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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石春德在两个劳教所的遭遇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四日】辽宁省葫芦岛市大法弟子石春德因坚持说真话,被非法劳教两年,曾被葫芦岛市劳教所和朝阳市劳教所劫持迫害。以下是他的遭遇。

石春德,男,今年五十六周岁,家住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北港街道贡屯村,普通农民,木工。一九九七年春喜得大法。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到天安门广场打横幅证实大法,被北港街道(北港镇)官员杨德极、派出所所长李春华、指导员王学信、警察娄春生(现在是所长)等人绑架,并通过龙港区公安分局,送到葫芦岛市拘留所达两个月。这期间,所长李春华及街道官员两次来拘留所,要求石做出“不再去北京”的保证,就可回家,遭到拒绝后,恶警又把石绑架到葫芦岛市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一进葫芦岛劳教所,石春德就被王福胜(中队长)打了两耳光,接着就被强迫坐在地上,除吃饭、睡觉外,每天要保持一个姿势坐十多个小时。几天之后,石就出现了腿疼、腰疼、拉肚子、尿频等症状,还经常遭到警察和犯人的打骂、欺侮。到了冬天(二零零一年一月),刘国华(大队长)强迫十六个大法弟子睡在水泥地上达一个月。石春德在夜里常常冻醒,腰腿抽筋疼痛,大小便失常。

到了二零零一年二月底,石春德又被绑架到辽宁省朝阳市劳教所继续迫害(同时被绑架的还有大法弟子迟连才)。朝阳劳教所有一两百个专门用来体罚人的“铁架子”,这个铁架子大体上象个“工”字形,上下各有一个圆盘,直径三百毫米,凸凹不平,很矮。坐在这样的铁架子上,只二十分钟就疼的难忍,坐上半个小时两腿就麻木失去了知觉,还要保持一个姿势不许变动,每天要坐十三、四个小时,长达半个月,从此造成整个下半身麻木、胀痛。

到了三、四月份,石春德身体越来越差,出现头晕、站立不稳,两腿走不好路,上厕所都很吃力,经常不能起床,在这种情况下,劳教所带他到朝阳市第二医院做检查(劳教所不给拿钱,费用自负)。结果是,CT查出腰椎盘突出,还有风湿,关节炎,高血压等,有的正常生理功能已经失去了。

朝阳劳教所直接责任人:
院长:于振涛,
副院长:戚永顺,
大队长:陈延波,还有中队长及警察:宋华文,赵刚,毛海军,金哲宇,滕树信,丁喜臣,贺军,房金森等。

(这是石春德第一次被绑架、在两地被非法劳教的简单情况,第二次被劳教,见明慧网2006年8月12日《葫芦岛石春德被迫害生活不能自理》

成文:2008年08月13日  发稿:2008年08月14日  更新:2008年08月14日 09: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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