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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恶的选择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月三十日】二零零七年二月,一位上海大法弟子来到某公司任职,当时这家公司的总经理了解到她是大法弟子,因为迫害已经有近一年没有工作了,这位总经理不顾公司里一些员工的反对,收留了该大法弟子,并且没有歧视该大法弟子,在工资待遇上对她一视同仁。

因为做了这件好事,当年这家公司就签订了一千八百万的大合同。该大法弟子作为这个项目的主力之一,尽责的替这家公司完成了这个合同。

第二年,这家公司又签了一千五百万的合同,该大法弟子继续为这家公司出力,为完成项目打好基础。

在大法弟子进入这家公司前,公司里还从来没有签订过这么大的合同。可以说正是这家公司的总经理,在大法弟子受迫害时,收留大法弟子,而获得的善报。

二零零九年三月间,该大法弟子在单位讲真相时,被办公室主任恶意举报。在此之前大法弟子不止一次对办公室主任讲过真相,但他听不进去,还举报该大法弟子。随后没过多久,这个办公室主任因为和公司里其他员工产生矛盾被公司突然开除。这正是他举报大法弟子的恶报。

善恶有报是天理,希望每个人都能为自己选择一个好的未来!

成文:2009年10月28日  发稿:2009年10月30日  更新:2009年10月29日 20: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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