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27/186661p.html
【字号】  
董连太尸骨未寒 家属又横遭讹诈
文/黑龙江省双城市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七日】黑龙江省双城市单城镇政久村四十五岁农民董连太,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四日骑车往回赶路,被单城镇赵炮屯中共恶党村头何伟拦路举报,遭非法抄家、绑架、劳教,在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被迫害的生命垂危,送回家只八天,于九月十九日含冤离世。

按农村风俗,董连太的遗体在家停放三天安葬。在死后的第二天,家属及亲友看着躺在地上死去的亲人,心如刀绞。回想起八十五天前,自己的亲人快快乐乐的骑着自行车为邻里、为生活、为老百姓明白真相东奔西跑,而今与亲人永远离别,于是决定到邻村赵炮屯,找何伟说明真相,劝其不要再举报好人,敲开何伟家门,何伟不在,就把来意讲给他家人。等了一阵子,何伟仍没回来,董连太的亲人就离开了何伟家。

当走出村头的路上,何伟将他们堵住。一时间何伟村出动好多人,有帮助何伟堵截的,有的是看热闹的。何伟将董连太家属骑的摩托车锁住,钥匙拔掉,然后,用手机找派出所,诬陷家属到他家闹事。当场何伟发疯般的拳打脚踢董连太妻子的外甥,把手机屏用脚踹裂了,打了其中一女孩两拳,手指着董连太的女儿破口大骂:你家死的人少,怎么不多死几个。又用手指着去的所有人说:你们都是炼法轮功的,都把你们整到监狱去;对着董连太的女儿说:特别是你。然后骂不绝口。

当派出所车来时,警察把四位家属及摩托车拉到了派出所,何伟告诉派出所民警扣八个小时再放。民警询问家属,家属说:我们是告诉何伟他举报的人死了,如果他要不举报人也不会被抓、被劳教,也不会被迫害致死,劝其以后不要再做坏事了。民警录完口供也不放人,派出所根据何伟的无理要求,讹诈家属把他家防盗门砸出坑了,决定赔偿一千元钱,扣押摩托车。家人与其理论,民警声称:要不扣摩托车没法对何伟交代;在赔偿一千元钱的问题上,何伟说:钱不钱的不是事,面子上过不去,如果不这样处理没法在屯子待。

家属被非法扣在派出所,所带的手机都被关机。在家里的人更着急,死去的人第二天清晨还得下葬,按地方风俗,下葬时必须赶在太阳出来前,活着的人被扣留,没办法的情况下,其他亲属通过找人疏通答应他们的无理条件,赔偿一千元钱还不算,还因董连太女儿戴着孝到他家,认为不吉利,无理要求过几天让董家买一挂鞭炮到他家放。

一个共产党的芝麻小官竟然可以这样明目张胆的践踏法律,而当地警察不仅不制止,反而协同犯罪,只有中共恶党的统治才有这种丑闻。当时正义人士议论说:太不象话了,被他举报的人已经致死了,家属到他家说一说都是合情合理的,反过来又讹人家钱……真不讲理。

直到晚十点多,无奈亲属又东拼西凑把一千元钱送给了何伟,派出所才把人放回来。本来家里很贫困,董连太被非法关押期间,在双城市看守所交的四百多元钱伙食费及劫持到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家属找人、见人等往返的费用都是借来的。安葬遗体需要费用,这又雪上加霜。

谁无亲人、谁无父母,何伟也有下一代,别一时借中共邪党妖势把事干绝,虽然中共统治不讲法律,别忘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天理。董连太在长林子劳教所非法关押期间,已经被警察灌盐水导致难受至极时,管教还继续骚扰,不许董连太睡觉,董连太义正词严对他们说:现在是我休息时间,你们不要再骚扰我,如果你们不听就是在对好人犯罪,这样会遭恶报的。其中一管教不相信,还继续对他迫害,很快祸及家人,家里打来电话说:管教的儿子出车祸了。再有,单城镇政利村村民薛启财、薛启奎哥俩,反对大法,扬言谁再往他家墙上写大法字,抓住把他手剁下来。老哥俩家都养牛,在铡秸秆牛料时,在两年间分别将手都铡去一只。

双城市迫害法轮功的人遭恶报的案例比比皆是,奉劝何伟,干什么事情都要给自己留条后路,千万不要由于自己的错念给自己留下永远的痛悔。尽管如此,我们一直认为你是不明真相,被邪党欺骗、利用了,因此一次次劝善,打电话,目的是让你停止作恶,希望你能觉醒,可你却置法轮功学员为你好的真心善意于不顾,继续违背自己的良心,干着天理不容的恶事。赶快悬崖勒马,痛改前非,为自己与家人留条后路行吧。


黑龙江省公安厅客服电话:0451——82696094
双城市单城镇政法委书记 陈超武,电话:13030035558 13206649000
单城镇派出所民警:范子民、陈福彬、
恶意举报人:
政兴村书记 赵文华,电话:0451--53286543(宅)手机:13100956088
赵炮屯村头 何伟,电话:(宅)0451--53286618 手机:13100880899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8/10/10/101376p.html)

成文:2008年09月26日  发稿:2008年09月27日  更新:2008年10月05日 09:24:36

意见建议请寄 feedback@minghui.org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9 MINGHUI.ORG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