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淑华 |
于淑华,女,六十三岁,家住辽宁省丹东市福春小区。于淑华修炼法轮功以前,身患风湿性心脏病、肝脾肿大、类风湿等多种疾病,体质虚弱,常年易感冒、头痛,感冒药、止痛片一次需吃很多片。一九九三年,于淑华又患上了腰椎间盘突出症,压迫坐骨神经,致使于淑华三年不能上班工作。走路艰难,痛苦不堪,虽然经多家医院治疗,均未能好转。长期的病痛折磨使其精神几近崩溃,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一九九六年,于淑华幸得一位修炼法轮功学员的指点、相告,喜得大法。随后引导儿子得法修炼,见证法轮大法的神奇与美好。
修炼法轮功后,于淑华的身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纠缠她多年的各种疾病完全消失。身心的巨大改变使得家庭生活变得格外和谐,对生活充满信心。
亲身见证了法轮大法带给人类的神奇与美好,于淑华在平时主动帮助那些老年的法轮功学员学法、炼功,并承担起当地义务辅导员的工作。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法轮功遭到中共恶党的残酷镇压,于淑华和其他大法弟子一起坚定的维护大法,在去北京证实大法和去大连营救法轮功学员时两次被拦劫,关在当地的福春派出所。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于淑华因在户外炼功证实法被有关部门野蛮绑架至看守所一个月。不仅如此,随后警察多次来到于淑华家中进行骚扰、迫害,并串通有关部门将正在上大学的儿子的学籍开除。
二零零一年七月份,为了抵制迫害,不配合“洗脑”,于淑华和儿子被迫流离失所。每当回家居住,当地派出所就上门纠缠、骚扰。
二零零二年五月一天早上,七、八个便衣警察敲门,意图绑架但未能得逞。有一次警察竟将于淑华家的房门强行撬开。当地的福春派出所和街道均多次到其家中进行纠缠、骚扰。
尤其在零八年“奥运”和零九年“十、一”前后,当地福春派出所和四道沟派出所、国保大队的警察多次寻找于淑华的住处,妄图加以迫害。同时对她的亲属进行恐吓、威胁。
由于长期遭受中共恶党的迫害、骚扰,加上流离失所的艰苦生活,这一切给于淑华的身心造成巨大的压力与损害,最终使于淑华于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二日含冤离世,留下儿子一个人(于淑华丈夫九七年去世),孤苦伶仃,无依无靠。
据不完全统计,在邪恶中共疯狂镇压法轮功的十年里,丹东市(不包括东港、凤城、宽甸)法轮功学员被直接、间接迫害致死的就近十人。这些人当中上至象于淑华这样六、七十岁的善良老人;再到刘明、王喜东这样的英俊青年;下至活泼可爱的十五岁的小学生唐诗雨。而被非法判刑、关押、劳教、拘留的人数则达百人次以上。现在丹东市仍有几十人被非法关押在省内各个监狱、劳教所、看守所遭受迫害。
因此,邪恶中共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一天不停止,象于淑华这样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人间悲剧就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