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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而复得的话费


文/中国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五日】一个多月前,母亲由于一名同修的手机丢失,而暂停使用手机,最主要也是因为没什么重要的事情。十一月二十七日那天,有点事,好不容易才找到了她。晚上回家母亲就让我给她查一下话费,当我拨通了服务台查完后,一声大叫:“老爸,你猜我妈的话费还剩多少钱?”父母都愕然了,我又问了一遍,老爸说:“大概能剩两块多钱吧……”我说:“错了,是一百二十四块八角钱!整整多出了一百元”。

我猜应该是谁用充值卡交费,充错了,查短信箱更证实了我的猜测,并且对方还发过来一条短信:告诉我们她充错了。母亲当时就说要把钱还给人家,无论对方是谁。但是父亲(未修炼)却不赞同,父亲说:“这钱又不是偷的;也不是抢的,是对方自己充错了,不用还。”但我和母亲都坚决反对父亲的观点,母亲说:“要搁现在的常人,一般都会象你这么去做,但我们是个修炼人,是要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的人,师父说过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先他后我,要做到无私无我,要站在对方的角度多替别人着想,你想对方该多着急、伤心呀!”在母亲的开导下,父亲默许了。

第二天母亲便按照短信上的号码,给对方打了个电话,对方是一位在开发区的女士,母亲告诉她:“因为我是学法轮功的,是一个修炼的人,师父告诉我们处处事事都要按真、善、忍的标准衡量自己,所以我会把钱分文不少的归还给你,你一定要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母亲并给她做了“三退”。对方听后非常的惊喜,惊喜之余更多的是感动,一个劲的说“谢谢,谢谢了,我记住了”。

放下电话,我和母亲便去把话费给她存上了,她收到话费后发了个短信过来说:“谢谢您,我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给您发的短信,没有想到您不但亲自给我打了个电话,还真的把话费给我存上了,没有想到我的话费真的会失而复得。谢谢您,好人一定会有好报的!”

看完她的短信,我和母亲都欣慰的笑了,没有什么比世人明白真相更让人高兴的事了。

成文:2008年02月14日  发稿:2008年02月15日  更新:2008年02月14日 21: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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