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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朐县大法弟子王德春被迫害事实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王德春,男,约50岁,山东省临朐县五井镇暖水河人。在修炼法轮功之前体弱多病,炼功后严格按照法轮功所要求的“真善忍”做好人的要求去做,多种病不翼而飞。但是就这样一个好人在99年7月20日邪党流氓集团迫害大法后,王德春不断的被临朐县“610”恶警和五井镇恶警干扰迫害,失去正常的生活环境。以下为被迫害事实。

王德春2001年被临朐县以刘建国为首的“610”恶警人员多次抓去迫害、罚款。2002年被临朐县、五井镇、沂源县“610”恶警联合非法抓捕,后被劫持往淄博秋谷劳教所劳教3年。

2007年7月13日晚上,以临朐县张在兰、陈强为首的“610”恶警和五井镇派出所以李学军为首的恶警联合到王德春家妄图将其抓去迫害,当时恶警们手拿木棒、电棍等。因王德春没在家,就对其进行非法抄家,把他家中的一切生活用品,包括女孩子的用品等翻的一片狼藉,满地都是,邪党警察比土匪还凶。恶警还抢劫大法书、小型录音机和师父的法像,并把王德春的妻子抓去,非法关押一天后放回。

恶警们虽然这次没有抓到王德春,但对他的迫害并没停止。此后,恶警们或早上或晚上经常到他家去找人、非法抄家,有时白天也去,并对其家人进行威胁。到现在为止已去了10多次了,其家属被吓的整天提心吊胆。

现在王德春有家不能回,在外流离失所。

成文:2008年03月27日  发稿:2008年03月28日  更新:2008年03月28日 04: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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