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四日】2008年2月,我被绑架到葫芦岛市看守所,我不配合看守所的一切规定,绝食抵制迫害。女管教韩冰(音)让几个女犯人24小时监视我,不准说话、睡觉,逼我吃饭,不吃就谩骂、羞辱。看守所恶警一天两次给当时正在绝食的法轮功学员灌食。每次灌食时,他们让男犯人把法轮功学员绑在上,用铁丝把大法学员的手和脚拧紧,按住头部,下胃管。鼻腔和食道都被插破出血,由于大量灌食导致腹胀水肿。
前几年,报道过葫芦岛看守所因灌食窒息死一名在船厂上班的女法轮功学员。这件事在当地引起轰动,遭到民众正义的谴责。但他们不知悔改,为了掩盖犯罪反而不择手段,竟以法轮功学员的名义编造了一份假的严正声明掩盖罪行。
所谓声明的大概内容是:绝食是自愿的,是个人行为,因灌食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自己承担,与看守所警察无关,不需要家属追究他们承担任何责任,并说明此声明法律生效等。
恶警曾在众目睽睽下,逼我在这份假的声明上签字,我不签,女恶警管教韩冰就让一帮男犯人把我绑起来,强行掰开我的手,按上手印。当时我痛斥他们这是执法犯法的流氓犯罪行为,女恶警管教韩冰狂笑着把水泼在我的头上,拿着这份假声明阴险的说:有了这个,灌死了也无所谓,家属上告也没用,这是辽宁省610让写的。
后来恶警韩冰指使男犯人操作对我的灌食,并威胁我说:“今天晚上再不配合,就抬到男牢房,蹲在男厕所,往她身上泼凉水。”
事后没几天,听说有一名男学员在这被灌死。
另外,在绝食期间,绥中市公安局两名恶警对我拳打脚踢,刑讯逼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