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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市胡红梅被迫流离失所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日】(明慧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省咸宁市大法弟子胡红梅,是咸宁市温泉潜山商业街中商百货收银员,九七年七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一个更好的人。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二号晚上十点左右,咸宁市温泉二号桥公安局一群恶警非法闯入胡红梅家中,一把将她按在椅子上不让动也不让喊,然后在她面前亮了一下一张纸,声称是什么逮捕证和搜查证,没等她看清楚是什么,就开始强行抄家。

胡红梅拼命站起来,并大喊:有人迫害法轮功啊,快来人呀!抢劫啊!其中一彪形恶警用力狠狠的打了她两巴掌,当时就把脸打肿了,并恐吓她不许动不许喊。

中共恶警们在胡红梅家非法抄了近三个小时,抢劫走诸多私人财物,和光碟等等价值人民币1万5千元左右。

直到深夜一点左右,恶警们把胡红梅强行塞上警车,一共三辆警车,把她绑架到温泉铁疗招待所进行非法软禁和审问,十几人分两班轮流看守着。

恶警们采用威逼利诱和谎言欺骗等手段,并拿出非法搜查到的有关材料,给胡红梅扣上大帽子和罗列罪名。

胡红梅对他们讲真相,并绝食抗议迫害。直到第三天早晨七点左右,在不法警察们交接班时瞅准一个机会跑了出来,开始了流离失所的生活,有家不能回。

在此呼吁所有正义的善良人士,共同抵制邪恶,尽快结束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

成文:2009年11月09日  发稿:2009年11月10日  更新:2009年11月10日 00: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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