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26/211099p.html
【字号】  
四川新津县退休职工徐桂芳被非法关押十五天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明慧通讯员四川报道)56岁的四川省新津县川交油库退休职工徐桂芳因为给人一张光盘,被新津县公安局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

9月14日下午,法轮功学员徐桂芳把一张弘扬中华五千年传统文化的光盘给了另一个人,结果被这人向派出所举报,徐桂芳被警察绑架到新津县五津派出所。

去了后,她拒绝告诉警察自己的姓名,因为她没做坏事,没有违法;后来警察在网上查到了她的姓名。到了晚上,三个警察要她配合他们讲清事情的经过,她说自己没做坏事,拒绝回答,拒绝签字。不知道执笔的警察后来在纸上写了一些什么。

过了一会儿,大概是晚上12点左右,警察就用手铐来铐她,她说她没做坏事,警察不应该这样对她,警察还是强行把她的双手铐在派出所的楼梯护栏上。她对警察说:“你们不应该这样对待好人,你们要为你们的未来着想。”他们其中的一个警察说:“没办法,我们要拿共产党的钱。”说完他们就走了。

就这样,警察把徐桂芳从晚上一直铐到第二天上午的11点左右,前一天晚饭和第二天早饭没让她吃饭。一个前一天晚上参与铐她的警察走来问她反思得怎么样?徐桂芳告诉警察,自己没做坏事,叫警察放她回去。警察说她是不到黄河心不死,说完就把徐桂芳单手铐到派出所的接待室,另一个警察就向徐桂芳宣读非法拘留她15天的处罚,然后又把她双手铐起来绑架到了拘留所。到了拘留所她仍然拒绝签字,不承认拘留15天的迫害。就这样,徐桂芳被新津县公安局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

成文:2009年10月25日  发稿:2009年10月26日  更新:2009年10月26日 00:38:24

意见建议请寄 feedback@minghui.org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9 MINGHUI.ORG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