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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划卡员的错误选择所造成的后果
文/诚宇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日】一个人一生都有无数次的选择,几乎所有的选择都是自己作的主。有时由于自己的错误选择,可能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结局,也可能对他人造成一种落井下石的悲剧。我们看看一个划卡员的错误选择所造成的后果吧。

这个划卡员是山东潍坊高密市人力资源市场楼内的一个划卡员工。由于这个划卡员的错误选择造成一名法轮功修炼者的死亡。

据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九日报道,山东省潍坊高密市大法弟子王丽,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到高密市人力资源市场楼内划下岗失业补偿金卡时,划卡员看看王丽的卡,胡乱划了一下,说电脑内数据出错,与卡不符,叫王丽稍等,自己去到对面楼上给王丽查档案。这个划卡员没走几分钟,开来一辆警车,下来两个便衣将王丽拖入警车内拉走了。随后把王丽非法关押在高密市看守所。

原来这个划卡员不是去给王丽查档案去了,电脑内数据根本就没有错,他这是去给派出所警察报信。这是高密市经济开发区派出所与高密市人力资源市场楼内划卡员工串通的结果。是警察利用其他人的工作便利条件进行犯罪的一种途径。

王丽的亲属十月二十八日去高密市看守所送衣服时,被告知:“人已死亡,是心肌梗塞”。看遗体时却发现身上伤痕累累。遗体存放在火葬场的冰柜中,由四个武警看守。经多渠道调查得知:王丽被非法关押期间,拒绝回答提审恶警的非法审问,于是恶警对王丽严刑拷打,最终把她打死。

王丽年仅三十八岁,是原高密市铸钢厂职工,居住在铸钢厂职工宿舍。她从二零零零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为避免中共邪党的抓捕,自二零零一年开始一直流离失所。

在这个案子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完整的犯罪链条:先有人诬告,后有人实施非法抓捕,遭到绑架后又遭到酷刑审讯,在恶人异常残酷的施暴中夺走了王丽的生命。当然,直接致死王丽的凶手是真正的主犯,可是,那些协从者就不负有法律责任吗?没有对王丽的绑架就谈不上王丽的被害,而没有对王丽的恶意举报同样也没有对王丽的绑架。所以,在这个案子中,我们看到真正的始作俑者正是那个划卡员。

当然,没有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也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可是难道有了中共的迫害,参与者就可以逃脱自己的罪责吗?行凶者逃脱不了,绑架者逃脱不了,诬告者也照样逃脱不了。

对于这个划卡员来说,他有多种拒绝助纣为虐的理由。他可以在警察要他配合诬告时就可以拒绝:作为一个划卡员来讲,他的工作不过就是划下卡,给人发失业补偿金而已,根本没有义务去配合派出所这种利用他的工作条件去绑架他人的犯罪行为。即使拒绝不了,他也可以睁只眼闭只眼,只负责划卡就可以了,怎么还会找个借口,先把王丽稳住,再跑出去通风报信呢?如果他真是一个有良知者,他完全可以告知王丽警方的图谋。但是,种种方便的条件他都没有利用,而是选择了和警方配合去做这种落井下石的事。

作为这个划卡员来讲,他可能不会料到自己与警方的一个小小的配合会导致一个青年女士的死亡,也可能他至今还不知道被他恶意举报的那个人已经死去。也很有可能因为他的诬告得到了一点奖金,但是自己拿到的一点奖金却与一个年轻女士的死亡相联系,这难道不是令他痛悔终生的事吗?当亲朋好友们得知他这个人竟然是这样的一副德行时,该怎样鄙视于他?这是他没有想过的。

在对大法弟子十年的迫害中,有多少人扮演了象这个划卡员一样举报大法弟子的角色?帮助中共迫害善良,他们自己不就是受害者吗?当这场迫害结束的时候,有哪一个参与者能洗清自己的罪恶呢?

法轮功修炼者们会记恨这些参与者吗?不会的。在被迫害中他们心中挂念的正是那些被中共谎言毒害的世人。他们节衣缩食、风餐露宿的讲真相,不就是想让同胞们都来认清中共的罪恶吗?他们慈悲的泪水会为这些不知珍惜自己也不知珍惜他人生命的迫害参与者而流,因为后者是真正地在走向毁灭。

成文:2009年12月02日  发稿:2009年12月03日  更新:2010年02月07日 09: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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