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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鹿邑公安局副局长刘政的罪恶行径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五日】刘政,男,三十岁出头,现任河南鹿邑县公安局副局长。九九年七二零以来,刘为了达到个人升官发财的目的,紧跟中共邪党,疯狂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手段残忍。

一、重金买官

公安局的国保大队,过去并不是个有什么油水的机构。但中共打压大法后,情形大变--国保恶警对法轮功学员可以任意抓捕、任意罚款,既有权,又有利。于是,刘政就不惜重金行贿,终于把国保大队长的职务捞到手里。鹿邑很多人都知道,刘政的队长是花大价钱买来的。

二、贪婪捞钱

刘政当上队长以后,要以最快的速度把买官的投资捞回来。他挖空心思迫害法轮功学员,变着花样敲诈钱财。一是无缘无故随意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其实是抢劫),见钱抢钱,见物抢物;二是无任何名目、无任何法律手续就强行抓人,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家人找他送礼要求放人,他暗里收了礼,明里照样厚颜无耻的勒索钱财,一罚最少是几千,多者上万,最多还有罚款几万元的。

法轮功女学员张振平第二次被非法囚禁时,刘政先是对她用刑,而后是厚颜无耻的说:“这次进来,我让你脱一层皮。想回家,得花掉你家的一层楼。我要你家下面的那层,上面那层不值钱。”

据初步查证,在鹿邑,至少有3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刘政勒索(如岳新芝曾五次被其绑架敲诈)。一个个原本衣食无忧、温馨宁静的家庭从此生活拮据,有的甚至债台高筑,有的家庭在没完没了的迫害中破碎,有的学员被逼迫长期流离失所。

三、残忍毒打

刘政不仅贪婪,而且十分凶狠。在对被其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审讯时态度恶劣,语言粗暴,为了得到其想要的所谓“口供”,曾多次对法轮功学员残酷毒打、刑讯逼供。

四、非法劳教、判刑

法轮功学员从来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只是运用宪法赋予一个公民的权利,和平反迫害,理智的向受邪党谎言欺骗的人们讲清真相,为父老乡亲们未来的幸福安康送去福音。而刘政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颠倒善恶,不顾天理国法,一次次残忍的将他(她)们非法劫持。对佟玉玲、杨桂芝、岳新芝等一些法轮功学员无限期关押。刘政还曾将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送劳教所加重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遭恶党迫害流离失所的郸城县老年法轮功学员杨志,在鹿邑被国保大队和南关派出所一伙恶警绑架,关进监狱。刘政构陷罪名,捏造事实,报县检察院将其批捕,致使老人被判九年以上重刑。

因迫害善良,刘政也曾遭到上苍的惩罚和警示:其多次坐着外出干坏事的那辆警车突然着火被烧,当时吓的他魂不附体,收敛了一段时间。但时间一长,他又故态复萌。二零零七年八月下旬,已经升任公安副局长的刘政亲自带领国保队长范建军和八、九个恶警,开着警车闯到乡下,将正在一农户家里集体学法的岳新芝等十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抓捕,这一次他又敲诈了一大笔钱财,还把岳新芝牢牢关住,至今未放。

正告刘政:中共邪党坏事做绝,灭亡在即。最近几个月来出现的暴风雪、手足口病、大地震等一系列灾难,就是邪党灭亡前的先兆,也是神佛在点化、警醒世人,告诉世人天灭中共的玄机。你不要对法轮功学员的善言相劝闭目塞听,听一听对你保证有好处。冷静冷静,想一想吧,富贵荣华,那不过是过眼烟云,切莫只顾眼前小利继续为非作歹,成为恶党的殉葬品,毁了自己的未来和永远。

成文:2008年05月14日  发稿:2008年05月15日  更新:2008年05月15日 00: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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