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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轮功学员辩护 王永航律师被非法判刑七年(图)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明慧通讯员辽宁报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有目击者目睹大连律师王永航被送至大连沙河口法院开庭。法庭非法宣判王永航徒刑七年,诬陷的罪名是“利用××破坏法律实施”。


王永航律师

当时现场的警察、国安、交警大约四十多人,并将大连沙河口法院门前清场,前去的还有记者。

王永航,男,原辽宁乾均律师事务所律师,三十六岁,二零零七年起多次为法轮功修炼者提供法律援助。二零零八年五月因其妻子被上海警方非法关押一事,发表致胡、温的公开信,指出以刑罚手段对待法轮功信仰者的违法性,要求当局立即改正自一九九九年来的错误判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信仰者。

王律师并在《昔日铸大错,如今宜速清遗祸》中针对中共当局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罪”施加于法轮功信仰者的致命错误,致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以公开信的方式进行呼吁,期望司法权力者能够顾及最起码的法律尊严。

其后,他所在的律师所迫于压力解除了与他的聘用关系,他的律师证亦被中共司法当局扣押至今。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王永航律师为法轮功修炼者丛日旭作无罪辩护,再次触怒中共。二零零九年七月四日,王永航律师被闯入家中的警察带走,此次非法抓捕行动据知情人反映是北京周永康亲自下令,之前已对王永航律师进行过跟踪、拍照。同时带走的还有王永航的妻子、法轮功修炼者于晓艳。当时王年近八十岁的母亲也遭到粗暴执法、恐吓与惊吓。

之后王永航被殴打致腿骨骨折,因治疗拖延,造成骨折错位,局部皮肤出现破损伴感染,伤口处严重感染,伤势恶化。后八月十日被送到中心医院手术,国安警察在医院严密监视他,妻子要求探视被拒,处境非常恶劣。

目前王永航是又一位因在法轮功问题上因言获罪、因正义被入狱的大陆律师。尚不知王永航律师的家属是否已得知此次开庭,如有可能,请正义者多助通知,也请有良知者帮助营救。

中共不愿面对来自天意、民心的反对,但是历史的车轮决不会因此就不碾过腐败的王朝。请在这场对人权、对正信的迫害中还被利用、还主动维持的中共打手和帮凶们,真正静下心来思考自己的未来,是否还能在红潮覆灭的浪潮面前忽略自己生命的存亡,究竟是放弃一切随同中共烂船沉入万劫不复,还是幡然悔悟、弥补过错,为自己留下一条退路。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09/12/5/112854p.html)

成文:2009年11月27日  发稿:2009年11月28日  更新:2009年11月28日 12: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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