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二日】广东省广州律师、大法弟子朱宇飙在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后,于2008年4月30日回到家中。朱宇飙曾先后任职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和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因接受多名被绑架的大法弟子的委托为之辩护,在2007年2月10日被广州国安和广州番禺大石派出所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在广州花都第三劳教所。
朱宇飙在被非法关押期间,遭受邪党恶警的群殴及酷刑折磨,如、架飞机、用湿毛巾盖脸窒息、水淹、在冷天灌凉水、鞭打手指和脚趾、不准睡觉等折磨。朱宇飙曾三度绝食,绝食期间又被恶警插喉强行灌食。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朱宇飙曾对被非法劳教提起诉讼,却被剥夺此项权利;广州市司法局还作出停止朱宇飙律师执业一年的非法行政决定。朱宇飙根据中国法律,向广州市越秀区法院提起了相关行政诉讼,但至今仍未收到立案通知等诉讼文书。而原供职单位也因此被邪党实施行政处罚等原因,没有与其续聘。
大法弟子朱宇飙已于2008年4月30日回到家中,身体现已基本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