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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杨明被冤判五年重刑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三日】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公检法司机关违法超期关押长江机械厂四十三岁技师杨明十个月后,违法秘密庭审。从非法逮捕到宣判,关押期长达一年,早已超过法定期限,属违法超期羁押。江阳区检察院以“×教”的罪名指控法轮功学员,对其污蔑构陷,江阳区法院没有纠正其错误,反而违法密审、诬判,冤判杨明五年重刑。

这是泸州市执法机关执法违法,故意用违法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犯罪行为。

一、绑架、超期羁押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审理后1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三日,江阳区国安绑架杨明,四月十八日江阳区公安分局下达逮捕令。非法关押十个月后,即二零零九年一月八日,由江阳区法院秘审,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诬判。非法关押期长达一年,早已超过法定期限,属违法超期羁押。

超期羁押任意剥夺杨明的人身自由,对杨明本人及家庭造成了伤害与损失。

二、江阳区法院违法密审

杨明是好人,没做违法乱纪的坏事而被无期限的关押,杨明的家人很不解,多次与江阳区法院办案人牟红兵联系,希望能了解杨明的情况,牟红兵一直拒绝见人。

二零零九年一月八日,杨明被非法开庭,既无公告,又没人通知家属。更不合理的是,二零零九年一月八日这一天,杨明的母亲一大清早就到法院向牟红兵询问为杨明辩护一事,此时此刻,杨明正在法院,正在上庭。牟红兵明知杨明的家人一直在关注杨明案子一审的进展情况,很急切的关注一审的开庭时间,她明知“开庭”时被告人的家人、关心此案的人都是可以旁听的,而牟红兵与杨明的母亲通电话时,只告知杨明的母亲不能为儿子出庭辩护,却不告知杨明的母亲杨明正在上庭,把杨明被一审开庭的消息向家人隐瞒的严严实实,刻意剥夺杨明的家属旁听的权利。

早在法院对杨明秘密开庭前,杨明的母亲就向法院、向牟红兵递交申请为儿子辩护。何时能批准申请,辩护人何时出庭,牟红兵一直不予答复。一直拖到一月八日开庭时间到了,杨明的母亲再次询问辩护一事时,牟才通过电话说,家属不能辩护。

根据法律,家属是可以作为辩护人的。杨明的母亲天天惦记着出庭为儿子说公道话,如果什么原因家属不能辩护,牟红兵应及时通知,可她就是故意拖延,避而不谈,直拖到把能为杨明作无罪辩护的机会耗掉为止。杨明的母亲气得痛哭。杨明的母亲七十高龄,为儿子澄清冤情上上下下不知往检察院、法院跑了多少趟。牟红兵为何如此作弄七十高龄的老母亲?无视杨明的母亲作为公民应有法律权利,是公务员渎职还是另有阴谋?

与此相同,法轮功学员施邦才也是被绑架超期关押十个多月,于二零零九年一月八日这一天与杨明同日非法庭审。庭审的头天晚上,施邦才的律师向家属了传达法院的要求:开庭时,家属只能去一个人,不能通知其它任何人,否则……。

对法轮功学员的“开庭”搞的这如此紧张,如此戒备,必定是在掩盖什么吧?这是否意味着杨明及针对所有法轮功学员的案子本身就是一桩桩冤案、错案?

自古以来百姓都敬重清官秉公办案,造福一方,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维护人间正道,体现善恶有报的天理。如今中共的人民法院,江阳区法院对杨明及其他法轮功学员如施邦才等的“开庭”审理总是偷偷摸摸,掩人耳目。这正好说明法轮功学员蹲的是冤狱,是公检法司机关以“ ×教”罪名栽赃构陷的冤案。

江阳区公安局、检察院不是在执行人大的立法,尊重与保护法轮功学员信仰与修炼的合法权利,而是借了中共媒体宣传的这把杀人的刀,沿用媒体宣传炒作的 “邪教”之罪名,违反法律指控法轮功学员杨明。与国家宪法背道而驰,对杨明的指控是天大的错误,此指控不能成立。

三、江阳区法院违法冤判

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杨明的家人询问法院办案人牟红兵得知,杨明被冤判五年重刑!施邦才被冤判三年半!中国是“依法治国”、讲法制的国家,杨明、施邦才等等众多法轮功学员顶着个没有法律依据、冒充法律的“×教”罪名被绑架、超期关押、秘密庭审,枉判重刑,天下奇冤!

据我们查证,江阳区检察院、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除了以媒体定调宣传为依据栽赃、构陷、诬判外,还以无法律效应的一系列“解释”、“禁令”、“取缔”冒充法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

据我们了解,十年来,被泸州市公检法司机关以 “×教”罪名栽赃诬陷遭劳教、判刑的,无辜坐牢遭受严酷迫害的泸州市法轮功学员有数十、上百名。目前,已知被非法逮捕关押在纳溪看守所、泸县看守所及合江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就有十名,他们将遭遇被非法审判,非法诬判、冤判的迫害。

一提到法轮功的案子,有些相关人员总是忌讳,透露出法轮功的问题超出正常司法的权限与范围,还有一个凌驾法律、司法之上的“上面”。 有政法干部说,法轮功的事谁敢管?当真不要饭碗啦?中国的司法是受到某黑势力、或六一零的操控吗?这是很不正常的,是非常危险的!将遗祸国家与民族,应当立即纠正!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9/3/20/105767p.html)

发稿:2009年03月13日  更新:2009年03月13日 0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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