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八日】河北秦皇岛青龙县法轮功学员高淑兰,女,三十六岁,木头凳镇安子沟村人,二零零二年二月在迫害中离世。以下是高淑兰生前被迫害情况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高淑兰去北京上访,遭恶警绑架,后被青龙县公安局带回,非法关押到青龙县看守所。刚到看守所的当天,高淑兰等被关到一冷房屋里,当时气温很低,屋里没有取暖设备,用木板搭的通铺上,不但没有任何被褥,还很脏,有的地方还非常湿,别说躺,连坐的地方都没有。有几个法轮功学员一进去就被强行戴上三、四十斤重的手脚连铐(把手在大腿的后边铐上,连在两只脚腕上),大小便都不能自理,没戴铐的法轮功学员就照顾戴铐的学员,几个人一夜都没合眼。
被关入青龙县看守所的次日,高淑兰等人被恶警强行戴上了手脚连铐,铐子很重,极其粗糙,使人站立不能,平躺不下,痛苦异常。高淑兰等法轮功学员被迫绝食抗议,一天半后,看守所所长王金才给打开。
看守所不允许法轮功学员炼功,炼功就遭受酷刑,更残酷的是,恶人在行恶时,还要让其他的学员在旁边观看自己的同修受刑的惨状。
一次,高淑兰被强行带到管教室,王金指使犯人把她的裤子扒下来,只穿着短内裤,强行让她趴在上,用皮条(三角带)打屁股,王金打的满头是汗,累的打不动了,一个姓谢的狱警接着打,高淑兰因疼痛昏死过去,脸色惨白,没有血色,惨不忍睹,可恶人还要行恶,旁边被强迫观看的两名学员实在看不下去,向狱警要求打自己,放过高淑兰,狱警当时已满头是汗,打不动了,就让她们把高淑兰架回监室,不能坐,第二天一看,臀部黑紫黑紫的。大约二十多天后,高淑兰回到家时,臀部还不能挨炕。
在冬天里,看守所的恶警为了迫害法轮功学员,在水泥地上泼上水,冰的厚度达到十公分,王金等恶警强迫法轮功学员趴在上面。高淑兰等同修就被强迫多次趴冰,短的一个多小时,最长的一次,从中午趴到晚上六点左右,当时正下着雪,高淑兰等学员趴在冰上,因为冷,手臂、手指伸不直,公安局副局长张喜等人就穿着皮鞋踩学员的手。趴冰时,恶警(有时指使犯人)还用皮条打学员。
高淑兰被非法关押半个多月,青龙县公安局勒索她丈夫三千元钱,才把人放回家。
高淑兰回家后,木头凳镇“六一零”人员韩敏、周子秋多次到高淑兰家中骚扰、恐吓,使她精神压力很大,加上在看守所时受迫害严重,高淑兰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终于二零零二年二月含冤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