未归还,2000年王新春被非法关押40天后又被非法劳教1年,在伊春劳教所酷刑折磨,不许睡觉,塑料袋蒙头,超期关押后又转到绥化劳教所,超期半年才放回,王新春向当地民众说一说伊春劳教所怎么折磨人的,2002年1月8日原丰沟派出所所长王维非法抓捕王新春,王为了躲避非法抓捕就走冰河可是原金山屯区公安局局长崔玉中非法调动整个公安把山包围,大冬天王新春在山上走了两天三夜没吃没水第三天早原丰沟派出所王维和姓边的恶警抓住时先打,强行拖进小车(当时王新春还能行走,脚底是热乎的),抓到派出所,王维叫一个姓边的公安从火炉上的热水壶往盆里到热水,还冒着呼呼的热气呢!这个姓边的公安抓住王新春的双脚往热水盆里插,快到中午又用剪刀在热水里剪开棉鞋中午才把鞋剪开。那个姓边的还伪善讽刺地说:“你看我们公安对你多好,还给你热脚。”有知识常识的都知道身体哪冻坏了必须用冷水或雪搓揉,可是热水烫脚时原丰沟派出所所长王维说:“我家有个亲戚以前也冻了,回来就把这亲戚放进冷水缸里缓冰。”可以看出王维知道冻后必须用冷水或雪,可王维明知道不能用热水,却用热水给王新春热脚,结果鞋剪开后脚就没知觉了并起泡,站不起来了,这样还没放人,又非法审问拖拽手按手印,晚上才放回家,这时王新春就不能走了,这样了恶人还叫丰茂林场派人监控,几个月时间的溃烂成了终生残疾。失去了劳动能力,生活极其艰难痛苦公安失去人性的多次残酷迫害,这是对人权对法律的践踏。表面上冠冕堂皇文明执法,都是骗人的谎言,天理昭昭,害人者必须负法律责任。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被告的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已严重侵害了原告的人身权、财产权。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八项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认定被告行为违法,赔偿给原告造成的各项损失,并依法追究具体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此致
伊春市金山屯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