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逊祯和许淑杰夫妇是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退休职工。二零零九年春,夫妇俩去珠海市斗门区探望他们的女儿、女婿,与他们同享天伦之乐。女婿林奉斌是光宇公司珠海分公司的工程师,女儿尹琦是一家公司的行政主管,他们都是人品正派、事业有成的年轻人。正当他们全家人沉浸在合家欢乐之时,珠海市斗门区公安局的恶警们于二零零九年四月十日晚,闯进林奉斌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尹逊祯、许淑杰、尹琦和未修炼的林奉斌,并抢走了家中的电脑等大量私人物品。一个多月后放回林奉斌,而尹逊祯、许淑杰、尹琦一直被非法关押。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九日,尹家亲人为其聘请的律师来到珠海开始了紧张的阅卷和会见当事人的工作,当律师由珠海第二看守所返回住地的路上,一律师接到斗门区法院审判长的电话,告知开庭时不让律师带电脑,法院给配备。
二十日上午九点三十分,斗门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尹逊祯、许淑杰、尹琦非法开庭。整个法院戒备森严。院子里都是穿着警服的警察和着便衣的国保警察,他们面朝法院大门审视着进入法院旁听的每个人并窃窃私语,法警戴着白手套和耳麦,近三十人,参加旁听的人要从法警规定的路线进入法院院内,而且要把除钱包之外的一切通讯设备及证件上交,并用电子仪器进行全身搜查(那东西遇到金属就会尖叫)。律师在法院门口没等进院就有个法警手持摄像机对律师进行录像,律师严厉呵斥他不准录像,他不对律师录了,但还冲着进院的家属录像,在第一审判庭庭外有十几个着便衣的人拿着旁听证在交谈。
庭内旁听席上第一排早已坐满了人,(他们不允许家属做第一排)家属被允五个人进庭,其他的都是陌生的面孔,最初旁听人约三十人,审判长梁海波主持对尹家三人的非法庭审,律师看到有三个公诉人,当庭提出质疑。因为起诉书上只有一个公诉人,要求其他两位公诉人退庭,交涉后两名公诉人退出法庭。
律师首先对漏洞百出的起诉书提出了诸多的质疑,迫使他们不得不休庭两次,对起诉书进行现场修改。
第一辩护律师韩庆芳在当庭调查时询问尹逊祯:三月十五日你都做了什么?是否在审讯过程中有刑讯逼供?尹逊祯说公安警察让其到粘贴大法标语的地方,一路上一直光着脚;许淑杰当庭揭露:他们在非法取指纹时有五个便衣二女三男,他们没有一个人出示证件,二女警死死的按住她的上身,三男警用脚踢她的腿使其失去平衡,硬掰着手腕取强行按住手往纸上按指纹,手被他们掰得青紫,一个多星期才好。兰志学律师指出:这是违法行为,对法轮功问题的处理具有太多的随意性;
尹琦说今年五月份,国保非法审讯时自己什么都不说,国保姓徐的副队长说你说的不是我们想要的,再这样我们就要采取不文明行为了,尹就喊警察打人,几个警察上来撕扯她,尹琦被迫害前腿受了伤,一条腿已是青紫,徐故意踢她的那条腿说这样鉴定不出来。尹琦叙述完后律师让她马上回头看后面的旁听席上是否有那个徐姓的警察,尹辨认后说没有。尹还说在被关押第三十八天的时候,(法律规定被关押的三十八天如无罪必须释放)询问说自己没看见批捕证,应该释放,结果被施以“坐火车”的手段酷刑迫害十天。辩护律师兰志学问:什么叫“坐火车”?尹琦回答说:“坐火车”就是把双手和双脚铐在一起,要走路就得爬行,上厕所裤子都无法脱下来。尹说这十天自己几乎没吃东西,因为无法走路和上厕所。兰志学律师强烈抗议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折磨。
在质证阶段,公诉人拿出大法标语照片,指纹鉴定书,笔迹鉴定书,律师说在指纹鉴定书上侦查部门和鉴定部门是一个,自斟自查不具有说服力,笔记鉴定书的原件是拼凑而成具有伪造性,鉴定员的身份是助理鉴定师,不具有鉴定资格,因此律师义正辞严地要求必须立即释放当事人。
辩护律师韩庆芳、兰志学、张传利分别为三位法轮功学员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驳回公诉方的所谓证据和定性。
律师当庭提出公诉人以“刑法第300条”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起诉,所谓“罪名”根本不能成立,并要求公诉方提供出将法轮功定为×教的法律依据。但直到庭审结束,公诉方都拿不出任何依据。韩庆芳律师指出:证人没有身份证号,没有出庭作证,我们认为证人是虚假的或证人根本就不存在。
律师在最后的陈述中,提到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说法轮功就是×教,办案机关在对待法轮功案件中的随意性到了想怎样做就怎样做的地步,起诉书中所列举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不成立,并再次提醒强调说:当事人无罪。
在陈述阶段,许淑杰问公诉人:你说我破坏了法律实施,请问我破坏了哪部法律的实施?公诉人无语。尹琦说:我爸妈是近六十岁的人了,在这里无缘无故关押六个多月,父母现在都有高血压的症状,父亲二百斤的体重瘦的皮包骨,而且状态越来越不好,这个责任谁来负?审判长不让她继续说。尹琦坚持说,法院是公正公平的地方,你是主持公正的人,为什么不让说话?尹还没说完,审判长匆忙结束了庭审,和另两个审判员慌里慌张地跑下座位,样子十分狼狈,家属听明白了原来自己的家人是无罪的,大声喊着要会见被关押的家人,法警匆忙把三名修炼人带出了法庭。室内一片混乱,法警用理解、同情的目光注视着家属,示意其离开。
在法庭进行非法庭审时,约上午十点钟左右,珠海的警察趁律师都到法庭的情况下,慌忙窜到律师居住的宾馆进行非法搜查,仓惶溜出宾馆时,一律师的皮箱还忘记给拉上拉锁,律师得知这一消息时,对这些“执法人员”践踏法律的行为非常愤慨!
在珠海这次律师秉持正义的辩护和大法弟子的自辩,使在场旁听人员及警察都听闻了真相。“庭审”尚未结束就出现了令人啼笑皆非的法官、公诉人庭审大溃逃的场面,接下来的场面虽然显出很混乱,但是气氛完全由刚刚开始时的对大法弟子与辩护律师的横眉立目、不屑一顾,一改为目光和善、同情、理解和佩服。还有人急步走到律师面前紧紧地握着手,并说:希望我们以后能够保持联系……
参与迫害的相关单位及个人:(区号:0756)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政法委书记: 郭汉元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六一零”办主任冯丰优,手机:13902539658;住宅电话:5576705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六一零”头目吴泽波,办公电话:05523001,13902539815,宅5538021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六一零”人员梁根鹏,洗脑班主任,办公电话:5523001,13902538653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六一零”人员吴丁灵,办公电话: 5523001,13702645807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六一零”人员陈勇学,办公电话: 5523001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六一零”人员彭灿煌,13809230006,宅: 3230006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公安副局长曾健波,手机:13902535900;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市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科长陈某,电话: 2116901(办)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市斗门区国保大队队长(自称队长)徐(许)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市斗门区国保大队吴泽波、邝戚洪、户籍员等(暴力取证人)。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市斗门区国保大队刘汝培,电话:13702771931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市斗门区刑警大队长黄积明,电话:13702771213 ,5552313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市斗门区斗门第一看守所: 8614371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市斗门区斗门第二看守所: 2222211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市斗门区斗门第三看守所: 5102938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市斗门区井岸派出所电话: 8645031值班电话: 5522432 咨询电话: 8645318
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局“六一零”最邪恶之人阮力江,电话: 2132334、2255616(办)
13612211268(手机)、2276510(宅)、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法院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桥北二路108号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法院邮编:519100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法院电话:0756~5213677
审判长:梁海波
审判员:罗锡胜
书记员:周立娜,电话:0756~5152346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检察院检察官黄××办公室电话: 5888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