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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沙河市吴晓霞四次遭绑架 现有家难回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日】我叫吴晓霞,在河北沙河市建设局市政工程公司工作。自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后,不仅身体健康了,心灵也得到了净化。我按照法轮大法倡导的“真、善、忍”的原则修心向善,努力做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在单位善待同事,努力做好领导交给的每一项工作;看淡名利,不收受当事人的任何钱物和吃饭请求,一身的正气,这些单位的领导和同事是有目共睹的。可就是由于我坚持信仰,先后四次被沙河国保公安绑架和拘留,现在有家不能回。

一九九九年中共邪党开足一切媒体以谎言欺世,对法轮功进行邪恶的迫害,单位领导恐怕我去北京上访,每天软禁我在工作岗位,不让随便出入。市派出所派两个人上班时间寸步不离的跟着,不管干啥都要向领导和派出所的人回报,还逼迫违心的写“保证书”等。

二零零零年二月份,我去北京上访,被沙河市公安劫持到沙河市看守所关押了22天,在恶警的逼迫下,家人替写了“保证书”才放了出来,还被“610”办公室勒索三千元人民币。一开始是单位替交的,出来后,单位领导让还罚款,不还,就不能上班,后来还了罚款,又给单位领导前任经理霍增文送礼后,才让上班。以前在单位从事会计工作(任出纳),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从看守所出来后,就不让干了,后来安排的活是单位最苦最累最脏的活,长期受到折磨和排斥,也被丈夫多次毒打。

二零零二年八月份,我正在工地上班,“610”办公室人员和单位领导王华增(公司经理)、胡建国(副主任)互相配合,把我绑架到沙河市兴合楼(610当时的临时办公点)进行迫害。两天后我逃了出来,单位经理王华增要求我不得给任何人讲法轮功的真相,否则就不能上班,拖了一个多月,我才回到工作岗位上。

二零零四年底,单位领导王华增、建设局办公室主任李士强等配合市公安局姚科长一伙横行地闯进我家中,把我强行绑架到邢台洗脑班。在洗脑班那段时间是我一生遭遇最黑暗的日子,期间,恶人对我精神上的强制洗脑和高压,给我心灵造成了极大的创伤,留下的是莫大的耻辱和痛悔。

二零零九年四月份,我正在工地上班,沙河市国保大队恶警王建军、王力红前来,单位领导又一次配合他们,把我绑架到市公安局,后送到看守所,拘留了15天。

五月十二日,我正在家里做家务,有人送到家中一封信,一看是公安局的,拆开后竟是邢台劳动教养院劳教一年的通知书。为了避免再一次的无辜迫害,我只好流离失所离开家。期间公安多次上门搜查,搞得家人心里十分的紧张,尤其是丈夫,双方的单位领导都给他施加压力,精神上受到很大的打击。市“防范办”、公安局国保大队和单位领导在十月一前互相勾结,到我家骚扰,说是怕上北京滋事,要他们在责任书上签字。直到现在,我有家不能回,也不能上班。

由于长期的骚扰和迫害,由于多年不让正常工作,给家庭带来经济上很大损失,连罚款和扣发工资,足有五万多元。频繁的骚扰,非法的迫害,也给家人心灵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家庭往日的安宁和谐不在。

参与迫害人号码:
王建军:13503196699、13315932966 沙河市国保大队长
李伟泽:13903196959 建设局局长
李士强:13932948558 局办公室主任
王华增:13503195992 市政工程公司前任经理
王燕浩:13931950805 市政公司现任经理
韩向国:13833930805 市政公司副经理
家人受害最深的:
公公(张谦林)1322329222
丈夫(张震)13730380559
父亲(武东旭)13643199129
大女儿(张贝)15027826125

成文:2009年11月02日  发稿:2009年11月03日  更新:2009年11月03日 09: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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