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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黄群芳北京遭绑架遣返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黄群芳,女,五十二岁,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九日晚,在北京朝阳区某超市讲真相,被恶警绑架到朝阳区派出所。三月二十七日左右,被强制遣返回仁寿县,被非法关押在仁寿县看守所。到现在,黄群芳已被非法关押四十一天了。

一九九八年六、七月份,黄群芳在仁寿县付加区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炼功几个月后,她三十多年的手臂风湿麻木(顽疾)不治而愈;炼功前,稍微有点生气,肚子就胀疼,顶得咽不下去饭,炼功后从没有这种不良现象发生。一次,在北京作的一全面体检中,发现黄群芳的肾上全是泡,医生说据目前国内的医疗水平,尚无法治愈此病。是法轮大法救了她的命!

炼法轮功前,黄群芳个性强,认为什么都是自己对,指责丈夫什么都不对;修炼法轮功后,认真学习《转法轮》修炼心性,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完全变了个样,她谦让、体贴丈夫,夫妻俩相敬如宾,当丈夫指责她时,她也从不还口,心里无怨无恨。从此家庭和睦。

学法轮功前,与周围乡邻常发生口角,为一点芝麻绿豆大的小事就要闹个几天几夜;学法轮功后,她从没与人发生任何争吵,一言一行都严格以“真善忍”的高境界标准要求自己,邻里从此和睦相处。她看淡金钱,也不再生气,遇事宁肯自己吃亏,从不亏待别人。成了乡邻公认的好人。

就这样一个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这样一个学法轮功后身心变得健康的好人,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却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一个多月,还不准家属见面,天理何在?法律何在?

现在,黄群芳已被非法关押四十一天了,家人、亲邻都不知她的精神及健康状况如何?请海内外各界正义人士积极声援,紧急营救。

参与迫害黄群芳的相关单位及个人:
北京某相关责任人 13911832744
仁寿县国保大队 谢文化 15910583993
仁寿县公安局长 王正祥 (办)0833-6201568
国保大队 0833-6207038
仁寿县公安局一科科长 胡显文 (宅)0833-6209267 手机 13608167588
一科指导员 黄智 (宅)0833-6215583 小灵通 0833-6197588
付加区派出所所长 罗强 13219760823
副所长 黄勇 (手机)13548235276 (办)0833-6401385
值班室 0833-6401232

成文:2008年05月06日  发稿:2008年05月07日  更新:2008年05月07日 09: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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