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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杨勤芳、伍凤琼遭非法劳教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四日】2008年5月22日晚上9点多钟,大法弟子杨勤芳和伍凤琼外出散步,被四川大竹的便衣警察跟踪。便衣说她们贴了大法真相资料,绑架了她们,并抢走她们的钥匙。两名大法弟子被关进了大竹县看守所,遭暴力殴打,后转大竹县竹阳镇西城派出所。非法关押28天,恶警就定了她们所谓的“罪”。杨勤芳被非法劳教一年零九个月,伍凤琼被非法劳教一年零一个月。这些便衣是:大竹县公安局国安大队的大队长彭宇,北城派出所的刘文霞、王明伦、谢维忠,西城派出所的副所长雷学,民警李国东等七八个人。

两位大法弟子被抓当天,这些便衣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破门抄走了杨勤芳家房子出租户易本凤的工资卡,离婚证等物品,还抄走了大法书籍、法像、莲花灯等。这些便衣抄了杨勤芳的家、易本凤的家和伍凤琼的家之后,他们将杨勤芳和伍凤琼两名大法弟子转进了大竹县竹阳镇西城派出所。

5月22日晚10点多钟到11点钟左右,李国东同两名110民警对杨勤芳、伍凤琼施行刑讯逼供。李国东问杨勤芳:“资料是不是你的?”杨勤芳答道:“不是”。李国东又逼问,杨勤芳说“不晓得”。李国东气极了,就动手打了杨勤芳几个耳光。接着又问了伍凤琼:“资料是不是你贴的?”伍凤琼回答说:“我没有贴。”杨勤芳也插话说:“伍凤琼没有贴”。李国东就叫了两个110协警一共三个人对杨勤芳、伍凤琼施行暴力逼供。几个警察对两名弱女子拳打脚踢,致使杨勤芳、伍凤琼面部受伤,面部左面最为严重,一个多月后吃饭还很艰难。伍凤琼全身多处受伤,一个多月后,还青一块、紫一块的,疼痛难忍。

李国东还扬言说:“我打的不是杨勤芳、伍凤琼这个人,我打的是法轮功。”以李国东为首的几名民警对杨勤芳、伍凤琼两名弱女子施行刑讯逼供的行为是犯法的,他们所写的杨、伍两人的供词是假的。

四川省大竹县公安局各部门负责人:
郝勇 0818-6248986
彭宇 0818-6221159
李鹏 0818-6221156
段均 0818-6221110
徐军 0818-6221320
王丰  0818-6221340  6223519

成文:2008年08月12日  发稿:2008年08月14日  更新:2008年08月13日 19: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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