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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市恶警暴行:砸玻璃、绑架、非法判刑 |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九日】二零零七年四月,吉林通化恶警先是向法轮功学员隋彦章、许英杰的家里扔砖头,将玻璃砸的粉碎,之后在许、隋出门查看之际将他们绑架。之后恶党法院对他们非法判刑。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九日晚九点多,法轮功学员隋彦章、许英杰家的阳台的塑钢窗的玻璃被人用半截砖头给砸碎。第一次把玻璃砸碎,第二次半截砖头飞进厨房,满地都是玻璃碎片。隋、许俩口子谁也没有动,不到十分钟,小屋的玻璃又被砸碎。许英杰觉的不对,对隋彦章说是不是谁喝醉了,砸谁家的玻璃砸错了。许、隋把玻璃碎片收拾好。许英杰说下楼看看,隋彦章不放心和许英杰一起下楼,刚到楼门口就被老站派出所的宋德胜领着国保大队的荆贵泉、田月楠、韩东强、林太远等人绑架到国保大队五楼。 隋彦章被他们先带走,随后许英杰的心脏病复发,仍被宋德胜、韩东强、林太远三人强行从楼上抬到的小区内的车上,前锋社区片警刘杰、魏杰等在社区,车还没有开出三角线的小区,宋德胜拿起电话给老站派出所打电话告诉他们让开锁的人回去吧,人抓到了。他们就是用这种不可告人的卑鄙的手段肆意绑架法轮功学员。 四月二十日的上午,国保大队、老站派出所恶警抢走了隋和许夫妻俩的钥匙,在家人没有人在的情况下,私自打开家门非法抄家,抄走了电脑、两台打印机、大法书籍、《九评共产党》、真相资料等。他们把这些当作证据,一审非法判决许英杰四年,隋彦章七年。隋、许两人上诉到通化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通化市派出所及东昌区国保大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大搜捕,非法抄家后进行绑架,现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被关在长流看守所。被绑架的人有:胡松(绑架者:东昌派出所四人)、王荣兰、王平、刘宝珍、刘晓娜(绑架者:东昌派出所、国保大队)、秦秀丽(绑架者:龙泉派出所七人)、郭立胜、戴君馥、谢兰珍(绑架者:二道江鸭园派出所)、闫芳(绑架者:江东派出所十多个人)、宋桂香(绑架者:光明派出所四人,副所长胡秀明、片警陈凤祥、崔某某警号510102)、李秀红、李秀婷、孙立国(李秀婷的丈夫,未修炼法轮功)(绑架者:二道江山上派出所二人)、孙举萍(绑架者:二道江桃源派出所、二道江区公安分局蔡局长、刑警队队长王祖国、桃源派出所所长刘贵福)、王荣华(绑架者:通化县快大国保大队)其中绑架王荣兰时,王平与刘宝珍在王荣兰同时被绑架,刘晓娜与银桂荣晚九点去王荣兰家时被门口的警察绑架,银桂荣现被释放。 刘宝珍刚被带到国保大队时因不报姓名被荆贵泉伙同田月楠及东昌派出所几名警察酷刑折磨,先是荆贵泉疯狂的打刘宝珍的嘴巴子把刘宝珍打倒在地,刘一起来恶警就将其踹倒,不让刘起来,长达四、五个小时。荆贵泉还说:把电棍充上电,我就不信,今晚怎么给搓劲也给你搓劲死,给你扔到臭水沟谁也不知道。荆贵泉先电刘宝珍的脸部说:我给你眼睛电瞎了。又电胳膊、屁股、脚踝骨、膝盖、又想电脚心,但没得逞。荆贵泉电完后,又拿电棍打刘宝珍的头部,打出了两公分的大包。荆贵泉又给电棍充上电来电刘宝珍的脸部,给刘的脸都电出泡,并成了硬块,又长时间电刘的小腿,还想掀开刘宝珍的衣服来电刘的肚子也没得逞。现刘宝珍的身上多处青紫、耳鸣。 刘晓娜、王平因不回答警察口供,被田月楠狠抽一嘴巴,导致满嘴是血。王平被田月楠击打脸部,脸部呈青紫色。 |
成文:2008年05月29日 发稿:2008年05月29日 更新:2008年05月29日 13: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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