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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六一零系统“十一”前后的罪行
文/陕西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六日】“610办公室”是江泽民为了迫害法轮功而专设的邪恶机构,它虽然是一个没有名份、无品无级的怪胎,但它却凌驾于各级政府之上,可以对公检法颐指气使,权力无限。

陕西“610”系统是在陕专事迫害陕西大法弟子和毒害三秦人民的工具。省“610”、西安市“610”及其它各地、市、县直至机关、学校的“610”形成了一个邪恶的网络,按照江泽民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法西斯政策残害大法弟子,犯下了累累罪行。它操纵公检法对大法弟子非法绑架、非法审判、非法劳教,它掌控全省监狱、劳教所、洗脑班对大法弟子酷刑折磨、强迫“转化”。陕西省女子监狱、渭南第二监狱、陕西女子劳教所、枣子河劳教所成为它残害大法弟子的四大黑窝。它在迫害大法弟子的同时,还操控陕西的各类媒体对法轮功造谣、诋毁、魔化宣传,毒害全省人民。

“十一”前后,陕西“610”为了共产党的需要,操控它在全省的邪恶网络,对法轮功实行新一轮的迫害,制造迫害舆论、非法绑架大法弟子,又犯下了新的罪行。“十一”前,陕西“610”系统一方面通过公安系统布置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同时向全省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直至社区秘密布置对大法弟子的非法监控和诋毁法轮功的邪恶宣传。

更为邪恶的是,西安市“610”一改多年来都是鬼鬼祟祟口头传达密令和污蔑大法的惯例,公然在“十一”前明目张胆的多次通过群发手机短信,诋毁大法、毒害市民,为迫害大法弟子公开制造舆论。嚣张至极,愚蠢至极!

陕西“610”以保“十一”稳定为借口,指示各地公安机关在全省范围内对法轮大法弟子进行了疯狂的非法绑架,尤其是汉中地区“610”最为邪恶。近一月来,被非法绑架的大法弟子中已落实姓名者有以下20人:汉中地区:张俊秀、芳芳、刘伟、陈正贤、郭建珍、张菁、丛学龄、郭建贞、陈志贤、魏彩霞;西安地区:李桂清、孙淑兰、李学清、陈少东、金正安(蓝田)、杨桂琴(杨陵);宝鸡地区:王玉荣、王乖燕;榆林地区:宋林芳、宋林芬。

“十一”前,陕西“610”、西安市“610”通过《律师协会》电话通知所有的律师事务所,不许代理涉及法轮功的案件。对于这种违反宪法、践踏法律的行径,已经引起了律师界的极大愤慨。

十年来,法轮功学员反迫害的顽强抗争,已使广大民众看到了法轮大法的美好,了解了法轮大法洪传114个国家和地区的真相,了解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认清了中共的邪恶本质。广大民众融入“三退”(退党、退团、退队)大潮、6200多万民众公开声明决裂中共的事实,使中共已看到了“天灭中共”势不可挡。所以,陕西“610”系统这次对大法弟子的疯狂迫害,表明了中共对法轮大法的恐惧,对“真、善、忍”的恐惧,对末日来临的恐惧!

在此正告陕西“610”系统和公检法系统的行恶者:善恶有报、天网恢恢!你们的每次行恶、你们的每笔血债都记录在案,你们的罪行必将受到审判!奉劝一切尚有良知者:只有认清中共,弃恶从善、用行动证明你们对迫害法轮功罪过的忏悔,才是为自己生命负责的正确选择!

成文:2009年10月25日  发稿:2009年10月26日  更新:2009年10月26日 00: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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