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八月七日】宋文花,女,2008年1月25日~2008年7月17日被非法拘留于天津市北辰看守所,4月25日于北辰法院开庭陷害她,她不服,上诉。现已转移到天津市第一看守所。在判决下达以及转移地方,法院和看守所都没通知家属,事后家属要求复印判决书被北辰法院拒绝。下面是宋文花来自看守所的家书中的部份内容:日期为7月2日晚:我在这复杂的环境中天天有提高,法理让我更自信我以后的证实法的路,好给人类、给未来留下我们坚强的身影,圆容大法弟子最后在人间在人类心目中最好的人“修炼之路”。不管以后的路多坎坷,我们都会笑迎每一天,演好人间从古至今最后这一场戏,无愧于自己这一生,无愧于是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另一封日期为7月16日:7月11号我接到判决五年半,这不是我要的结果,不想辩解什么,但任何团体、党派判好人有罪,那都是天大的奇冤,不得民心,不得天下,邪不压正,时间不会长久,我们的坚持是在为大多数人争取这个环境,有朝一日,让他们也像我一样有一个好身体,人人修炼“真善忍”才有和睦的家庭,才有世界和平,你们说是吗?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不是我想怎么样,人的本性做人就应该堂堂正正,但这种付出人人都觉得自己不该,那是不正常的,自私的。
现在宋文花的案子已经上诉到了天津市中级法院,宋文花拒绝法院给指定的辩护人,现在案子被法官告知以书面审理进行,之前宋文花被非法判刑五年半的判决书家属始终没见到,所以家属提出法院给予判决书复印件以及见宋文花的要求时被法院以“没有义务”而拒绝。
与宋文花一起被非法拘留的大法弟子李立新(女)也被北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现在案子已经上诉到了天津市中级法院,并先后与宋文花一起被转移到天津市第一看守所,法院的判决书家属始终也没有看到,法官以“没有义务”拒绝给予。
像这样不公平没有天理的事情在中国大陆每天都在发生着。我们希望所有明白和即将明白真相的人们更加清醒的认识到中国执政党的腐败,…… 呼唤良知,谴责迫害!
主审法官:孙淑梅 办公室:27333746
主审法官:苏青松 办公室:27333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