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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释放我的妻子王三英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四日】我的妻子王三英是石家庄优抚医院的一名职工。2008年6月3日,她被当地派出所及国安人员绑架,家被抄,现在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第二看守所。原因是她修炼法轮功。

我妻子王三英修炼法轮功是为了锻炼身体、做好人。她以前身体不好,经常头晕乏力,有关节炎及其他的妇科疾病。自从炼功后,这些病都好了,一粒药也没吃过。她炼功我是不干涉的,因为法轮功讲究“真”、“善”、“忍”,这使得她的性格在这种自我约束的理论中改善很多。王三英的脾气很倔强,在炼功前,她好与人顶撞。炼功后,她比以前能忍了。

我是法律专业毕业,对法律的一些条款还是知道的。《宪法》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中国《宪法》第36条宣布的宗教信仰自由至少包括如下内容:公民有传播宗教信仰的自由,信仰者(无论是专职还是兼职)从事传播宗教信仰内容的权利无须获得来自政府机关的“许可”就可以自由行使,除非信仰者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的规定,而被触犯的法律规定必须是符合宪法的规范和原则精神才是合法有效的。

这些年来,法轮功学员不断的被抓捕、绑架、判刑。有的法轮功学员从劳教所或监狱被家人接回家不久便死亡。而这些人被迫害的原因只是因为说了“法轮大法好”,只是因为没有和×××统一思想或坚持真善忍不“转化”、“悔过”。

面对这些,法轮功学员没有选择沉默。他们用最平和最和平的方式让人们知道“法轮大法好”、“停止迫害”。这是不违背常理的,也是不违法的。因为在任何不公的对待下得允许人说话呀。这也是作为一个公民的最基本的权利。难道这也是罪,这就是反政府,这就是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

大的道理说多了,人们听着也麻木了。可这里我还是想和参与抓人的公安干警、国安人员说句心里话。我知道大家都是在执行任务。我们之间没有任何仇恨与矛盾,大家都是为了糊口。可是,×××在这么多年的历次运动中总是拉拢一些人,打击另一些人。运动完了,当时被拉拢的人又被当罪人判刑,以显示×××的“伟光正”。从个人角度看,那会不会有一天谁又会利用这件事给被镇压者平反来树立自己呢。不管可能还是不可能,镇压已经快十年了。毛泽东搞文革也不过十年。我想,这场对法轮功的镇压,也会随着江泽民的退出权力圈而停止。而且你们开会接到的命令、文件谁签的字、谁署名的?没人。到时候真的出了事就拿办事的人开刀。我真希望这恶梦赶快结束。我说这番话没有别的意思,我们都是老百姓,请大家相互体谅一下吧。

另外,我也向王三英的亲人、朋友、同事等说明一下。我妻子没有罪。不要因为害怕或其他原因就相信了谎言。其实给法轮功学员定罪的依据《刑法300条》本身就是违反《宪法》36条的,违宪的法律当然是无效的,不能用的。“两高”的司法解释也越权无效(法律方面的具体论述附后)。老人常说:上有天,下有地,中间有良心。我们即使不能发出声音,心里也要有杆秤呀。希望你们能多了解一些情况和真相,在又一次的政治运动中摆正自己的位置。

我早已下岗失业,她的工资收入是家中的主要经济来源。现在她的公公有病住院需要照看,儿子上大学也正是用钱的时候。希望尽快释放我的妻子。她的家人在等她回家。

王三英的丈夫:赵学路

迫害王三英的相关单位及个人:
责任人 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樊志谋 手机:13832111518。
具体办案单位:石家庄革新街派出所 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大街
参与绑架警察(其中的两名):王重刚、翟中祺 居委会:王军、薄红军

王三英现在被非法关押在第二看守所
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 0311-87782024,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赵陵铺三街

石家庄市新华区公安分局,地址:石家庄市联盟路(水上公园北门)695 号
(注:搬迁后电话早已变更,以前有分机号的电话请不要再用,并请帮助查询更多电话或其它信息)
局长:金在成  手机:13603113108
副局长:主管迫害法轮功
政保大队长:樊智谋(长期以来仍旧积极迫害大法弟子) 手机:13832111518  办

公室电话:0311-85188083
副大队长:许云飞(新调来) 0311- 85188084
纪检委:王茂生(新调来的,原来在新华区东焦派出所多次带头迫害大法弟子)

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地址:石家庄郊区赵陵铺东三街 ,
邮政编码:050000;电话:0311-87782024;
所长:刘晓(新来的)王书庭(已调走):87755213,13931171888,13781581859
副所长:王志彬,办公室:87755202;
指导员:张宏齐,办公室:87755202;

石家庄新华区检察院地址:石家庄市康乐街1号 (与新华区法院同一座楼),邮编:050051,电话:87872948
公诉科罗万群(女)87872954-9013或9012
新华区检察院院长:李冰海
新华区检察院起诉科:赵科长
石家庄新华区检察院 传真室:0311-7875733、7874154,反贪局:7874194;研究室:
7872347;刑检一科:7872954;刑检二科:7874164;技术科:7870826;法纪科:7885209,7872341;举报中心:7891348;7872000;政工科:7872842;监所科:7872844;技术科:7014090;

石家庄新华区法院地址:石家庄市康乐街1号  邮编:050051,
院长:郭晓,手机号13315995605
值班室电话:87038637 办公室:87039433
刑庭:87018949 87030843
刑一庭:张涛(负责焦梅山案)
少年庭(二审庭)丁虹庭长(女)87030794(负责李秀敏案)
刘国玲、翟洪双、鲁颖、任青、薛锴琳

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 刑庭电话 0311-87030843
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 李检察官(负责本案)0311-87874164~9013
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 办公室 0311-87872948
石家庄市新华公安分局 办公室 0311-87016635
石家庄市新华区革新街派出所 0311-87883523,7893919、7883523、7872014,7893919,7883523,7872014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8/7/11/98866p.html)

成文:2008年06月22日  发稿:2008年06月24日  更新:2008年06月24日 00: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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