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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大法弟子刘群明被迫害离世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六日】(明慧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石家庄市58岁的大法弟子刘群明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多次遭受中共迫害,身心受到摧残,于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含冤离世。

刘群明,家住石家庄市沿西街五十二栋四单元二零一室。2000年7月被以办学习班为名非法关押在建大派出所二楼会议室,20多天才放回家。2000年8月因修炼法轮大法被石家庄三九啤酒责任公司单方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实际相当于开除厂籍),被迫失业。

2000年12月刘群明骑自行车证实大法,自行车前面挂着“法轮大法好”的牌子,背上写着 “真、善、忍”,在石家庄大街上穿梭行走,被恶警绑架到中山西路派出所,后被建大派出所劫回,非法劳教三年。

2003年3月9日上午,刘群明被石家庄长安公安分局、长丰派出所二、三十名恶警从家中非法抓走,同时被抄家,财物被洗劫,被抄的个人财产有电视机一台、录像机一台、菲利普收录机一台、VCD一台、随身听4、5个,现金1000多元,另有存折两个,一个存折有2万元,一个存折有几千元。

二零零八年中共邪党以“保奥运”为由大批抓捕大法弟子,于七月七日上午11点许,恶警们用撬杠把大法弟子刘群明家防盗门撬开,把木门砸烂,闯进院内,将电脑等物品洗劫一空,并绑架刘群明。

从被绑架开始,刘群明就绝食反迫害,本来就瘦弱的身体,经过十几天的非法拘留更显虚弱,当被送入劳教所时身体出现严重病态,劳教所拒收。

由于身体遭受严重摧残迫害,刘群明于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晨去世。中共邪党迫害善良老百姓欠下的又一笔血债。

成文:2009年11月15日  发稿:2009年11月16日  更新:2009年12月31日 1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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