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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凌河区法院非法重判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二日】二零零八年七月七日,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法院合议后开庭,非法判法轮功学员项英十二年、苗建国四年、殷志友四年。三名法轮功学员当场都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七月七日,凌河区法院合议后开庭时,苗建国的律师赶来参加,但凌河区法院百般阻挠,非法禁止律师带电脑笔记本入厅,使得律师未能入厅。该法院几次非法开庭的审判长都是周军,当律师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时,周军几次阻止律师发言,打断律师的辩护。

据悉,这次重判是邪党辽宁省邪党政法委的旨意。锦州邪党人员在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后,曾向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施压,企图阻止他们继续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由锦州市安全局参与、在锦州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亲自指挥其下属各分局、“六一零”组织的恶警绑架了锦州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抄家,大量物品被洗劫。其中包括:项英、苗建国、殷志友、崔亚宁、黄成等等,这些法轮功学员都被非法劫持在锦州第一、第二看守所、拘留所。凌河区大法弟子项英从住所被绑架后,一直绝食反迫害四个多月,人已瘦的皮包骨。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上午,锦州市凌河区邪党法院非法开庭审判法轮功学员项英和殷志友。项英家属为他请到了律师,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律师入厅时遭到法院不法人员的非法刁难。在长达三个小时的法庭辩论中,律师在各个层面阐述了法轮功不是邪教,项英无罪。参与迫害的检察院及法院人员也都在事后私下里称赞律师的辩护精彩有力。

接下来,该法院又在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一审开庭,非法审判了法轮功学员郭艳萍和苗建国。苗建国的家属也为他请到了律师,律师也做了无罪辩护。但邪党法院公开违背自己制定的冠冕堂皇的法律,在理屈词穷的情况下,无耻的将法轮功学员重判。

邪党法院的所作所为足以证明中共邪党的流氓本性,已到了穷凶极恶的程度,它所制定的法律是欺骗中国百姓的一纸空文,根本不予实施,这样的恶党一天不亡,中华民族就一天不得安生。


凌河区法院电话:0416——2916505 周军办公室:0416—2916201 周军宅电(榴花北里小区):0416—2834230 手机:13840666678 该法院的院长是刘庚,手机:13904160692 刘庚住宅:丰泽源小区
直接参与迫害项英的有:锦州市凌河区龙江派出所所长:刘玉柱、副所长孔伟,手机:13504066866 警员李铭(具体负责迫害项英),手机:13941674900
这次直接参与迫害的凌河区检察院公诉科的人员有:金屈轶、胡日中、赵斌、张伟慧
这次直接参与迫害的凌河区法院的人员(除周军、刘庚外)有:曹阳、田海芹、李猛

锦州市邪党政法委书记李玉霞 办0416--2182001、宅0416--2386666
锦州市“六一零”(维稳办)头目刘铁利 办3184001、宅2938080、13804165095
锦州市“六一零”副头目:李卫家3194002 、宅2601038、13897889812
锦州市邪教协会秘书长李宝库 办3194003、宅4142506、13514166195
刘振陆副调研员:宅4171815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8/7/23/99195p.html)

成文:2008年07月11日  发稿:2008年07月12日  更新:2008年07月12日 08: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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