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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善之心化飞鸿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日】

  • 给海淀分局局长张伟刚等人的公开信

  • 给锦州市六一零政法委李维佳、杨久英的公开信

  • 给龚贻斌同事的一封公开信

  • 给海淀分局局长张伟刚等人的公开信

    我们素昧平生,今天写这封信,是因为在海淀分局看守所,关押着一个人,他叫李津鹏,家住海淀区北洼路北洼西里小区,在恩济庄派出所管辖内。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六日晚,从家中被抓走,海淀分局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将李津鹏非法关押在海淀看守所,至今已一年多了,严重超越了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关押期限,他们在执法犯法。对此,明慧网已有过报道。

    一、关于李津鹏的情况

    这么多年,你应该看过法轮功的真相资料,法轮功是怎么回事,你也应该知道。这里,我重点向你谈谈李津鹏的情况。李津鹏于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为人正直、善良。2000年10月至2006年10月曾被非法判刑、在前进监狱关押6年,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因坚持信仰而受到暴打和电击,在无法承受的情况下用头撞墙,眼睛一度几近失明,在前进监狱的六年中,他是受迫害最严重的法轮功学员之一。

    李津鹏回家后,住地派出所、“610”以“回访”为名对他的正常生活进行骚扰,施加精神压力。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六日,海淀分局与其父母住地派出所的警察在未出示任何证件,没进行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再次绑架了李津鹏。在被非法关押的一年多的时间里,海淀分局不对非法关押做任何说明,也不允许家人探望。八十多岁的年迈双亲等待照顾、思念爱子、忧心如焚。

    李津鹏曾绝食抗议非法迫害,后因身体恶化,被送到急救中心;警察为了得到他们需要的所谓证据,对李津鹏施用各种手段,把本来身体健康的李津鹏摧残得双目几乎失明、肝腹水全身浮肿,生命堪忧。期间,“办案”恶警两次将李津鹏移送检察院企图非法起诉,因证据不足被驳回;又企图送劳教所,因李津鹏身体恶劣不堪被退回。这种情况下,海淀看守所一姓李的所长仍拒不准生命堪忧的李津鹏保外就医。目前所谓“办案”恶警正准备再次将李津鹏移送检察院妄图加害。

    特别令人不能容忍的是,海淀分局对李津鹏的关押,已经严重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期限。海淀分局执法犯法、无视基本人权的恶行,明知当事人生命状况堪忧,却剥夺其保外就医的权利,在此,我们强烈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李津鹏!

    二、法轮大法是正法

    法轮大法从一九九二年到一九九九年在中国大陆七年洪传,人传人,心传心,“闻者寻之,得者喜之”,很快发展到上亿人。法轮功以其道德提升、祛病健身的奇特功效受到社会的普遍好评。

    法轮功的主要著作《转法轮》,一九九六年一月被北京青年报评为“十大畅销书”;一九九八年五月,国家体育总局局长武绍祖到法轮大法发祥地长春实地考察;一九九八年下半年,原人大委员长乔石组织的对法轮功调查得出的结论是:“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法轮功及其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得到公安部所属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等颁发的多项奖励。

    江泽民出于一己妒嫉之私,利用手中的权力和邪恶中共的整人机制,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共邪党的所有媒体开足马力,对法轮功进行栽赃陷害,江泽民甚至不惜以毁灭生命为代价,导演了“天安门自焚伪案”,利用北京精神病人傅怡彬杀人案污蔑法轮功,把学员为争取合法炼功环境的“四二五”和平上访说成“围攻”中南海,其目的就是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为大开杀戒铺平道路。江泽民和中共迫害法轮功,与迫害刘少奇、迫害彭德怀、迫害知识份子,杀“六四”爱国青年用的是同一手法:“先扣帽子,再打棍子”。

    江泽民曾狂妄叫嚣“三个月铲除法轮功”,九年过去了,法轮功不仅没有倒下,却在全世界八十多个国家或地区更为广泛迅速传播,并受到世界各族裔人民的爱戴和尊敬。法轮功的书籍翻译成三十多种语言,法轮功得到各种褒奖数千项。

    法轮大法是正法,天地为证!法轮功学员都在按“真、善、忍”做好人,人心为秤!自古迫害正信都是以失败可耻收场,历史为证!迫害大法的元凶和所有协从难逃法网,不久的将来就要兑现!

    三、打击法轮功名为“依法”,实则“非法

    鉴于我国《宪法》第五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以及我国《立法法》第四十二条:“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以,1999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1999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没有法律效力。因为属于越权解释;此时相关法律尚未制定。1999年10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取缔×教,防范和惩治×教活动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但并非针对法轮功。

    结论:1、法轮功在中国完全合法,对法轮功的打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2、诬陷的实质,是江泽民党政军三权在握,以权以言代法,利用中共的独裁机制,胁迫政府机构及媒体参与,通过文革式的欺骗宣传煽动社会仇恨,从而为打击制造借口;3、对法轮功的迫害是一起重大的冤假错案。

    四、依据刑法第300条对法轮功进行处理的极端荒谬性

    前文分析了,中国政府的现行法律根本没有给法轮功定性。那么根据刑法第300条对法轮功进行处理,也就于法无据,没有任何道理可言。但是,为了进一步揭示其极端荒谬性,有必要再进行深刻剖析之。

    构成犯罪必须具备四个要素:A犯罪主体(指犯罪者);B犯罪客体(指被侵害的对象);C主观方面(指犯罪者态度是故意还是过失);D客观方面(指犯罪的后果和程度)。其中,犯罪客体对定罪十分重要。比如指控一个人杀了人,那么必须存在一个被杀者,否则罪名不能成立。既然中国现行法律没有给法轮功定性,也就根本不可能找到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哪一个法律的实施,也就是说、不存在犯罪客体。

    再从另一角度来看,法轮功学员是在被无端污蔑迫害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言论自由渠道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收入制作资料,向世人讲清真相,揭露谎言,是对宪法赋予权利的正当行使,是对社会道义的扶正,是对被谎言蒙蔽的人们的警醒,是大善大忍的举动,他们压根儿没有半点危害社会之心,也从来没给任何人造成任何伤害;反迫害九年来,面对铺天盖地的残酷打压,没有一个法轮功学员采取一次暴力行动或以暴力相威胁。也就是说,犯罪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都不存在。

    构成犯罪的四个必备要件缺少三个,然而这样的所谓“法律”,却在被中国的司法人员荒唐的执行着加害好人。

    五、善恶有报是天理

    “善恶有报”这句话在中国传了几千年了,老百姓叫它“老理儿”、“天理”,佛教中称之为“佛法”,哲学把它叫做“规律”。宋朝秦桧陷害岳飞,遭千载唾骂,就印证了这条规律。

    因迫害大法而遭报应的例子越来越多了。比较典型的有,中央的黄菊因给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财政支持得癌而亡;天津的政法委书记宋平顺因配合江泽民挑起“四二五”中南海事件自杀身亡。九年中,积极参与迫害的大陆公安系统人员“因公殉职”的消息不断传出。九年中,大陆公安系统人员“因公殉职”和“死亡率”远远高于过去。有的身强体壮却突患怪病暴死;有的出车祸或蹊跷的意外死亡,死相恐怖;有的得了绝症;还有的意外伤残或家人遭遇种种不测政府一直严密封锁内情,甚至造假宣传一些人是模范。被政府树为典型的河南登封市公安局长任长霞,零四年四月十三日乘坐的汽车在路上追尾撞上了前面的车,车里其他人都安然无恙,坐在后排最安全位置上的她却偏偏被撞死,死后三天都闭不上眼。该市很多警察都知道她迫害法轮功非常卖力。河北涿州市东城坊镇派出所恶警何雪健,公然强奸了两位与其母亲年纪相仿的法轮功女学员,在国际社会的干预下,被判刑八年。他现已患阴茎癌,其阴茎和睾丸全都被切除,曾三次自杀未遂,在监狱里生不如死的煎熬着。

    六、终止迫害,立即释放大法弟子李津鹏

    “正邪自古同冰炭,毁誉于今判伪真”。经过法轮功学员九年无怨无悔讲真相,谎言已一个个被揭穿,迫害黑幕被一个个曝光出来。走出恐惧,揭穿诺言,维护道义,善待大法和大法学员,还法轮大法以清白,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于法无据、误国害民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仍在继续,已经超期一年多的对李津鹏的非法关押仍在继续,李津鹏和他的家人,时刻在忍受着痛苦的煎熬!

    奉劝海淀区指使和参与对李津鹏实施直接或间接迫害的所有“六一零”和公检法人员,对李津鹏的非法关押是你们所造成,终止对李津鹏的非法关押,你们有责任!不要以“这是上边的命令”搪塞自己的正义,蒙昧自己的良心,不要以任何借口拖延放人的时间,更不要将错就错继续加害李津鹏而毁了自己生命的永远!超期关押延长一天,你们的罪恶就增大一天!

    在此,我们特别提醒海淀分局局长张伟刚:对李津鹏的非法关押发生在你的任期之内,无论如何你都难辞其咎!当你戴上大沿帽,请你想到职业的责任和职位的分量;当你坐在长春桥路十七号的办公桌前,请你想起龙岗路二十五号的牢舍内有一个李津鹏被非法超期关押一年多了;当你下班回家与家人团聚,请你想起李津鹏年迈的双亲!


    给锦州市六一零政法委李维佳、杨久英的公开信

    我们今天给你们写这封信,完全出于善心,是为了你们好!为了你们的家人好!才给你们讲真相,希望你们能够听进去,明白真相,有个好的未来!

    你们听过“古怪歌”吗?下面回忆里面的歌词:“如今怪事多,我来说一说,六月里来下大雪,水里的鱼儿爬上坡,爬上坡。古怪多,古怪多。好人被关进监狱,真话不许说,教人向善成罪过,编造的瞎话一大簸,一大簸。漏洞多,漏洞多。警察在天安门呦,背着灭火器巡逻,塑料瓶儿烧不破,气管割开了还能唱歌,还能唱歌。没见过,没见过。听了古怪歌,想一想为什么,纸写的谎言一揭就破,人生道路莫走错。”

    人生道路莫走错呀!现在历史到了转折点的时刻,每个人都重新摆放位置。对宇宙大法持什么态度,就是留与不留的关键,哪个人也不例外。你们知道,邪党江氏集团声称“三个月打倒法轮功”,到现在迫害法轮功已经有九年有余了,打倒法轮功了吗?没有。相反,江氏集团把自己打倒了。现在法轮大法已传遍世界八十多个国家,法轮大法的书已翻译成三十多种语言,获得褒奖、支持议案和信函近二千八百项,李洪志先生连续四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提名。现在在国内学大法的人也越来越多了。

    可是您呢,却追随着邪党,仇视大法,仇视法轮大法学员,站在对立面,在锦州非法审判大法弟子多起,还声称,公检法不准为法轮功辩护。新上任的政法委书记杨九英,上任三把火,一边吃,一边命令,害人害己,望您不要害自己,要珍惜生命。

    大法弟子冒着生命危险给你们讲真相,你们听了吗?却一意孤行,不听劝善,在幕后指挥,重判大法弟子。公检法人员听了真相,有很多已明白真相,不想参与,可你们硬是要他们执行您的命令,不听不行。就拿大法学员张秀兰一案就是如此。张秀兰修大法没有罪,谁判谁是罪,您幕后指挥也不例外。

    您听说过“文革”吧,就是一面镜子:文革后期,中共为了平民愤,对迫害好人的“三种人”进行内部清查,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畏罪自杀,有数百名紧跟“四人帮”的公安、司法人员、军管人员,被拉到云南等地秘密枪决,家人得到的通知是“因公殉职”,很多文革中的风云人物都成了阶下囚,或者在人们的唾弃中偷生。

    历史的教训是深刻的,中共历次搞强权镇压运动维持不下去的时候,都会来一个“纠偏”、“平反”,为此必须推出一批替罪羊,以平民愤。迫害法轮功这样一个涉及上亿人的大冤案,可不是小事,不要为了个人的利益,升官、发财,什么也不顾,迫害好人冲锋陷阵,你们知道后果是什么吗?可把命搭上了啊!

    现在面对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中共正在进退两难,骑虎难下,江泽民、罗干等三十多个迫害元凶已在国际社会几十个国家以“群体灭绝罪” “酷刑罪” “反人类”被告上法庭,即将面临全世界正义力量的审判!到了那一天,不管你是主动还是被动执行的,作为具体施恶者你怎么逃脱你自己的罪责?!

    善恶有报,是天理。在此奉劝你们要停手,不要再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各地遭报的例子不少了,你们知道吗?该明白真相了,为了孩子,为了家人,你们要选择一条光明路!要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你们才会有美好的未来!

    关心你们的人:大法弟子


    给龚贻斌同事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各位同事:新年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能够看这封公开信。

    您知道吗?您的同事,中国石油压缩机制造厂的高级工程师龚贻斌,于2008年12月去北京参加同学聚会,在离天安门广场还有几站路的大街上,被巡警拦住盘查,发现他是法轮功学员后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就将他非法拘留在北京东城区看守所,中共恶党无视他家庭困难和单位领导多次协商和请求,后于2009年1月7日将他非法判处劳教两年。龚贻斌是单位技术骨干,年年被单位评为劳模。他处处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单位里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在家孝顺老母,管教孩子。马上就过年了,因他妻子下岗半年多了,龚贻斌是家里唯一的生活支柱,现如今家里生活困难。您的同情与关注就是对龚贻斌及其家人处境的莫大声援和支持!

    法轮功修炼真、善、忍到底何罪之有呢?法轮功作为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没有任何政治纲领与政治目标,只是要求弟子按“真善忍”的要求去修炼,在祛病健身的同时提高道德修养,与人为善。法轮功现已洪传世界八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仅港、澳、台地区就有几十万人修炼;印度有八十多所学校的师生修炼法轮功;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被翻译成三十多种语言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发行,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这表明公民坚持自己的任何信仰、表达宣传自己的信仰、持有信仰物品与资料都是合法的,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直到今天为止,中国现行法律中根本没有一条法律将法轮功定为邪教组织,相反所有的镇压行为都是违法的。中共诬陷歪曲的蒙骗宣传毒害了全国民众,使不明真相的人们盲目仇恨、敌视法轮功,在这种情况下法轮功学员才开始讲真相,目的是制止迫害,唤醒人们心底的那份善良,不要与邪恶为伍。如果法轮功没有遭受无端的迫害,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需要向谁去讲清真相。在这唯利是图、金钱第一的社会浊流中,你也可以说这些不图回报、受打压而不折不挠的人“愚”、“傻”,但是你不能说这些人是违法犯罪!是不是这个道理呀?可现在就是把这当成了违法犯罪来惩治,这不是践踏法律、践踏人权的荒唐闹剧吗!

    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一手导演的“天安门自焚”事件漏洞百出,早已成为国际社会的笑谈。中共一党专制独裁统治几十年来,为维护它的特权稳定,搞了十几次各种名堂的政治运动,整死、害死了我们骨肉同胞八千多万,比一、二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总和还多。一个人杀人,法律要判死刑,一个党杀害了那么多无辜百姓就完事了吗?常言说得好:人不治天治,老天有眼,谁干了坏事都得偿还。善恶有报是历史的规律,谁也抗拒不了。古罗马帝国在一千多年前残酷镇压基督信徒,但是不仅没有灭掉基督信徒们的信仰,反而使基督教传遍全世界。古罗马帝国却因此遭到了上天的惩罚,在发生了四次大瘟疫(鼠疫、伤寒等)后灭亡了!

    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源远流长,自古讲的是仁、义、礼、智、信,传统文化里从来没有宣扬过暴力革命,中华儿女信奉的也是儒、释、道,古老而灿烂的中华文明里诠释的是奉天承运的神传文化,有的是修心向善、回归善良本性的修炼文化,修炼人自古是被尊崇的,迫害修炼人是下十八层地狱的重罪。善恶有报是天理,多行不义必自毙。

    现在国内,官场腐败透顶,百姓有冤无处申诉,社会矛盾日益激化,抗暴事件不断增多,……手足口病、汶川大地震、毒奶粉事件等等,天灾人祸频频,真正是天怒人怨,已经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了。

    2002年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发现了迄今已有两亿七千万年的“藏字石”,惊现“中国共产党亡”六个大字,中科院专家考察证实,中外一百多家媒体报道。天灭中共,真是天意啊!


    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风景区门票

    天灭中共时,必然要祸及其党徒、以及其追随者。有人以为,自己也没干坏事,与己无关。但是中共是由一个个成员组成的,那么,作为它政治组织的党、团、队的一员,你不表态退出,不脱离它,不就是它一伙的吗?那就会成为它的陪葬品。

    2004年国外大纪元网站发表了《九评共产党》以来,越来越多的人认清了中共的邪恶本质,从而引发了席卷全球的退党大潮,迄今为止,已有四千八百多万民众在大纪元网上声明退出中共的一切组织。中共体制内的很多人都清楚地看到了中共的末世败象,纷纷安排后路工程,更有许多高官也悄悄的打电话到大纪元声明退党。

    中共红朝的覆灭是逃脱不了的历史规律,也是它自己作恶的必然报应,赶紧退出才是上策啊。为了你的安全,用小名、化名都行,这是生命与良知的选择。不管你信与不信,与一个背负八千多万人命血债的残暴集团捆绑在一起,总不是个好事,是这个道理吧?

    告诉您这些,并不是叫您去反对谁,也不是叫您搞政治, 2007年全球华人新年晚会有一首歌《慈悲》,就是我们大法弟子的心声:“你知道我为什么告诉你真相?不是叫你与我一样,更不想改变你的信仰,只想使你明白,邪党骗人的伎俩,慈悲使我不愿看到你与红魔一同遭殃。天要灭这红魔,神叫我救度这一方。”

    人一生几十年,金钱名利生带不来死带不去,生命仅有一次,希望您能记住“法轮大法好!”,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祝您新年万事如意!

    武汉法轮大法学员
    2009-1-20

    发稿:2009年02月12日  更新:2009年02月25日 18: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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