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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蛟河恶警白明库犯罪事实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九月二日】白明库,男,50多岁,体貌特征为秃头、体形胖实,身高约1.70米左右,现任蛟河市政法委副主任,长期在蛟河市公安局兼职。白明库原来在蛟河市水利局工作,但自1999年前后调到蛟河政法委工作以来,一直疯狂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几乎每次绑架、酷刑迫害、刑讯逼供、劳教判刑都有他直接指使或参与。应该说,白明库是蛟河地区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头号恶人,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的无耻爪牙、邪恶帮凶。

借“奥运”绑架数十名法轮功学员

在2008年春中共邪党借奥运之机掀起的全国政治大迫害中,白明库除了亲自参与对法轮功学员史秀珍等人的绑架迫害外,还直接动用酷刑对法轮功学员张敏等进行刑讯逼供。

2008年3月18日下午1点多,蛟河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白明库及新站镇派出所4便衣恶警闯入蛟河市民主街常家村法轮功学员史秀珍家中,围住史秀珍恶毒殴打,入室抢劫,抢走法轮功书籍、电视机、大锅盖、两部手机、户口本、身份证、多个存折等物品,又开来一辆警车把史秀珍强行绑架到蛟河市刑警队,动用各种刑具酷刑迫害。同时,白明库等人还企图绑架史秀珍的丈夫、广播局职工刘兆富,未能得逞,但刘兆富已被迫流离失所、并被蛟河广播局恶意开除工职。史秀珍在身心饱受白明库等恶警摧残后,还被蛟河恶党法院违法判刑7年。

2008年3月20日,法轮功学员张敏遭长安街派出所恶警强行绑架,非法抄家并投入蛟河看守所。张敏拒不回答任何问题,后来在一天夜里被押送到蛟河公安局刑警队酷刑迫害。当得知自己被弄到刑警队时,张敏质问道:我是好人,怎么把我整到这种地方来呢?白明库等人阴森森地说:谁让你什么也不说呢!接着,他们就把张敏绑上死刑床刑讯逼供。白明库一边对张敏行凶迫害,一边无耻叫嚣:你们上明慧网曝光我吧!张敏当即被迫害得哮喘病症状复发、痛苦不堪。现在,张敏已被吉林市和蛟河恶党法院非法判刑4年,面临长期关押迫害。

在此期间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张国胜、常桂云、刘宝春等人都遭酷刑迫害,如上大挂、吊铐、老虎凳、死刑床等等,给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恶警白明库全都参与其中,绝对难逃其咎,负有主要罪责。

回顾整个蛟河地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历史,白明库的小丑角色真是表演的淋漓尽致。

强灌“辣根”残害任红霞

2004年10月26日,法轮功学员任红霞在家里洗衣服,这时永安派出所恶警马金科、张亚双等多名警察,在没有搜查证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强行从二楼窗户闯入她家,野蛮的强行把她绑架到永安派出所,狠狠的踢她的腿部,将她的腿部踢得青紫,并于当晚把她绑架到蛟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10月28日下午2点多,恶警们把任红霞从蛟河看守所带回永安派出所迫害。他们把她绑在椅子上,双脚扣在椅子腿上,用毛巾接起来的绳子把她的腰捆在椅子上,双手一上一下反扣在后背。一个恶警用毛巾用力把她的头勒住,一个恶警用毛巾使劲堵住她的嘴,另一个恶警则把装在矿泉水瓶里的浓辣根水(比辣椒辣很多倍)用尽办法往她的鼻子里灌。

当时任红霞被折磨得真是生不如死,那种呛心辣肺的痛苦无以言表。即使这样,那四个恶警仍每隔十五分钟便折磨她一次,他们把她的双手上下使劲抻来抻去的折磨,其中两个恶警用力抓住她的手,另一个恶警则使劲反复不停的往她的鼻子和嘴里灌辣根水。她的衣服全被汗水和辛辣的辣根水湿透了。

恶警们共用了四盒辣根,一直折磨任红霞,持续到深夜十二点多,她整个人已被他们折磨得不象人样。这时,恶警白明库又过来狠狠的踹她胸口一脚。后半夜任红霞一直在痛苦的呻吟中熬到天亮,胃里象火在里面燃烧一样,特别难受想喝水,可他们不给,一直到下午,白明库等才又把任红霞绑架回看守所。那四个警察迫害任红霞的时候,白明库、马金科他们就在隔壁屋里指挥着,没有人性的看着她被折磨得痛苦万分!白明库是迫害的主谋和主要凶手!

在酷刑折磨的极度痛苦中,任红霞的神智逐渐变得恍惚,不成人样,鼻子里还不停的流黄水。后来孙淑杰给她洗衣服时,洒在衣服上的辣根水都把她的手辣得够呛!而灌到人的鼻子里、肺里,人怎么能受得了呢!第二天,任红霞已起不来了,她的脸和胸部开始变黑,被辣根水烧起了很多大泡小泡,和她同室的人都不忍目睹,看到她被迫害的惨状而漱漱落泪。她被迫害的惨状和剧痛直到十多天后方见好转,胸和脸的下部被辣掉了一层皮,至今鼻子都难受,嗅觉不灵敏,直流鼻涕。

由于白明库等恶警对任红霞的残酷迫害和精神的摧残,致使她肺结核旧病复发。

指使并参与暴力殴打张国胜

2005年10月28日下午,蛟河市大法弟子张国胜正在家中维修房屋,突然闯进三个不明身份的人强行把他野蛮绑架,后又增加至八、九个人。张国胜被绑架到蛟河市永安派出所。后来得知参与绑架的有永安派出所恶警李国梁、么树森、郭不才、杜来顺等。

在永安派出所,恶警们对大法弟子张国胜残酷迫害,先是扒光上衣,后多人施暴毒打直至其昏死过去。即使这样,恶人白明库(蛟河市政法委副主任,在公安局兼职。曾参与指挥对大法弟子任红霞的残酷迫害)于当晚又对大法弟子张国胜拳打脚踢数十次。

10月29日,蛟河市永安派出所恶警于汝鑫在白明库等人的唆使纵容下,对张国胜继续行凶逼供,毒打数十拳,踢了数十脚,致使张双腿剧痛,不能正常行走。当时,派出所的杜来顺在场目睹了于汝鑫的整个施暴过程,却不制止。于汝鑫毒打过后,竟又扬言:“你要再脦瑟,我找一帮驴马烂子天天砸你家。”警察靠驴马烂子恐吓人,真是政匪一家,不打自招了。

直接参与非法劳教刘慧海

2006年2月8日早5点,法轮功学员刘慧海正在家中炼功,被突然的砸门声惊扰,他发现是警察,立即从后窗跳出,不幸被守在窗外的两个恶警拦住。

蛟河市前进派出所的四名恶警绑架了刘慧海后,将他关入蛟河拘留所,并劫走3400元钱。

第二天,刘慧海70多岁的老父亲,听说儿子遭恶警殴打后被送入医院,赶到前进派出所去要人,恶警们不让见,并矢口否认打了人,老人看了病例上写的心脏病,十分担心,44岁的刘慧海身体结结实实的,怎么突然得了心脏病?

几日后,刘慧海的父亲又到前进派出所要人,片警刘源永说:你去蛟河市看守所吧,听说得(判)三、两年。

2月13日,老人到看守所,蛟河市看守所还是不让见。于是老人找了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恶警白明库、蛟河市国保大队长张保军,他们说“找谁都没用,不会让见的”。老人说“我要上告”,白明库等恶警扬言告哪都没用,法轮功的事没人敢管。

据了解,大法弟子刘慧海现被非法关押在蛟河市看守所。他坚持向周围的人讲真相,喊“法轮大法好”,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被恶警插胃管灌浓盐玉米糊迫害。随后他又遭非法劳教迫害。

白明库的生命未来堪忧

据了解,白明库每天接送他的小孙子到蛟河试验小学上下学、过马路时也很耐心、慈爱,与正常人无任何区别,但为何迫害起“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好人来就变得如豺狼一般狠毒?他每天衣冠楚楚、道貌岸然的上下班,谁知干的却尽是禽兽不如、残暴不仁的坏事!那么,白明库天生就是个坏种吗?不是!究其根本,正是宣扬无神论、崇尚假恶斗的党文化的洗脑灌输造成的啊。当你劝告他时,他可能还会说:共产党给我钱,我就干(所谓“工作”)。这可能就是他唯一得到的,他是在拿自己的一切,包括生命在赌博!

明明拿着老百姓的血汗钱却反过来追随中共邪党残害中华百姓,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而出卖自己的良知和灵魂,值得吗?咱不说日后法律的严惩甚至天理的报应,单就你白明库干的这些欺压良善、为非作歹的恶行来讲,你不妨扪心自问:我敢向亲朋好友说法轮功学员无辜受害的真实情况吗?我敢向邻居同事说自己怎样借迫害法轮功之机大肆抢劫、中饱私囊的吗?我敢向妻子、儿女说自己是如何毒打、折磨法轮功修炼者的吗?不敢!因为你知道就包括你的亲人一旦知道了真实情况,他们都会同情真诚善良、与世无争的法轮功学员,他们更会鄙视你的为人、唾弃你的恶行!

善恶有报,天理昭彰。自古以来,没有谁能逃过这个天理。越来越多的天灾人祸、越来越多的善恶报应已经表明:善待法轮功就是善待自己,迫害法轮功就是迫害自己!

其实你可以翻一翻历史,特别是认真阅读《九评共产党》这本奇书,看看历来助纣为虐者、特别是被共产邪党先利用来杀人、后来其邪党“平反冤假错案”时当作替罪羊的那些可怜人的可悲下场!通过你工作和身边的事情,你其实非常了解共产邪党的真实情况。再引用国内某杂志上某评论家分析为何贪官越杀越多、屡禁不止情况时的一句话——那就是越是位置越高的官员(也就是你现在所谓的“领导”),他越清楚中共内在的实际情况,害怕随时都有象前苏联一夜解体的可能,因此而竭力敛财并在海外为自己和家人偷办“绿卡”以求自保。

其实,古今中外的很多预言都讲到中共邪党杀人无算并因迫害教人向善的正法――法轮功而遭到天惩灭亡的事儿,也提到盲目跟随恶党走的人的可怕下场。因此,现在已有四千多万人声明退出中共邪党的组织以求保命平安。童话《皇帝的新装》中那个小孩子还能说出皇帝没穿衣服的真话,而你今天在这些很清楚的事实面前还在自欺欺人的听从邪恶的命令迫害法轮功,你的智商不至于低下到还不如小孩子吧。告诉你这些,不是我们对政治、政权感兴趣,而是希望你立即止恶从善,更希望你能够从新找回你自己!在你偿还恶报、洗清罪恶之后,还可能有未来的希望。

好人决不等于好欺负的人,人间也不是给邪恶生命逞凶行恶的地方。在大法弟子大善大忍的胸怀面前、在被无辜迫害仍坚持讲真相救人的真诚面前,我们发自内心庄严宣布:所有法轮功学员及遭迫害者的家人决不承认中共恶党这种灭绝人性、无法无天的邪恶迫害,全力解体迫害、依法惩治凶手是我们最大目标和愿望!希望白明库这样的恶警能马上悔过自新、悬崖勒马,挽回因迫害法轮功而给自己生命造成的损失,否则,等待你们的就是法律的严惩和天理的报应。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8/10/1/101123p.html)

成文:2008年09月01日  发稿:2008年09月02日  更新:2008年09月02日 10: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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