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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怀疑是法轮功学员 山东威海一居民被绑架拘留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明慧通讯员山东报导)一山东威海市居民被警察怀疑是法轮功学员,逐遭绑架、非法拘留二十多天。以下是该居民控诉恶警恶行。

十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半左右,我去姐家回来,途经山东威海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正往东去找公交站点,突然路边窜出六七个人,挡住路不让我走,而且要抢我的包,我大吃一惊,是什么人光天化日,一大伙人明目张胆地敢抢人包,大声质问下,他们说是警察。

既然是警察,就要穿警服,戴警帽,最起码也要先出示证件,堂堂正正告诉对方什么事再行动。怎么这么偷偷摸摸,气急败坏?这伙人采取野蛮的手段,什么也不说,像土匪一样抢劫,一伙人强抢一个弱女子的包。所作所为根本就不像警察,说轻点是严重违规,说重点就是抢劫。

他们强词夺理,先说要看我带没带身份证,然后就仗着人多势众把我绑架到海瞳路派出所。后来非法审问我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他们是威海经区分局和海瞳路派出所的警察,怀疑我是法轮功学员,就把我绑架了。中国的法律真是坑老百姓的法律,绑架人只要怀疑就够了,这是真真切切的事,发生在现代化的中华大地。你们说中共邪党它还讲一点理吗?

再说,到目前为止,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炼法轮功非法,也没有说炼法轮功就可以被绑架,拘留,更别说只是怀疑了。实质是江泽民操纵中共邪党,违法利用职权迫害法轮功。

绑架我的主要负责人有三人,一个是海瞳路派出所所长,一个是经区公安分局国保科的于起超,还有一个女警察,我想她是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只是她没穿警服,不知警号,也不知叫什么。在派出所,他们问我许多问题,我什么都不说,他们气急败坏的就破口大骂李洪志师父,最后实在没招了就把我双手铐在背后送看守所,按拘留十五天处理。到后来也没告知我因什么罪名被拘留,前后共非法拘留我二十多天,超期一星期多。

在看守所期间,每天早晨五点半起床干活,一直到晚上九点才收活,随后还得值两个小时的班,实际就是再干活二小时。每次吃饭的时间非常短,最多十分钟,吃的也很差,一顿饭就给一个半小馒头,有时干脆就给一个小馒头,还没有二两。别看饭不给吃饱,活干不出来却得加班加点。负责管我的女管教名叫叶明珠(音),警号是201还有大队长,名字是陶泽顺。他们只知叫那些犯人给它干活赚钱。

在我被绑架期间,家里的亲戚朋友到处找关系要人,最后人虽放了,但勒索一千元,这些恶警无缘无故随便绑架人还罚钱,你们说中共邪党它还讲一点理吗?
从我的亲身体验,充份证明了中共邪党的邪恶,希望大家认清它,退出它。

成文:2009年12月16日  发稿:2009年12月17日  更新:2009年12月17日 0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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