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日】我们全家都是在九九年之前得法的弟子,但却都不争气的在“七·二零”后放弃了很长时间,直到零七年新年前夕,母亲又一次想到了修炼,于是慈悲的师尊很快便安排了一位从前的同修帮我们做了三退,并请到了九九年之后师尊发表的新经文,我们终于又幸运的回到了大法修炼中来。
后走出来的弟子要补好课这是首先要做的事情,我和母亲形成了一个小的学法交流的环境,但父亲却由于大部份时间都在外地,直到零八年才又恢复修炼,由于落课太久,其中也走了很多弯路,增加了许多常人的观念和执著,在不久前一次发真相资料时,被邪恶绑架。
站在为他的基点上找自己
在得知这一消息后,我们立刻开始向内找,找到了自己对同修缺乏关心和帮助,找到了平时安全上的漏洞,但同时也讨论起了同修的执著,认为“是他有了心性上的漏洞,才会被邪恶钻了空子,只有他自己认识到执著才能否定迫害闯出来,如果他本人正念不足,我们也无能为力”。于是带着这种消极负面的认识,我们虽然表面上找了自己,也加强了发正念的次数,但却没有真正起到正面的效果,反而是在客观上承认了迫害。当听到律师告诉我们邪恶的迫害在这段时间里不但没有被压制住,反而有所升级的时候,我表面上保持平静,但内心却无论如何也无法平静下来,心想:一定是我们还有其它心性上的漏洞没找到。
于是当晚,我们再次就这件事情進行了交流,在这次交流中,大家都站在了同修的角度上去思考,认识到了,对于刚走出来的同修,我们有责任帮助他尽快提高上来,无论同修是否身在外地,我们都是一个整体,经常的交流和沟通是很必要的,这次的邪恶迫害就有我们对同修的忽略和关心不够的因素。同时,我们还明确了不该在迫害发生后找被迫害同修的不足和执著,也不该抱有不信任的态度,帮助同修应及早并当面善意的指出,这样才有可能起到有正面的作用。
回想之前的做法,真是顿感十二分的惭愧。没错,同修也许确实有比较大的执著,但当我们都没有及时发现和归正的时候,特别是在损失已经发生之后,应该如何看待和处理,这确实是值得深深思考的。当我们能站在同修的立场,找找自己的不足和执著,就会发现,大家是一个整体,任何一个同修被迫害都绝不是一个人的责任,每个人都在其中。我们最起码也是对同修的关心不够,忽略了对整体环境的维护,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环境是大家的,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尽力维护,尽量不让任何一个同修掉队。
师尊经常教导我们凡事都要向内找,我也确实经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但是,是站在什么基点上找呢?是站在自我(为私)的角度,仅仅为了个人的提高,还是站在他人(无私)的角度上真正的找找自己呢?如果仅仅站在自己提高的角度,想问题时就很难对同修起到正面作用,对面临的事情往往也不容易马上找到症结所在,从而导致迫害的進一步升级。
我们的目标是要修成先他后我,无私无我的正觉,而不应是旧宇宙的生命那样为私只管自己修成的,何况这样也达不到新宇宙生命的要求,又何谈圆满随师还呢?所以我认识到找自己不能仅仅停留在为了个人的提高,还应站在同修和整体的角度上,为建立一个更加正的环境而努力。在认识到自己之前做法的出发点是不纯和自私的之后,我决心在今后的修炼中,要努力站在为他的角度向内找,修去为私为我的执著,多关心同修,善意的互相帮助,尽量圆容我们的环境和整体,避免损失,做好师父交待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利用常人形式反迫害
随着正法形势的快速推進,有许多明真相的各界人士也在纷纷的走出来,运用常人的形式反对这场残酷的迫害,这次的反迫害中我们也请了正义律师,希望能在过程中起到证实法的作用,救度被毒害的众生。同时我们在向内找归正自己的同时,也通知了能联系到的所有同修集体发正念以清除邪恶。
期间,在师尊的加持下,我们顺利的请律师给同修口头传达了鼓励,并送去了师尊的《洪吟二》中的多首诗词。在法庭上,律师作了无罪辩护,并明确指出“张贴散发法轮功宣传品的行为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对于一个和平的修炼团体,没有任何政治上的诉求,学员一心想的是如何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为什么要大规模镇压?为什么要用刑罚来处罚那些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呢?……在这个物欲横流,世风日下,道德水准普遍败坏的时代,还有人关心社会公共利益,关心国家大事,我们应该保护他们的积极性,而不是压制他们,更不能用刑罚来处罚他们,因为这些人是我们民族的脊梁……。”
从律师的慷慨陈词,我们可以明显感受到,来自常人的支持和对正义良知的呼唤,虽然辩护词中的某些说法我们不能完全认可,但从在场的所有人的表情中,我们看到了从迷茫到渐渐认可的变化,没有任何一个人出声打断律师的辩护,每个人都象学生一样静静的倾听,在律师结束辩护词后,大家似乎仍意犹未尽,回味其中,直到律师再次提醒法官辩护结束,法官才如梦初醒般意识到应進入下一环节。
接着法官要求父亲作自我陈述(这又是一个讲真相的大好时机),父亲在师尊的慈悲加持下,抓住了这次机会,讲述了修炼大法后自己及他人身心上的巨大变化,正面宣扬了大法的美好,也指出了“七·二零”迫害的邪恶……。
听到这里,我们为父亲表现出的正念而感到高兴,为在场的有缘人能听到大法的美好而感到高兴,是大法的力量让这个邪恶的法庭变成了一个讲真相的课堂,真是深深感到“弟子正念足 师有回天力”(《洪吟二》〈师徒恩〉)。
看到父亲望向我那坚定的神情,似是安慰似是鼓励,此时的我已忍不住热泪盈眶,心中默念着:“父亲,加油!我们支持你!”同时,我们更感谢师尊的加持,以及来自远方同修们的关注。
虽然这次在法庭上,在师尊的加持和同修的共同努力下,邪恶被震慑住了,没有表现出猖狂的势头,在场的众生也难得的听到了大法的美好和迫害的真相,但我们不应该为此而自满,而是应该认识到修好自己的重要性,遇事应及时站在同修和集体的角度上找自己,并更加努力的维护这个难得的修炼环境,这样才能在今后证实法中更好的发挥作用,无愧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称号,救度更多的众生。
层次有限,不足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