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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淑珍母女分别被枉刑七年和八年(图)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黑龙江双鸭山市大法弟子郭淑珍、田小玄母女,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分别被邪党法院非法判重刑七年、八年。以下曝光郭淑珍、田小玄母女这次被迫害过程。


郭淑珍

田小玄

郭淑珍,女,六十多岁,大法弟子,居住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向阳小区供电大院。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双鸭山市尖山分局双山派出所副所长韩晓秋带领警察彭涧秋、宏伟等人到郭淑珍住处,撬开房门,闯进屋内,非法抄家,抢走人民币七千元、手提电脑一部、移动硬盘一个、激光打印机一台、彩色打印机一台、复印机一台、切纸刀两把、大小订书器各一个、复印纸7件、彩色复印纸2件、塑封机一台、塑封膜二十多袋、冷裱膜2包、空白光盘600个、光盘袋15包、师父法像及大法书籍多本。恶警将郭淑珍及三名家人绑架走,三名家人被非法扣押24小时,郭淑珍被劫持到双鸭山市看守所。

田小玄,女,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人,郭淑珍的女儿,也是大法弟子。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恶警在非法抄郭淑珍的家时,田小玄正好从外面回来,看到家被抄,转头就走,从此流离失所。

六月十一日下午,双鸭山市六一零恶徒杜占一、邹德宽、一名网特,伙同宝清县政保科科长谢云桐、白、王秀丽、王心诚、杜云龙、杜福祥、张锐光等人来到宝清县田小玄的临时住处,先以查户口为名敲门,见没有开门,杜占一便从邻居家翻墙跳入,撬开窗户,随后撬开房门,非法私闯民宅。他们也没着装,谢云桐带头,没出示任何证件,就把田小玄绑架至宝清县公安局。宝清县刑侦、经侦也参与其中。

恶警十五天后才出示拘留证,并且逼迫田小玄在拘留证上签字,证上写着拘留七天,但田小玄一直被非法关押,属严重超期羁押。期间,杜福祥及检察院公诉人孙桂诚执法犯法,对田小玄刑讯逼供。田小玄被提审三天两夜,不让睡觉,戴脚镣长时间坐在老虎凳上,这种酷刑会使人坐瘫,双腿无知觉,但外表无任何伤痕。

十一月十八日,宝清县邪党法院对九名大法弟子进行非法审判,田小玄被枉判八年。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的唐吉田律师为田小玄做了无罪辩护,唐吉田律师指出该案件在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多处违法。没有法律地位的机构在主导侦查、起诉和审判,违反刑事诉讼法。唐吉田说:三长会,也就是所谓的公安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这三长会来定什么时候侦查终结,什么时候起诉,什么时候审判等等,这样一些公然违反刑事诉讼法的事情在案件中也存在。

唐吉田还指出:“双鸭山市警方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也就是说传唤啊、拘留啊很多这些文书都是事后补签的。延长拘留期限,也是超期,涉嫌非法拘禁。这一系列都是违反刑事诉讼法第69条的。田小玄等多人证实黑龙江双鸭山警方在侦查过程中刑讯逼供。很多笔录是一个人取证,按照刑事诉讼法是应该两个人取证。还有时间涂改、倒签,这种情况就是掩盖刑讯的事实。因为当庭多人都证实警方不让当事人睡觉,长期让他们在一种身体极度压力状态下,去做一些不利自己的陈述。”

十一月二十六日,双鸭山市尖山区中共邪党人员操控法院对花甲老人郭淑珍、王耀军非法开庭。两位老人被非法羁押十月之久,均被非法判刑七年。

郭淑珍、田小玄母女双双被非法判刑,给她们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在二零零八年六月田小玄被绑架之前,田家也经常受到恶警的骚扰。恶警对母女二人的绑架都是以私闯民宅的方式进行的,所作所为与土匪无异。

中共邪党在夺取政权后最喜欢搞迫害运动,这次奥运也不例外,大量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绑架并被判重刑。希望海内外正义人士能积极帮助现在仍被非法关押的郭淑珍母女,让他们早日获得自由。


迫害责任人:

双鸭山政法委书记王凤春: 0469-4227406 (办)13946696066
双鸭山市公安局长李焱春: 04694233001(办)15331811777
双鸭山检察院检察长: 04694271127(办)

公安局反教大队头目邹德宽 办公室  0469-4233106
杜占一(610打手): 0469-4248910 (办)

双山派出所地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建设路锦程中学旁边
电话
所长谭庆志 办0469-4272557
教导员  办0469-4286115
副所长韩晓秋  警号95705 手机13946669216 
彭涧秋(绑架直接责任人):13796919643、0469-4288334

尖山区检察院
办公室电话 0469-4271127
举报中心 0469--6107226

尖山区法院:
电话0469-4280458  
院长吴敏 办0469-42880497、宅0469-4275798、13904688023
院长室: 0469-4288497
副院长室: 0469-4285618
审判庭庭长江枫:13349336099
刑庭副庭长高志新 13019044496
刑庭办公室: 0469-4284239
执行庭办公室: 0469-4284265
行政庭: 0469-4284257
民庭: 0469-4284292
立案庭: 0469-4272631
审监庭: 0469-4284282
办公室: 0469-4280458

尖山区检察院:
检察长室: 0469-4271127
副检察长室: 0469-4271153、0469-4271193
办公室: 0469-4270622  
传真室: 0469-4285454
政工科: 0469-4270512  
公诉科: 0469-4270569
侦查监督科: 0469-4270563  
控告申诉科: 0469-4270585
职务犯罪预防科: 0469-4270586  
民事行政检察科: 0469-4270536
反贪污贿赂工作局: 0469-4270519  
渎职侵权检察局: 0469-4270516
收发室: 0469-4270916  
举报中心: 0469-4272000

宝清县公安局长任树凯 办0469-5423678、宅0469-4288719、13803690719
宝清县检察院长王春福 办0469-5437855、宅04694260117、13314699557
宝清县法院李青春 办0469-5422681、办04698590777、13504646777
赵忠民  办0469-5429998、 13904886658

宝清县委
书记:张 野  办0469-5422209、13359657777
县长:朱海涛  办0469-5418002、 13555456789
薛秀萍(宝清政法委书记 0469-5439505、宅04695816877、13555447017

发稿:2008年12月26日  更新:2008年12月26日 10: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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