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1/193770p.html |
天津大港地区迫害大法的恶报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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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一日】自一九九九年,大港地区有一批不明真相、盲目追随邪党的人员,在迫害法轮功事件中做了很多坏事,终因触犯天理遭到恶报。
1.陈兆成:原大港板厂指导员,三十多岁,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在九九年秋天,第一批非法镇压中,天津市全市共非法抓捕17人,派出所就占了3人,有中石化建设集团四公司的职工段凯阳、屈登鹏、闫立刚被非法劳教。陈兆成坏事做绝,于二零零一年二、三月间突发心脏病死亡。 2.刘明德:原大港区晨晖里物业经理,四十多岁,追随江泽民,丧失良知,在小区通风报信,卖命配合公安,非法镇压法轮功,于二零零五年突发心脏病死亡,遭恶报。 3.边某某:大港公安局看守所警察,四十多岁,残酷迫害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二月在大港区公安局看守所民警办公室,用金属钥匙盘狠命暴打大港科委干部王玉明,打后,又将其戴手铐、脚镣,吊在监室护栏上,十几分钟后,王昏死过去,导致王全身淤血青紫,两根肋骨骨折。二零零五年,边某遭恶报,突发心脏病死。 4.谢克俭:原大港区政协主席,六十多岁,任邪党大港区委副书记期间,极力迫害法轮功,二零零八年四月遭恶报,突发脑出血死亡。 这里,没有幸灾乐祸之意,只想通过身边的实例,请好心人、知情人、当事人的家属和亲友出面,慈悲奉劝那些还不明真相、随着邪党做坏事的警察、六一零人员及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在政法部门工作的人士:打击善良的一定是邪恶的,善恶必报是天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为了您的生命和家人免遭恶报,立即悬崖勒马,停止迫害法轮功,不要给中共当陪葬。 |
发稿:2009年01月21日 更新:2009年01月21日 00:1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