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2/3/171631p.html |
否定旧势力对大法弟子身体的迫害 |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二月三日】最近,我周围的一些同修出现了不同的病业状态,有的长时间腿痛,有的严重腹泻,有的脑血栓症状,有的疲劳困倦成天头昏脑胀,还有的住進医院……。 对此,我谈点个人经历和认识。修炼前,算命先生说我寿短,只能活到四十五岁左右。修炼后,我经历几次较大的病业关。开始我总有一念:自己阳寿早到了,这是来取命的。其实这一念是旧势力早就安排好的,只要你承认了,他就可以抓住不放而加大力度迫害你。直到把你迫害死为止,因为它们认为你有这种观念就是人,人到寿就该走。通过学法我从内心感到:关键是在过病业关时法理一定要清楚,主意识一定要强,心一定要正! 记得有一次,我浑身发烧疼的不行,在床上翻来翻去,浑身冒汗,觉得时间好象过了很久,一看表才十来分钟。那真是每一分钟都在咬着牙往前挺。我知道师父就在身边。心里说:师父我能行!这时我感觉邪恶象黑云一样张开两只巨大的手向我慢慢压下来,我能清晰的感到那种黑色物质密度的强大和自己生命的渺小。如果我还是常人,此时就是我命终的时刻。但是,我不停的默念着师父的正法口诀:“法正乾坤,邪恶全灭”。我坚信这正法口诀的威力一定能消灭如山一样压下来的病业。同时我心里坚定的生出一念:“你动不了我!你动不了我!”然而那双黑云一样的巨手并没有停下来,而是一直慢慢的向我压下来,压下来,眼看就贴到鼻尖了,突然停住了。这时我脑子里还是不停的坚定的念着:“法正乾坤,邪恶全灭!灭!灭!灭!”在念的同时我心里有一种强大的正念:你什么都不是,我一定能解体你!解体你!这时我感到那种黑云一样的巨手在慢慢的离开我,渐渐的远去,远去……过了一会,我睁开眼,感觉浑身不那么疼了。又过了一会,感觉一身轻。当然,象这种病业在法理上很好识别。只要放下生死,坚信大法,正念强,它什么都不是。 而下面的情况又不一样了:去年十月份,我又经历一次病业关。表现症状是:口渴,能吃东西,特别到下午四点左右,不吃块面包,不喝几杯水就挺不住,而且浑身没劲,头昏、疲劳。父亲说:“你这是糖尿病的典型症状,快上医院查一查。”我没在意,心想,只要不影响做“三件事”就行。可是,一个月过去了,症状越来越严重,最后两天有点挺不住了。这时,我才警觉起来。心想:这是师父安排的吗?师父能让我整天这个状态去救度世人吗?师父早就给我净化身体了,还不断的在每个境界给我灌顶,哪来的糖尿病呢?这百分之百的是旧势力的迫害,这还了得!必须铲除!于是,我立即坐下来,立掌发正念:彻底铲除旧势力对我身体的迫害,坚决否定他们的一切安排!企图借糖尿病症状迫害我,我坚决不承认、不接受!我就走我师父安排的路!其它一切都不要!请师父加持并为弟子做主!同时,我在心里对旧势力说:这就是我坚定的选择!如果你们还敢继续迫害我,那就违背了新旧宇宙的理,那全宇宙所有的众神都会一起来消灭你们!一个下午时间,我连续发了三次正念。发一次正念症状减轻一些,第二天既不渴也不饿了,一身轻。 这里的关键是能分清哪些是正常的消业?哪些是邪恶迫害?不管是哪种情况,师父在法中都讲的很清楚。只有学好法才能明察秋毫,才能坚定的走过去。当然,每个人的精進成度和自身的因素都不一样,修炼没有公式,只要正念正行,什么关也挡不住。 这里我认为有两点很重要。 一、对自己的病业状态要准确的判断:这是不是旧势力干扰?如果是,一定要发出强大正念铲除,同时请师尊加持。这等于我们在修炼的路上迈出了一大步(惊心动魄的一大步)。在铲除的同时心里不要犹豫,这样行不行啊?以后还能不能犯啊?一定要自信,要稳,要有势如破竹将病业一念灭尽之势!这不是人得病怎么治的问题,而是修炼人用法的威力在正念正行的表现。如果真能做到,瞬间病业就没了。 二、向内找,查漏洞。邪恶在迫害我们时都是在“人心”上下手。一位老年同修,晚上从儿子家回来时,儿媳告诉她:楼下有狗小心点。结果她经过那家门口时,总怕狗出来咬她,一紧张,一害怕,一脚踩空摔倒了,腿疼的不行。开始她认为这是消业,还坦然的承受着。结果,越来越严重。拖了一年多还没好。不仅耽误救世人,自身的状态也让世人不理解。如果一开始能在法理上马上悟上来并查找自己,状态会很快改变。也不会有以后旧势力钻空子拖了那么久。可是这位老同修没有找自己和坚定的铲除旧势力的安排,而是硬挺着。期间还采用一些常人的土办法治疗。在这种情况下邪恶怎么会放弃对其迫害呢?师父看你正念不强,法理不清,又怎么能管你呢?其实,还是把自己当成了人。正法到了最后,大法弟子对旧势力迫害我们身体的千变万化的表现形式都应该能够识别,对自身出现的状态都能清楚的洞察其原因和知道如何解决。只有多学法,学好法,正念强,心坚定就是最好的良药。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8/2/15/94370p.html) |
成文:2008年02月02日 发稿:2008年02月03日 更新:2008年02月11日 12:1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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