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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鹰潭市胡德元、倪爱娥被非法判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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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九日】2008年11月11日上午,鹰潭市月湖区伪法庭非法庭审胡德元、倪爱娥。胡德元自己写了辩护词,法官樊中华阻止其宣读。倪爱娥未同意法庭指派的律师,所以她没有律师替其辩护。当日,伪法庭没有当庭宣判,事后秘密到看守所“宣判”胡德元八年、倪爱娥七年徒刑。
在非法庭审过程中,检察院公诉人傅燕(女,30岁左右),仇视大法,仗着邪党权势,强词构陷。连胡德元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向各级警察写的说明真相并劝善的一封公开信,也被作为一项罪证来指控。所谓罪名仍是那一套——“利用×教妨碍国家法律实施罪”。 胡德元,男,60多岁,“七二零”前,是鹰潭市铁路公安人员,迫害后,被转为铁路职工。因坚修大法,坚守良心,向人讲清真相,多次被非法劳教、非法关押。2008年6月28日,被鹰潭市月湖公安局非法刑拘。 倪爱娥,女,1966年生,鹰潭市余江县人,个体户。1997年9月开始修炼大法,身心受益。为讲大法真相,1999年12月31日被余江县公安局治安拘留15天。2000年8月23日,倪爱娥想去北京向政府讲清真相,在南昌被余江县公安局拘留7天,罚款4000元。2002年10月19日,因为邮寄两封大法真相信件,被余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一个月并非法劳教三年。因做大法真相资料,同胡德元一起被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区分局刑事拘留。 2008年7月14日,恶人蒙着倪爱娥的眼睛,戴着手铐、凶神恶煞地将其押出看守所,到某地审问一天。恶人非法审问胡德元,几天几夜不让睡觉。 早在2007年被非法判刑的艾国祥、曹玉红、彭某某等六位大法学员,据监狱里传出话来,他们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酷刑拷打。曹玉红传出了一条用来蒙她的眼睛的毛巾,曹说:邪恶警察蒙着她的眼睛,将其带到龙虎山一处地方毒打、逼供。艾国祥也遭到了严重酷刑。彭姓大法弟子被剥剩一条内裤,恶警拽着他的脚在水泥地上拖来拖去,背上的皮被拖烂,地上到处是血迹。 直接参与迫害者名单: |
发稿:2009年01月19日 更新:2009年01月20日 01:1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