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2008年5月23日中午十一点左右,约二十名恶警闯入张照宇等人暂住的旅馆,将张照宇绑架到寿光市寿光镇派出所。当晚八点半左右,张照宇又被转到寿光市寿光镇派出所,连续一周24小时戴着手铐、脚镣,不准睡觉,进行刑讯逼供、殴打。5月23日,恶警将张照宇关入寿光市台头派出所的一间墙壁布满铁网的小屋内,张照宇的双手被反铐于后背。张照宇不配合。
5月25日晚,恶警开始对他进行殴打,开始强迫他坐在地上,伸直腿,胳膊平举,举不平,恶警就用胶皮棒殴打他的胳膊、手、脚。暴打持续两小时后,张照宇被打的坐不住了,恶警便将他弄到上,强迫他两臂平举,手抬不起来,就毒打,一直持续到后半夜两点。
之后,换了个恶警继续监视张照宇,不准睡觉。凌晨五点,恶警又开始殴打。一姓张的恶警下手最狠。恶警强迫张照宇戴着手铐的同时两臂平举,手上放一根橡皮棍,手臂稍一下落就打。新一轮暴打所受痛苦比先前更痛苦数倍。张照宇在极为痛苦的情况下,头撞向铁椅子以抗争,顿时头部大量流血。这一举动使恶警不得不收敛一些气焰。殴打致使张照宇两、三天不能行走,双腿动不了,身体大面积青紫、淤血。
后张照宇趁看押他的两名恶警睡觉中脱离魔窟。
附上张照宇遭殴打几天后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