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王丽华,2002年11月被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因高喊“法轮大法好”,又被加刑三年,已经被非法关押迫害了七年多,目前生活不能自理。
2009年12月24日上午,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两个警察来到桦川县城北派出所,开始城北派出所同意接收办保外就医,后去公安局协商时,公安局拒绝接收,城北派出所也就不同意接收了。
当日下午,监狱两个警察在大法弟子王丽华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原居住辖区城南派出所,所长沈延民接待了哈市监狱的两个警察,他说:“王丽华的情况比较特殊,她的情况全公安局都清楚,她是很顽固的法轮功信徒,她的情况我可以向国保和局里汇报,我想不会因为一个派出所的签字影响你的工作,法轮功是最敏感的问题,我想局领导不会轻易答应的,这个问题副领导说了也不算,得一把手说了算,我没有那么大的权力,我不能签字,如果是个杀人犯我都可以签字,如果一把手刘洪印同意,我才能签。”
诚心的奉劝还在听命于中共邪党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类人员说句心里话:不要再助纣为虐了,不管你是为职业也好,为权力和金钱也好,不能再出卖自己的良知了,中共邪党倒台是天意,到时必清算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信仰者的人员。善恶有报是天理,做恶者必受到应有的惩罚。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该清醒了,不要再做中共的牺牲品了。
城南派出所 所长沈延民的手机号13349554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