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25/182698p.html |
湖南耒阳市艾菊英遭非法劳教及勒索 |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五日】艾菊英,湖南省耒阳市供销系统的一名退休女工。修炼法轮大法后,因亲身体验到大法的超常与神奇,在2000年为了给大法说一句公道话,到北京上访,被送株洲非法劳教一年半,当地“610”从其工作单位强行罚款八千元。2002年,艾菊英退休后,单位克扣退休金,每月只发200元生活费,配合“610”迫害艾菊英。 2002年10月,国安伙同单位领导到艾菊英家,说是为她结养老保险金账,骗她打开房门,强行抄家,搜到一封同修的信,并以此为借口将艾菊英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了5个多月。其间因艾菊英被非法关押,她八十多岁的老母亲无人照料,下雪天摔了一跤,从此卧床不起。而“610”相关人员因艾菊英不肯放弃信仰,扬言:“人死了也不告诉她”。结果不到一年,老母亲去世。 为迫使艾菊英放弃自己的信仰,恶警再次对其工作单位强行罚款,而单位领导一方面不敢得罪“610”,另一方面又不甘心出这样的“冤枉钱”,就从艾菊英原本就菲薄的退休金中扣除。直到今日,每月艾菊英的退休金要莫名其妙的被扣除200多元,单位以此“以防不测”。这样的荒唐做法,闻者无不愤慨,然在中共强权之下,竟无人敢为艾菊英仗义执言。 2007年12月,艾菊英因在外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举报,艾菊英被当地恶警再一次绑架,非法关押了3年零半月,勒索五千元。就这样,单位每月从艾菊英的工资中扣钱,为“610”“零存整取”,不顾现在生活物资涨价,人们工资不涨的普遍事实,艾菊英的必需生活费每月须打领条从单位领取。 2008年7月,艾菊英在工资领条上写上“立即终止迫害,善恶有报是天理”,其单位领导就拒绝发她工资。 |
成文:2008年07月23日 发稿:2008年07月25日 更新:2008年07月24日 22:0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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