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31/185065p.html |
西宁邪党法院对魏海明、赵宗华判重刑 |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八月三十一日】青海西宁大通县邪党法院于二零零八年七月对大法弟子魏海明、赵宗华夫妇非法秘密判刑五年。已被劫持至青海省门源监狱迫害。 西宁市城北区大法弟子魏海明、赵宗华夫妇,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五日被西宁市大通县恶警绑架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并遭酷刑折磨。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大通县法院对二人进行非法庭审,无宣判结果。二零零八年七月,大通县法院暗地里再次非法开庭,对二人进行秘密判决,非法判刑五年。 邪党法院明显因惧怕非法庭审的行为被曝光,判决时不但没有通知大法弟子的家人,就连家人聘请的律师也未告知。事后律师对大法弟子家人说:“大通县法院并没有按法律程序办。”魏海明、赵宗华夫妇的家人质问邪党法院为什么不通知时,法院人员一副强盗嘴脸,竟说:“凭什么要通知你们!” 赵宗华是西宁市朝阳小学的一位退休教师,在职期间曾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然而深得学生及家长们爱戴的她,却遭到学校在邪党压力下的迫害,被停止授课,降低级别和工资,并被分配从事打扫厕所的体力劳动。二零零八年二月开始,学校更公然停发她的工资。 魏海明是私营企业业主,在房屋建筑行业中享有良好的信誉。二零零三年,在西宁市公安局及国安的邪恶迫害下,被迫停止营业。他的小轿车、笔记本电脑、银行卡、现金等贵重物品都在此次迫害中被恶警抢走。 西宁市朝阳小学(区号0971)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8/9/18/100760p.html) |
成文:2008年08月30日 发稿:2008年08月31日 更新:2008年09月03日 11:2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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