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14/180249p.html |
孟庆英亲人的申诉状 |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四日】 申诉事由: 关于对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安局龙岗公安分局警察徐颜君、齐春波等有关人绑架拘留孟庆英一案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1、依法追究大庆市龙岗公安分局警察徐颜君 齐春波等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事实与理由: 孟庆英,女,一九五零年出生于河南省,是大庆家属。二零零八年六月五日上午十点多,她在家中为刚分娩的儿媳准备食物(刚出生的孙子还在龙南医院保温箱),这时被龙岗公安分局警察徐颜君、齐春波等骗出家门,孟庆英到四楼邻居家中,随即徐、齐等警察进到邻居家搜寻孟庆英,在邻居家厨房门后找到了孟庆英。孟庆英当即劝告无效,齐春波与徐颜君等警察一起强行绑架了她,到龙岗分局后在一房间里,强迫孟庆英坐铁椅子,刑讯逼供。期间,徐颜君强行按住孟庆英的头照相,抓住手掰开手指强按手印,制造假卷宗。直到晚八时多,不法警察把孟庆英劫持到大庆市第二拘留所,非法拘留,所谓的罪名是“扰乱社会治安”。 一个六十来岁的老太太,在家为刚分娩的儿媳准备吃的,是“扰乱社会治安”吗?不法警察同时威逼、恐吓、敲诈孟庆英的家人交一千元钱(所谓罚款)。家人精神压力很大,吓的老伴寝食不安,精神恍惚,几次嚎啕大哭。在六月十一日上午偷偷的把一千元钱塞给了敲诈人徐颜君,回来后又嚎啕大哭,精神损伤严重。这一切都是徐颜君、齐春波等所谓的“警察”造成的。 在这之前五月五日,徐颜君到孟庆英家,不出示任何手续进行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师父法像,几张传单等真相资料,还把给未出世孙子准备的做尿布的十多米纯棉线红布和三米绿布抢走,还抢走了生活补助卡,不开任何单据,至今未还。这次警察的强盗行为给孟庆英家人很大的精神打击,把孟庆英六十多岁的老伴吓病了,吃了二十多天的中药。 炼法轮功是个人信仰,是宪法允许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孟庆英修炼法轮功,从文盲到奇迹般识字,一身病全消,十年没用一粒药,修心向善,处处为别人着想。过去她家庭矛盾重重,修炼以后家庭和睦,邻里之间关系更融洽。再说了法轮功是全世界人们敬仰和爱戴的,已有八十多个国家,上亿人修炼。原中央领导都调查过,结论是“炼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前些年国家是允许的,并多次褒奖过,街头巷尾都能见到炼法轮功的人群。修炼的人都是身心受益,求之不得,如老百姓所言,“炼法轮功就是有甜头”,反之让人炼人家也不会来炼,不是这样吗? 怎么能随便绑架好人呢?就这样一位六十来岁的老太太被非法拘留,说她有几张传单就扰乱社会秩序。就说这传单,也是为人好、希望人们了解历史的真相,告诉人们二零零四年大纪元网站发表一本全世界最畅销的华人必读之书《九评共产党》,这本书被译为多种语言,那书中以铁的事实告诉人们共产党是个邪教、西来幽灵,就是来祸乱人间,害百姓的。孟庆英老人这次被绑架的过程,也向人们说明了共产党无法无天、随意欺压老百姓的本质,这个党才几十年就腐败透顶,其“假、恶、斗”的本质决定了它自己无法变好。 历史的教训可是太多了。“文革”平反时连毛泽东的妻子江青当时的中央“文革小组”组长,也被逮捕入狱。当时那么多造反派干将、公安、警察为平民愤而被判刑入狱,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畏罪自杀,还有的公安被秘密枪毙,吸取这历史上血的教训吧,不要再害好人了!害人就是害己!人不治天治。 在此请各位法官、检察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八条、二百四三条、二百四七条、二百四八条、三百九七条追究大庆市龙岗公安分局警察徐颜君、齐春波等有关责任人绑架拘留孟庆英构成非法拘禁罪;诬陷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员罪;滥用职权罪;侵犯公民财产罪等罪;还法律尊严,匡扶人间正义,依法立即无条件释放孟庆英,赔偿由此给孟庆英和亲人们造成的一切损失,立即退还所抢财物。我们的亲人孟庆英没违犯任何一条国家法律,无辜加害于她一秒钟都是违法的,我们决不允许,现已八天。我们要一追到底,直至把罪犯全部捉拿归案。 孟庆英的亲人 |
成文:2008年06月13日 发稿:2008年06月14日 更新:2008年06月14日 09:4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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