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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法轮功学员陈金华受迫害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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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六日】我叫陈金华,现年67岁,一直独身。1999年3月28日开始修炼大法。修炼前我身患多种疾病:严重的过敏性哮喘、肺心病、肾盂积水、尿毒症、心动过缓、风湿痛等,严重时生活都不能自理;修炼法轮功后一身轻,所患各种疾病不治而愈。

    谁知九九年“七二零”中国的天空恶浪翻滚,江贼掀起了迫害法轮功的狂潮!这么好的功法却不准人民炼,我怎么也想不通!在没有任何人告知和指示的情况下,我与同修白群芳结伴于2000年1月15日赴京上访,决心要为师父鸣冤,为法轮功正名。从此被恶党迫害至今。

    一、天安门广场上的野蛮恶警

    2000年1月19日早上5点过,我和白群芳到了天安门广场,一下车就被警察围住,一看,到处站满了警察,警察问:“是炼法轮功的吗?”我们说:“是!”不由分说就被强行塞进警车。一恶警说:“这么老了,还要炼!”照我的脑袋就是一警棍,另一恶警穿的硬底皮鞋踩住白群芳的脚使劲揉搓,我们都没想到天安门的警察这样野蛮!

    我们被拉到天坛派出所,问了姓名、住址后就被关在一间大屋子里,挤得满满的,也不给饭吃。当天下午六点过,家乡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的人就到了,一个是和盛镇派出所的冯志勇,另一个是镇政府的李红元。他们把我和白群芳带到了北京火车西站,就命令:“你两个把身上的钱交出来!”我想我们俩是女人,我又曾是和盛镇副镇长,在县里也是能上台面的人物,不交,他们不敢怎么样。结果我们还是被强行叫拿出来,我被抢走八百多元,白群芳也被抢去八百多元。然后用手铐铐住命令:“不准动!”收去的钱当时不给收据,至今也没还钱。

    二、和盛镇几个丑类对我们的迫害

    我和白群芳被押回本县就关进县拘留所拘押15天,接着转县看守所关押32天。在那里面过的是非人的日子。

    我从看守所出来后,和盛镇恶党对我继续迫害。首先要写什么“保证”:不炼功,不串联,不上访。我写了“坚修大法心不动!”和盛镇610胡东祥(武装部长,专管610)及办公室的人都破口大骂、诽谤大法和师父。我跟他们讲真相,叫他们不要骂师父和大法,否则将遭恶报。

    我从看守所出来的三天后,和盛镇610胡东祥骗我说:“你跟我到镇派出所去一下,有事问一问,很快就回来”一去派出所就被关起来,关了三天,三天后,我又被强行绑架到县拘留所第二次拘押15天,接着转县看守所关押31天。在拘留所法轮功学员坚持炼功,拘留所副所长张久明用电鞭抽打我们。在看守所其所长老丁叫普犯给我戴脚镣,并强迫我劳动剥铜芯线,不剥的就戴着脚镣罚跪,用“活麻”活手脸。“活麻”是当地的一种剧毒草,人一碰叶子就奇痒恶痛、起包、使人十分难受。这是一种极其野蛮的、恶毒的、毫无人性惨无人道的迫害手段。

    在县看守所,有功友带进一本手抄本《转法轮》,晚上收监后我们在铺上悄悄的学,被看守所的敬医生发现,说拿给她看一下,一定退还,她拿到手就说:“想退不可能,这是什么地方?这是专政机关,专你们政的地方,想退办不到!”她(他)们都是一些骗子。

    和盛镇派出所恶警多次来提审我,问:“你回去怎么组织她们上北京的?”我回答:“不知道”。原来我从看守所出来后三天,又有一批法轮功学员去北京上访,他们因我是副局级干部是当地名人,就无端怀疑是我组织的,所以我又被非法抓起来关了46天。

    我第二次从看守所出来后,和盛镇恶党副书记黄宏石及610胡东祥不准我进家门(镇政府职工宿舍)把我弄到一间破漏潮湿的烂屋子里住,吃喝拉撒一切都在这间破屋子里。实际是又一轮非法迫害!是镇政府的私设黑监狱!仍叫写什么所谓“三不的保证”,还有一些所谓的“规定”。说我是和盛镇的“头头”。黄宏石说:“共产党给你吃多了,你反对共产党,政府机关是办公的地方不准你再炼,再炼就把东西给你甩到大街上去,这里也不许住!”就这样被监管起来,他们派了张碧、杨碧琼、刘红、舒桂英、陈尚云、门卫毛光云等人专门监视,走一步都有人跟踪。

    刘红监视时更恶毒,她进出都把门锁上,不准出去上厕所,便盆满了也不让出去倒。黄宏石、胡东祥不准出去买米买菜,叫伙食团卖米,一次一碗地卖,菜是和盛镇政府伙食团剩下的烂菜,还按好菜价付钱。

    “洗脑班”迫害

    2000年4月27日至5月中旬,和盛镇政府强行把我和其他37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一起办所谓的“转化班”(即“洗脑班”),由胡东祥主管。每天由杨碧琼、陈尚云读诽谤大法与师父的报纸,不准交头接耳,上厕所不准同去两人,不准回家,也不给饭吃。大家饿了两天,到第三天才给点稀饭吃。

    每天上午九点钟把大家弄到外面大坝子晒太阳,一直到没有太阳为止,那些天也真邪恶,太阳特大。

    在“洗脑班”上,610胡东祥叫来三名打手,每人手握警棒二十四小时轮换监视,镇长李天夫在洗脑班上大肆污蔑诽谤大法,把不放弃信仰的人弄到黑屋子里残酷毒打,每晚睡在板凳上,太阳晒的衣服汗湿透了也不准换洗臭气难闻。农忙开始了,大家都要割麦子、扯菜子,恶人没办法只好解散“洗脑班”。但胡东祥把所有法轮功学员的名字写在镇政府的黑板上,要求每天都回来报到,在名字下画圈,有的来过一两次,最后大家都不配合也就不了了之。

    “敏感日”迫害

    2000年“七一”前的六月二十九日,恶党的所谓“敏感日”快到了,胡东祥等人开车到各大队把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全部绑架到镇上关起来,他们都在地里干活就被抓来了,没有吃中午饭。第二天早上我看到他们又冷又饿,就每人煮了一个鸡蛋给他们吃,当然是趁看守监视的人不注意时。七月一日下午两点多我就被扭到办公室,没等进门,和盛镇恶党副书记黄宏石就抓住我的脖子一阵拳脚暴打,把我打倒在地,就来回打耳光,然后边打边骂:你还炼不炼?你有好多吃不完?你是国家干部不但不协助政府做工作,还要支持炼法轮功这伙人……。诽谤大法和师父的那些话,侮辱人格的那些脏话,不堪入耳。黄宏石穿着皮鞋,打一阵又把我拖到坝子乱打乱踢,打得跪倒在地,全身踢黑,还用中指关节拳(俗名叫“烈角钻”)反击整个面部,把一个脸全部打得青黑,满脸是汤圆大的青包。

    打的时候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他们做贼心虚怕曝光,就又把我拖到大会议室去打。我当时反复说:“法轮功就是好,教人做好人没有错,大家也看到我一身病,通过炼法轮功不长时间,病没了身体都好了,这是谁也否认不了的事实!”

    他们不但不听我说,还把我拖到大会议室。三个恶党干部:和盛镇恶党副书记黄宏石、和盛镇副镇长张剑、和盛镇副镇长黄岷又对我轮番毒打。他们三人用铜芯线扭成麻花鞭子,强迫我脱光袜子跪在地上轮番毒打脚板心,打得我痛的钻心,打一下就鼓起一条楞子,把一双脚全部打黑打肿,肿起很高,脚不能着地,我被打昏过去。他们停一会儿又打,把我的手表表把都打断了,一直打到晚上七点过。昔日曾一起共过事,是同事,今日却如此狠毒,比法西斯还残暴。这就是邪党邪恶本性的彻底暴露。诚如《九评共产党》所说:“什么因素使得共产党如此残暴,如此邪恶呢?”因为“共产党的本质,其实就是一个为害人类的邪教。”

    与此同时,“610”(江氏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胡东祥带一帮人去抄我家,把电视机、大小电风扇、衣服、被子、蚊帐等,连有两把漂亮的水果刀都抢走,黄宏石、黄开全(企业办公室主任)一人抢了一把,还有一些比较有价值的祖传的钱币:银元、铜元、铜钱等,至今未还。除上述物品外,特重要的有:大法书籍、师父讲法录音带、炼功带、录放机等。给母亲治病的三百元钱也被抢走至今未还。

    在三个恶官黄宏石、张剑、黄岷打我时,胡东祥拿来刚抄的讲法录音带逼问:“陈金华,上次(指以前抄家)给你拿走了,这个(指讲法带)又是哪来的?”已退休的副镇长毛春林也跑来参与迫害,他把胡东祥拿来的录放机里的讲法带拉扯一地,边踩边骂师父和大法。这伙狗官专打我脚板心使我痛得钻心我实在承受不住了,就把功友马惠芳说出来了,说讲法带是她拿来的,胡东祥立即开车把马惠芳抓来,也在大会议室里打,把手腕粗的竹竿打成渣渣,打得皮开肉绽遍体鳞伤。当时我明白自己做了大坏事,出卖了同修。

    当晚七点多钟,我被打得已站不起来了,为了掩盖他们的罪恶,黄宏石说:“你去拿点换洗衣服回你老家去。”我说:“我站不起来了怎么回?”黄宏石说:“不行,马上走”。结果是张剑开车把我和我母亲强制送回老家。

    2001年1月16日,我第三次被关进县拘留所,共有16名法轮功学员。大年三十晚上,拘留所所长钟长明叫我们出去看电视,是“焦点访谈”:天安门自焚事件。看完后钟长明喊到我说:“陈金华,你们法轮功做啥子,自焚,走火入魔!”我回答说:“是假的!我八九年去北京找气功师治病,在天坛旅馆住了27天,每天从天安门广场过几次,从未看见警察,更没有看到有灭火器,更没有新闻记者,广场一览无遗,哪来灭火器!”我们16人都说是假的,其他被拘押人员也有说是假的。这次拘留期间,我们16人集体绝食七天抗议,都被强行灌食。

    截断生存权,被迫流离失所

    江贼迫害法轮功提出“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极端残忍的群体灭绝政策。经济上搞垮,就是截断生存权。我被关进拘留所后,从二零零零年2月开始扣发退休工资,我母亲(现年87岁)在这里时每月给二百五十元,发钱时还被人讥讽:“二百五来拿钱了”我母亲回乡下后,每月只发一百二十元。

    二零零零年七月一日下午,我脚被打肿不能走,和盛镇恶党为了掩盖罪行强制把我送回老家悄悄养伤。这个七月的工资一分未发;2000年8月到2001年8月,每月发120元,二零零一年九月起,只发五十元生活费,因不发工资,生存权被截断,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一年六月,我流离失所到郫县新胜乡,在一座寺院墙上我写下了“法轮大法好”,被寺院和尚抓住,绑架到郫县监狱,因我始终不说出姓名地址,被姓陈的恶警毒打,还叫四个恶警拉成“大”字形用警棍打,打得我遍体鳞伤,头发也打掉很多,还戴了一星期铁铐,他们也是边打边骂师父和大法。在郫县监狱我被非法关押57天。共产恶党无法无天,为非作歹,恶贯满盈,天不灭它更待何时?!

    因我不配合迫害,监狱就强行录像,后被本县610认出。二零零一年八月,县610、和盛镇610胡东祥及和盛镇派出所李代春三人去把我押回来,仍然关在那间烂屋子里(黑监狱),买碗碗米吃烂菜过日子。

    后来我逃出那间小屋,第二次流离失所,在流离失所期间吃尽了苦头。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在双流县鸡头镇被邛崃犹大出卖,她带着双流县610恶人将我抓去,关押在双流县大塘派出所,他们只凭这个人举报,另无任何证据抓人,我表示强烈抗议,绝食了八天。由于我不配合邪恶不报姓名地址,又被毒打、录像,后又被本县610认出,二零零二年五月二日晚十一点过被本县610押回到县里,又被非法关押到拘留所。六月十八日押送我到资中楠木寺(四川省女子劳教所)迫害,由于体检不合格没被接收,又拉回仍关到县拘留所。这几年来县拘留所到底关了我多少次我也记不清了。

    县万春镇精神病院的迫害,同修杨崇玉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五日至十月二十五日,和盛镇610胡东祥、余秀云(女),把我绑到“县万春镇精神病院”迫害。每天给破坏中枢神经的精神病药“绿旦平”等药吃,我不吃,就打针、输液,我坚决不配合迫害,医生护士就叫几个疯子来把我按倒灌药、打针,不输液就用绳子捆成“大”字形输液、灌药。

    我在精神病院坚持炼功,他们也不准炼功,院长樊玉林、主任邓前智、姓马的主治医生他们一见到我炼功就要骂,诽谤师父,诽谤大法。

    在精神病院还碰到一个同修也正在遭受残酷迫害,她叫杨崇玉,郫县人、约五十岁左右,是县地方税务局干部,身体十分健康。精神病院给她灌精神病药“绿旦平”时,她不吃,医生就用开口器撬开牙齿强行灌,她的牙齿被撬掉两颗。我和她一起炼功被医院发现,叫不准炼,我们坚持炼。医院主任邓前智就把杨崇玉拉去电疗,同时强迫我同去看杨崇玉被电击的惨像。电击时用两个小夹子夹到鼻孔上,通电后杨崇玉难过的大喊大叫,连喊多次,喊到喊不出来了,脸色全部变青了,眼也闭了。我难过的哭了。邓前智就威胁我:“你再炼这就是你的下场!”

    我刚进去的那一个多星期是住在一般病房里的,只有杨崇玉和我是炼法轮功的,能说到一起,医院就把我俩隔离开,不准我们说话,我们还是隔着玻璃窗说话。医院就把杨崇玉和我关到痴呆病人的病房去闻那个奇臭,说:“让你们去说个够”(其意是去跟痴人说话)。那间屋四张床,年近七旬的两个痴呆病人,就在屋里屙,然后把屎抓起吃,满屋地上、墙上、床上、蚊帐上和她们身上到处都是屎,那个脏呀,真是犹如陷在粪坑里,奇臭难闻,还不准开窗户。我和杨帮她们去厕所解手,叫医院派人照料,全身清洗,把屋子彻底打扫清洁,使两个痴呆病人焕然一新。

    我被关四个月,在痴呆病房三个多月,直到被非法送去劳教所,我走后,杨崇玉还关多久我就不知道了。据说杨崇玉后来被精神病院迫害得精神失常,放回家后已不能正常生活,于二零零七年九月含冤去世。

    在精神病院期间,我因受到惨无人道的迫害,身体受到严重摧残。

    三、开“后门”在四川省女子劳教所遭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我被成都市非法劳教二年,其案由为:“陈金华于二零零二年五月二日因‘参与×教法轮功活动’,由成都市劳教审批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二年,于2002年10月25日起至2004年10月25日止”[见《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2003解)字第1000号(《四川省女子劳教所》2003年12月),原判决书及其它证据被和盛镇派出所抄去毁掉了。这次是提前释放,于2003年12月4日解教。]因此,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五日,县610和和盛镇派出所恶警李怀,把我从精神病院拉出来,再次送资中楠木寺四川省女子劳教所,因体检不合格,再次退回。县610恶警气急败坏的大骂,诽谤师父和大法。后马上开“后门”,行贿,才把我塞进邪恶的四川省女子劳教所。

    我被绑到了七中队,队长是臭名昭著的张小芳。当晚就被包夹起来,“转化”迫害马上就开始。来做“转化”迫害的都是本县的熟人,现在的犹大,一个接一个来做洗脑迫害。他们说:你这样虚弱的身体能熬几天啊,你不“转化”不准你睡觉,还要受刑,不等你出去就折磨死了。我想:我有以前被迫害的经历,知道恶人什么都干得出来,不能这样让他们迫害死,我必须活着出去。因此我被逼违心地写了所谓的“转化”书,在按手印时,后悔的差点晕过去,两眼都黑了,什么也看不见。这才知道被“转化”的严重罪过,背叛了师父,背叛了大法,罪恶多大啊!

    在劳教所,我的过敏性哮喘又翻出来,医药费要自己给钱,我没钱,张小芳就让医生给用大剂量氨茶碱和激素,吃后心跳加快,全身发痒,很难受。接着是无奇不有的各种酷刑,仅列几例如下:

    1、严冬强灌冷水冷冻迫害。寒冬,我被拉去强灌冷水,棉衣棉裤全部湿透不准换。以后长期成重感冒状态。还强迫喝汤迫害,一大盆汤都得喝完,不喝完就强行灌完。

    2、上厕所迫害,不准睡觉迫害。一天规定只解三次手,解手时要打报告。超过三次打报告也不准,便到裤子里流下湿了地,就叫“包夹”的吸毒犯强行脱下我身上的衣服强制我去擦干。有一次上厕所未打报告,张小芳到厕所抓住就打,把衣服扣子都扯掉了还不准去捡。

    长期不让按时睡觉,从2003年4月底起到解除劳教,每晚收监后被“民管”(犯人)会叫到坝子里写思想汇报到三点钟,叫打报告请求睡觉,同意了才能睡。

    晚上睡觉后,每半小时“民管会”(“民管会”是监狱默认的犯人组织,监狱利用她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把我叫起来一次,不起来就拖起来。借口是:“你不是要解手吗?让你解个够!”白天的所谓“学习”时,一打瞌睡,就被吸毒犯暴打一顿。零三年九月的一天,张小芳来查监时全监室都睡了,却抓住我的耳朵提起来转圈圈,转了很久痛的受不了,都以为提掉了,痛了很久很久。

    3、吃饭限量、限时、限地迫害。只给我吃别人的三分之一饭菜,并规定必须到监狱办公室门前去吃,要叫恶人看见吃的是多少,时间一到就不准再吃。

    4、长期不准洗漱迫害。张小芳以我“身体不好怕感冒”为由不准我洗漱,并在全中队宣布:不准陈金华摸水,大家监督,发现摸水立即报告,对她进行惩罚。就这样,我一年中不论冬夏只准我洗漱了几次,有一天手太脏去洗手,被犯人张小燕看见报告了,从此恶警张小芳强迫我每天写“思想汇报”,其中必须说诬蔑大法和师父的坏话,在三顿饭前向全中队宣读。真正释放我那天是大年三十,不是2004年10月25日,也不是2003年12月4日,释放那天都不准我洗脸一次。差三天就有五个月没洗漱过一次了。

    5、炎夏酷热迫害。七、八月炎夏不准我脱棉衣棉裤,里边衣服全部汗湿透。恶警张小芳还叫监室长谢会英用厚被子把我盖严,不准晾开,还叫本监室人员轮流值班看守。也不准把被子推开,热得我全身是汗水,衣被湿透。这是一种什么样的酷刑?人可以想象,恐怕是古今中外少有。

    特别是二零零三年八月的一天,气温高,天气预报三十二度,那天晚上,张小芳叫吸毒犯用一个被套装两床棉絮把我包裹起来,张小芳亲自包亲自捆,用手指粗的绳子捆绑起来,脸露在外面,脚趾尖露出来,“民管会”的人就用衣叉叉打脚趾尖。不一会儿绳子断成了节节,张小芳就一节一节地从我身上捡起来灰溜溜地走了,包在我身上的被子也散开了。手指粗的绳子怎么会断呢?在场的人都觉得奇怪。

    6、丑化形象取笑侮辱人格。长期不准洗漱梳理,恶人张小芳说我样子难看,叫余卓给画漫画,张小芳在漫画上乱涂颜色后,叫“民管会”送各监室去叫骂、取笑。

    7、经济迫害,贪污法轮功学员的钱财。零三年过年,我单位给我邮寄480元钱来,被张小芳全部没收,说是付医药费。连我用的卫生纸都是好心人悄悄给的。

    8、利用犯人迫害法轮功学员是恶党的毒招。二零零三年七月,我由七监室转到八监室,叫全中队的毒枭恶犯张超群、沈军当包夹,我受尽了难以言尽的恶打、恶骂。不久又转十监室,这是“民管会”的值班监室,每天二十四小时被监管、打骂,什么话最下流就骂什么话,女人骂女人还特恶毒。

    在劳教所我被提前释放,和盛镇派出所把我接回来。原住房已被别人占去,原有家具全部霉烂,衣物及床上用品、日常用品等全部没有。就交给我弟弟监管暂住,每月发三百元生活费,直至二零零五年正月。

    四、回家之后继续被迫害

    我从四川省女子劳教所回家后不到一个月,又被和盛镇610余秀云等绑架到四川省成都市新津洗脑班,一个月强行洗脑,一去就交2500元洗脑费,还派两个人监视,二十四小时一刻也不离开。从洗脑班回来后,每天和盛镇610都安排有人监视。

    二零零四年六月三日,我上街买菜回来,和盛镇派出所就来三个人强行闯入抄家,把东西翻的乱七八糟,丢了一地,又抄走了一本《转法轮》和我写的《在四川省女子劳教所的所见所闻》真相材料,这份材料揭露了恶党迫害法轮功的滔天罪行。他们以前非法抄过多次家,家里早已没有大法书籍和资料,那些拘留决定书、劳教判决书等等也被他们抄去毁了。这本《转法轮》是同修刚送的。就因这本书和我写的材料,又被绑架去县拘留所、县看守所,非法决定共关押55天。其罪名是“涉嫌投递、传播法轮功宣传材料”犯了“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罪”。

    这期间,县610恶人任丽萍还到看守所来要我写所谓的“保证书”,我不写,她就乱骂大法和师父、还骂我,并说不写不准出去,要再送劳教所迫害。我就堂堂正正地跟任丽萍和看守所的恶警讲真相,讲大法的美好,讲大法如何被迫害,世人跟着受迫害等等。后来,他们以“现因证据不足”出了《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释放证明书》等。没有劫持我去劳教所。

    二零零四年九月的一天,我去找和盛镇610的胡东祥要生活费,胡似笑非笑的说:“你还要钱哩,就这几天,再把你送去关一下回来,不然你不吸取教训,嘴里还东说西说的什么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胡东祥虽然戏谑地讲了那几句话,总还是记住了我讲真相的两句话。凡是与我接触过的警察、犯人,都反复听过我讲的: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五、修炼大法的神奇!

    1、两次车祸 奇迹生还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日上午十一点半左右。我骑着自行车上街买好菜回家,自行车骑到镇医院门口,被一辆摩托飞快冲来撞倒了。

    事后知道,摩托车上载有四个人,撞到自行车,把我从自行车上撞下,飞落到了离自行车后一两米远的地方,我倒在地上不省人事。自行车和菜都被压的稀烂。后来医院的医生王素芳说她当时正在街上吃饭,听到“砰”的一声,就看见一个人被撞倒,躺在地上不动。医院的院长袁辉正在医院门口亲眼看见有人被撞倒了,躺在地上不动,就立即向交管部门、派出所、镇上打电话,说医院门口出了交通事故。当他们赶来时,现场已拥挤满围观群众,我还没醒过来,很多人以为我“没眼了”(没命了),就渐渐散开了。

    大约一个来小时后,我才慢慢苏醒,也没感到很痛。镇上干部和居委会的管素清才把我扶起来。都说我左手歪掉,撞断了,快去照片。我后脑勺上还有鸡蛋大的血包。镇上干部陈松青、王惠军(2005年秋和盛镇政府新班子成立,全部大换班上来的干部)把我扶到医院去照片,还要照CT,包扎头上的血包。我说:“我是炼功人,没有事。”在他们好意劝说下只照了手的片。撞我的摩托车主及四个人我叫他们放了。

    我托着歪扭的左手自己走回家的,到晚上八点钟左右,我摸头已经没有包了。后来我去问那医生:我这个包多长时间才能散?他说最快一周或两周。我说:我这个包在当天晚上8~9点就好了,没有了。医生说:那太不可思议,太神了!

    我扭歪掉的左手全部黑青,我没管它,继续炼功,不到一个月恢复如初。凡知道的人无不称奇迹,都说:法轮功真神奇!

    过一些时候,我上街,残疾军人杨成义的妻子看见说:“听说你撞死了嘛,怎么还在这儿走呢?”我说:“我是炼法轮功的,有师父保护,没事。”缝纫的郭秀英说:“你的佛菩萨供得高,我的手受伤,大半年了还没好,你才几天都好了!”零七年元旦前夕,镇上的干部来看望我说:“怎么样?”我说:“好了,你们看我不是好好的吗?”他们感到惊奇。

    最不相信法轮功的刘桂华说:“陈娘,那天我以为你没眼了,我看到你倒下去的,一会儿你脑壳一抬,就又倒下去了,就象电影电视演的一样,脚一伸就没气了。别人来抽你,大家都叫他们别动你,看能不能活过来,等了好久,怕有一个多小时,你才有点动,干部才把你扶起来的。”我说:“是啊,我是炼法轮功的,如果我不炼功那肯定就死了!”

    我这件事情在当地震动很大,使那些参与迫害过我的恶官、恶警、恶人受到极大震惊,感到不可思议。

    第二次又遇到离奇车祸。时间是二零零八年五月三日,上午我去赶会,下午四点四十返回到镇子场,我骑的电瓶摩托车在前走,到一个交叉路口,后边的一辆大卡车要超车,转弯,这时我停车在旁边等大卡车超车、转弯,谁知大卡车转弯时,后车箱板把我挂倒,右眼上眼皮以上额头整块肉皮被撕开,露出骨头,骨头也受伤,满脸是血,一身到处受伤。

    大卡车司机三人,打电话叫来120,留一人看守现场,两人跟救护车送我到县医院,我当时人很清醒,不感到很痛。医生对面部和受伤处进行清洗,医生说车箱板上的油漆和渣滓都粘在了伤口上,清洗后要将撕起的肉皮缝合,要打麻药,要住院、打针、输液、吃药、照CT。我说:“我是炼法轮功的,有师父保护,只缝合伤口,不打麻药,其它都不要。”医生说要住院治疗,我说:“我是炼功人,不住,没事。”司机送我回了家。我在医院缝伤口时,交警已去看了现场。第二天,二个司机来小车接我去县交管站处理事故。在场的人都见证了大法的神奇,都说法轮大法好!

    司机见我不住院不要求赔偿,十分感动,说:“我们真是碰到神仙了!”在本文收笔时,缝合的20余公分长的伤口已基本好了。

    2、发生在老母亲身上的奇迹点滴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日,我在洗被子,我妈说她眼睛突然看不见了,我说:“看得见,你快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等我晾晒被子后去看时,她说:“我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一会儿就好了!”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一日晚上,我给妈倒洗脸水,她说肚子痛得很象刀绞一样,就抓开水帕子热敷肚子,我说:“妈,你快念‘大法好、真善忍好’”,她边念边解围腰帕,还没等解开衣服,肚子就不痛了。

    我母亲现在87岁,神清气爽,耳聪目明。她常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什么病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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