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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警构陷 雄县董克平、刘二君被关押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八月三十一日】河北省雄县法轮功学员董克平、刘二君两位女士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雄县看守所。董克平是马务头村法轮功学员刘二乐的妻子,于2008年8月6日被雄县恶警绑架。刘二君是刘二乐的妹妹,于8月7日被绑架。8月17日,雄县公安局向董克平、刘二君所属的马务头村委会送达对董克平、刘二君的所谓“批捕”通知书,所列罪名纯属捏造。

8月6日雄县恶警谎称什么法轮功学员8月8日去北京,非法监控、绑架法轮功学员。可如今8月8日已过,谎言不攻自破,可被绑架的学员却仍被非法关押。8月6日晚雄县610、公安、龙湾乡政府、龙湾派出所等30来人闯进龙湾乡马务头村刘二乐家。在不出示任何证件和执法手续的情况下,不由分说一群人便扑向法轮功学员刘二乐。在刘二乐的抵制下,这群人才退出门外。此时董克平上前和他们讲道理,质问他们为什么抓人,依据什么理由抓人,你们的行为是违法的。大约僵持了一个多小时,这伙人突然把董克平和其儿媳妇(未修炼法轮功)推上车,绑架到龙湾派出所。当晚在家属的强烈抗议下,儿媳妇才被放回家(因为家里还有吃奶的孩子)。

8 月7日,这伙人又绑架了刘二乐的妹妹、法轮功学员刘二君。8月16日,雄县公安局副局长崔起华为了给自己继续非法关押两学员找到冠冕堂皇的理由,公然玩弄法律诬陷法轮功学员,以莫须有的“妨害公务罪”提请雄县检察机关批捕。

《妨害公务罪》 [释义]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及在一定条件下的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或者以暴力、威胁以外的方法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由以上法律条文的解释得到以下结论:
一、龙湾派出所所长张玉良、公安局副局长崔起华等人到刘二乐家强行抓捕刘二乐,理由只是因刘二乐炼法轮功怕其上北京。可现今没有任何一条有效法律文件规定炼法轮功就违法,上北京就违法。事实上刘二乐也从未想过去北京。而且他们当时抓人时也未出示任何证件,绝非执行公务。所以其妻董克平或刘二君上前拦阻都属正当行为。

二、即使公安局是在执行公务,董克平也只是和公安人员讲道理而未使用任何暴力、威胁手段。公安人员当时便抓了董克平,那时刘二乐还在家里,这是所有在场人员有目共睹的。所以董克平的行为也未造成他们认为的任何所谓的“严重后果”。所以董克平的行为完全不构成什么“妨害公务罪”。公安机关也没有任何确实证据证明董克平与刘二君构成逮捕条件。雄县公安的行为实属玩弄、利用法律陷害好人。

由于公安机关的错误行为,目前董克平、刘二君已被非法关押20多天,董克平绝食抗议身体非常虚弱。在此期间家属多次去雄县公安局、看守所要求看望董克平、刘二君,均遭拒绝。目前董克平的丈夫刘二乐被迫流离在外,婆婆因思念孝顺的儿媳、女儿病情加重,大小便失禁,行走极其困难。董克平8岁的小女儿,失去父母亲的关爱,整天郁郁寡欢,幼小的心灵受到极大的创伤。董克平才20刚过的儿子、儿媳担心母亲,小小年纪整天为此事奔走无心出门做生意。

为此我们要求检察机关重新审查此案,撤销逮捕决定,维护法律尊严,督促公安机关立即释放董克平、刘二君。

在此请善良的父老乡亲们明辨善恶,关注董克平一家人的状况,恳请正义之士予以帮助董克平、刘二君早日与家人团聚。

电话区号:0312
县政法委书记:李增良 13603325908 2918600(宅)5562788
雄县610头目:李成群 15830239966
公安局副局长:崔起华 5815608  13931698008 5865553 5811215  5811395
检察院检察长 张克 5811565 13803126586 5099550
龙湾乡政法委书记:张柏 13930882116 5827699
龙湾乡派出所所长:张玉良
马务头村委:付老虎 5769683

成文:2008年08月30日  发稿:2008年08月31日  更新:2008年08月31日 0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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