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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判七年 魏秀英被劫持到沈阳大北监狱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三日】(明慧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凌海大法弟子魏秀英被邪党法院非法判刑七年,目前在沈阳大北监狱遭受迫害。

魏秀英,女,六十二岁,家住辽宁省凌海市金城镇。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早六点左右,辽宁省锦州公安局及凌海国保大队多辆警车将魏秀英家团团围住,多名警察非法闯入魏秀英家,将魏秀英、赵红、赵冰母女三人及不修炼的父亲非法绑架,并且非法抄家。

魏秀英被非法关押在凌海市看守所期间,遭到惨无人道的迫害。恶警用开水浇魏秀英的头,踢她的心窝,用装有水的矿泉水瓶子打她的右耳朵,使右耳失聪,不能行走,心脏衰竭。

魏秀英修炼前浑身是病,腿有残疾,冠心病,肺气肿,颈椎坏死,人抬不起头来,一年中大部份时间是在医院度过。因为常年治病,使家里几乎到了倾家荡产的地步。一九九七年魏秀英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不久满身的病痛不翼而飞,性格暴躁的她一下子改变了,时时按照“真、善、忍”去做,善待他人,家庭也和睦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发动了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魏秀英两次到北京证实法,被警察劫持后关押,遭受了各种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魏秀英再次被中共恶警绑架。

七月初,凌海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景山(主管迫害法轮功)执意强行将身体极度虚弱的魏秀英从凌海市看守所劫持到抚顺洗脑班,因为身体随时都会出现生命危险,洗脑班怕承担责任,又将魏秀英转到凌海市看守所。

七月下旬,凌海市法院对魏秀英进行非法开庭审判,他们将生命垂危的魏秀英抬上法庭,带着氧气。主审法官是李大明、法院副院长王欣,因魏秀英被毒打的已经不能站立、不能说话,致使审判草草收场。

八月七日,凌海市法院法官李大明到凌海市看守所对魏秀英非法开庭,因魏秀英身体极度衰竭,不能配合。第二天李大明,王景山(凌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找到魏的妹妹和弟弟诱骗他们说:“你姐姐身体这样,你们配合配合替她签个字,判了刑,明天就可以给她办保外就医了,让她回家”,并说别告诉她大女儿赵红(因她是大法弟子)。姐弟二人信以为真,就签了字。八月十四日却等来一张判魏秀英七年徒刑的判决书。当他们找到王景山要求放人时,王景山完全露出一副流氓嘴脸:“口头协议算数吗?” 家人方知上当受骗。

家属上诉到锦州中级法院。 可是在上诉截止日期未到、家属没得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二零零九年九月八日,魏秀英被绑架至辽宁大北监狱。魏秀英到监狱下车时,是四个人用担架抬进去的。经狱医检查,她身体所有指标都是最低的,达到极限了。目前魏秀英身体萎缩,体重由原来的一百六十斤降到八十斤,生活不能自理,不能行走,说话困难,生命危急。

自古以来,善恶有报,天理昭彰。在此,奉劝那些被中共表面假相迷惑,为中共卖命迫害善良百姓的所谓中共党官,认清中共即将灭亡的必然,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犯罪,将功补过,摆脱与中共陪葬的命运,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光明的未来。

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
王辉、李亚洲:办0416-2572018,宅0416-2388888,手机13897886666

成文:2009年10月22日  发稿:2009年10月23日  更新:2009年10月23日 07: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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