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3/26/175191p.html |
北京齐伟遭非法拘禁 行恶者威胁律师 |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北京法轮功学员齐伟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二日晚被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朝阳区看守所。其代理律师一方面投诉朝阳公安分局预审张英男在没有证据立案的情况下继续关押齐伟;一方面控告安贞西里小区街道办事处刘书记、王秀英、郭姓妇女干部三人在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三日到二十八日期间,对齐伟实施了为期七天的非法拘禁(就是对法轮功学员的秘密洗脑迫害),导致齐伟因抗议非法关押绝食六天,造成身体瘦弱、肝部疼痛的严重后果。 齐伟的亲友和代理律师强烈要求朝阳区检察院立案调查王秀英等三人的犯罪行为,并立即释放齐伟回家治疗。 令人遗憾的是,安贞街道办事处监察科接到律师的控告状,不但认识不到作为国家公务员将齐伟软禁七天已经构成严重的非法拘禁罪,不思反省,反而恶人先告状,欺骗上级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一起参与违法,给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施加压力,干扰律师依法办案。作为首都的公务员和法律方面的人居然说外行话,最基本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抛在脑后,称齐伟案有政治背景,威胁律师不要和法轮功搞在一起。作为执业律师,尊崇的是法制,办案依据的是法律,以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职责,和所谓的政治有什么关系呢?如果律师为“四人帮”辩护、为杀人犯辩护,能说律师和“四人帮”、杀人犯搞在一起了吗?谁在破坏法律实施显而易见。 尤其安贞西里小区街道办事处的公务员王秀英心虚狡辩,称将齐伟软禁在朝阳区法制培训中心七天,属于“双规”,可那是对中共领导干部的一个内部处理规定,齐伟也不够那个“级别”呀。 中共地方官员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就将大法弟子劫持到所谓的“法制教育培训中心”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侮辱人格,暴力洗脑,有的时间长达一年多,在中国大陆各地随处可见。按照中共的现行法律,参与者就是触犯刑法,已经构成严重的非法拘禁罪。 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在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上,最高检院作出如下解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应予立案……。王秀英等工作人员将齐伟非法关押在洗脑班七天,期间还伴随着威胁、欺骗和恐吓,王秀英等犯罪情节严重,请求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依法立案调查,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齐伟,男,一九七五年出生,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律系,一家即将上市的大型公司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人。皮肤白皙、相貌文静、性情温和、善解人意,为人忠诚、正直、善良,尊老爱幼,乐于助人,工作勤恳努力。修炼法轮大法后,更是先他后己,无私无我,深得领导、同事和亲朋好友的赞誉。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党流氓集团开始打压法轮功,齐伟为坚持自由信仰真善忍的权利,多次被非法抓捕、非法关押甚至劳教,律师执业证也被无理吊销。 本次只因将自己私家轿车借给法轮功学员杨辉、白少华使用,而他们两位在去怀柔的路上被停车检查时绑架,现已被非法劳教。中共豢养的公安在没有履行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将齐伟暴力绑架、送洗脑班、非法关押在朝阳看守所至今。同时两次上门野蛮抄家,还威胁要抓捕齐伟的母亲,老人家担心儿子再加上惊吓,现病发住医院治疗。 全世界的人们都在期望北京奥运能体现真正的奥运精神,实现改善人权的最基本承诺。但中共的反人类本性决定了它的一贯做法,把“奥运”当作“最大政治任务”层层株连的贯彻下去,各地政府部门为了自保官位,加大力度打压善良民众,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把一切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这就是中共政权对世界期望的回应。 中共邪恶本性暴露无遗,光天化日的北京街头,野蛮的拦截车辆和行人检查搜身,借机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上访民众和维权人士。由于邪党长期的教唆灌输,豢养的公安没有任何的道德障碍和约束,手段残暴,恶性事件不断发生。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六日,北大学子、音乐人、四十二岁的大法弟子于宙和妻子许那演唱结束开车回家,被盘查的警察送进了通州看守所,十天后被迫害致死。齐伟案中的杨辉和白少华也是被拦车盘查的警察绑架的。据传要将抓捕的所有人士关押到集中营,直到奥运会结束后再释放。 我们呼吁国际社会能认清中共的邪恶本性,采取有效的措施制止中共犯罪,帮助营救齐伟、白少华、杨辉、许那和正在遭受迫害的数以千万计的法轮功学员,以及在中国大陆的宗教和异议人士,为于宙和其他因中共迫害而殉难的人们伸张正义,维护人类的尊严和奥运的神圣价值! 北京朝阳区公安分局看守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小区街道办事处 北京市朝阳区政府 北京市政府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区公安分局, 副局长王某 139013564189(主管朝阳分局看守所) 北京市朝阳分局安贞派出所010-64419129 |
成文:2008年03月25日 发稿:2008年03月26日 更新:2008年03月26日 04:5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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