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27/196171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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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恶的劳教制度 邪恶的劳教所
—— 就解体劳教制度与海内外同修切磋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七日】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和中共互相利用打压法轮功起,无以计数的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过,遭受过劳教所的酷刑,甚至有的失去生命。劳教制度已经成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手段。可以说,劳教所里所发生的罪恶是中共罪恶的浓缩版,是中共迫害无辜、迫害善良的最直观的表现,在这里都可以找到中共的一言一行及其指导思想的罪恶根源的答案。中共体制内部的人员也都明白劳教制度的违法性,却还在麻木的执行着。由于国内广大正义人士的不懈呼吁,目前中共的劳教制度在国际广受关注、共愤,海内外呼吁围剿废除之声此伏比起。作为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应该借此契机揭开罪恶的劳教制度和邪恶的劳教所运作黑幕,让更多的世人认清中共的邪恶本性,从而明白真相三退保平安。

劳教制度成为中共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手段

一九九九年时面对国际压力,中共本想取消劳教制度,因为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镇压法轮功才又得以延续。随着家属、工作单位明白法轮功真相,抵制缴纳洗脑班所谓的昂贵费用,全国各地洗脑班基本解散。据内部人士消息,现在中国大陆被非法抓捕的大法弟子,大量被非法劳教。一个东北的小型地级市一年的劳教名额就是三百人,其他人员被劳教还有个条条框框,而法轮功学员只要一句“炼”,或者抄家搜出法轮功资料,就可以批劳教,所以劳教名额中大多数是法轮功学员。基层警察恬不知耻的说“感谢法轮功,否则每年劳教名额完不成”。官方网站资料显示二零零七年中国大陆地级行政区三百三十三个,法轮功被打压十年了,这样估算约有近百万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过。目前劳教已经成为邪党迫害大法弟子和异议人士的主要手段之一,不用经过任何的法律程序,没有任何的监督约束。

中共的劳教所是邪恶势力的黑窝

中共邪党的劳教制度严重背离法治精神,违反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成为法治之外的一个毒瘤。作为实施劳教制度的劳教所,必然成为脱离法治、膨胀专制毒瘤的集聚地,监督机制形同虚设。这种无法无天的专制黑暗角落,必然成为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事件严重泛滥的黑窝。

有越来越多的案例显示,中共正把劳教制度作为镇压惩罚信访民众的工具。中共的“劳动教养”制度由来已久,可溯及一九五七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通过强制劳动和绵密的政治思想工作,改造被劳教者的思想,说白了就是洗脑。从《我的右派经历》等书籍中,后人可以看到所谓改造的残酷程度、灭绝人性。自古以来无论多么邪恶的政府,从来也没有采取强迫改造公民思想这种制度,只有中共,公然以法律为掩护,利用劳教制度来迫害法轮功、家庭教会、维权民众、维权律师和政治异议人士。

江氏集团为迫害法轮功,采取“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搞垮、名誉上搞臭”的灭绝政策,加以“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残忍手段。到今年2月26日,能核实姓名的被迫害致死法轮功修炼者,已达到3247名,数以百万计的法轮功学员在劳动教养所遭受折磨、精神摧残,百余种酷刑触目惊心。劳教所已经演变成滥用暴力、打架斗殴、弱肉强食的黑社会性质的黑窝。

国际社会责令中共当局废除劳教制度

国际社会谴责中共劳教制度的呼声此起彼伏,一浪高过一浪,并引起了联合国的关注、谴责、调查,责令中共应该立即废除所有形式的行政拘留,其中包括劳教。

一、二零零七年五月十日,德国国会历史性的提出一项谴责中共劳教(劳改)制度的决议案,国会所有党派一致强烈谴责中共反人性的劳教制度,提出关闭劳教所的要求,同时在欧盟推动识别标志,确保中国的劳教(劳改)产品不要流入欧洲市场,与中国往来的德国企业也应注意中方的伙伴是否与劳教(劳改)单位有关。

二、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八日国际特赦组织给中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写了一封公开信,信中表达了希望中国废除“劳教制度”,在人大常委会讨论的替代劳教的法律应符合国际人权标准。

三、二零零八年八月六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联合调查团(CIPFG)的代表将全球百万签名结果正式递交给欧盟委员会,要求帮助制止中共迫害法轮功。万森•格朗先生尤其提到了欧盟要求中国必须废除劳教制度,很多的法轮功学员遭受该制度的虐待。

四、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联合国要求中共立即对法轮功学员受到酷刑虐待甚至被活摘器官的指控進行调查。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的其他建议还包括:中共应该立即废除所有形式的行政拘留,其中包括劳教;

五、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一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工作小组首次审核中国的人权政策。审议会上六十多个发言国家具体点出中国各种人权问题一百多条建议,其中包括废除劳教制度及任意拘禁。

由此可见,中共的劳教制度已经臭名远扬于联合国和世界各地,已经被联合国注意,被列为立即废除的酷刑形式和制度。为迫害法轮功而存在、而苟延残喘延续的劳教制度,已经严重的违反了《宪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并与中国政府签署的人权公约相背,是应该立即取缔的邪恶专制制度。

国内有识之士坚持不懈的呼吁废除劳教制度

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共邪党从前苏联引進,形成的世界上独有的邪恶制度。劳教制度是富有中国特色的、严重违法的制度。作为实施劳教制度的劳教所,必然成为脱离法治、膨胀专制毒瘤的集聚地,监督机制形同虚设。这种无法无天的专制劳教制度,由于不需要经过任何司法程序,仅由公安系统就可以任意将公民剥夺自由长达四年,因而成为公安系统的私家刑法。

劳动教养和判刑不同,劳动教养具备随意性和可操纵性。在监狱中只能减刑,不能加刑。劳动教养不经正当的司法程序,仅由劳动教养委员会审查决定,事实上是由公安机关或党政领导决定,就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最长达四年之久。而且在劳动教养所(院)中,那些所谓的管教,甚至劳教所外的某某领导,都可以给被劳教者加刑,少则一个月加五天,多则可以加一年。很多人重复劳教,历史上最长的竟长达二十多年。

国内的学者、律师一直不懈的努力,呼吁废除劳教制度。

一、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经济学家茅于轼、法学教授贺卫方、维权律师李方平,学者胡星斗等六十九位中国学者和法律界人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去关于启动违宪审查程序、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公民建议书。

二、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政协沈阳市十三届一次会议召开之际,民革沈阳市委提出《关于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建议》提案,劳教制度再次成为关注焦点。

三、二零零八年七月七日,星期一,超过一万五千名的中国专家学者,联名发表一篇公民建议稿,呼吁中国政府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四、二零零九年一月六日,北京六律师代理石家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案,废除劳教制度的呼声再次浮出水面。

大法弟子要正念解体劳教制度

正法進程走到今天,我们必须制止邪党利用罪恶的劳教制度监禁大法弟子,利用邪恶的劳教所大规模迫害大法弟子。师父在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二日发表《窒息邪恶》(《精要進旨二》)指出,“中国的劳动教养所是邪恶势力的黑窝,那里的管教人员绝大多数都是地狱的小鬼转世”。师父在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四日发表的新经文《彻底解体邪恶》中告诉我们:“大法弟子的证实法与救度世人的正念已经使起负面作用与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生命与因素处于完全解体中。目前只有少数邪恶的烂鬼被旧势力集中在劳教所、监狱等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窝内,因此,使邪恶的迫害还在局部地方严重存在。为了彻底清除黑手、烂鬼与旧势力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全世界大法弟子,特别是中国大陆各地区的大法弟子,要向这些邪恶的地方集中发强大的正念,彻底解体一切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生命与因素,清除中国大陆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形势,救度世人,圆满大法弟子的责任,走向神。”

非法劳教大法弟子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公安机关自己绑架人,自己决定非法劳教,用表面上好似这个劳教委的第三者的幌子掩盖它们的卑鄙和无耻。这种行为是一种集体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是一种当然无效行为。

在所谓的《劳动教养决定书》上还堂而皇之的写着: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向某某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或某某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的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既然中共堂而皇之的标榜要建立法治社会,那我们就用法律手段来维权。近年来,国内一大批正义律师强烈呼吁取消劳教制度,虽然他们有些人并不理解、不支持法轮功,但我们可以就此讲清真相,救度世人,借此解体邪恶的劳教制度。

具体倡议

希望有条件的大法弟子都来参与解体劳教制度和劳教所的证实法项目

一、长期针对当地的劳教所黑窝发正念;

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规定发正念的时间,要长期坚持。

二、写出被劳教的经历,揭露邪恶;

整理出在劳教所被迫害的经历;也可以给家属讲真相,为正在劳教所被迫害的亲人写投诉材料;也可以第三人称揭露劳教所的残暴,恶人要有详细姓名和电话。

三、收集相关部门和人员电话曝光

劳教程序一般由当地基层派出所办案警察报劳教材料、区级公安分局法制办审核盖章、市公安局法制处(也叫市教劳教审批处、市劳教管理委员会)批准。劳教复议部门是市政府法制办或省公安厅法制处复议科。

劳教所内部有大队或中队专门迫害法轮功,劳教所直属上级是劳教管理局,劳教所和劳教局都有教育科(处),就是六一零,强制转化大法弟子的邪恶手段都是六一零策划操纵的,劳教局的直属上级是省司法厅。

四、向当地民众揭露当地的邪恶

利用当地的劳教案例资料,编辑有针对性的真相传单和小册子,如针对公安、劳教所管教,或律师、同修家属、邻居等,广泛讲清真相促三退。

发稿:2009年02月27日  更新:2009年03月12日 21: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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