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25/192236p.html
【字号】  
控诉河北迁安市国保恶队长彭明辉迫害无辜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河北省迁安市邪党人员操控法院近日对李青松、李彦奎、崔庆如、张贺文、赵明华等多名大法弟子已进行多次所谓的非法开庭审判,结果均因证据不足,无罪却拒不放人,可是至今仍然非法关押在迁安市看守所,已有一年多了。

李彦奎是2007年10月9日在工作单位上班时被非法绑架的;崔庆如是二零零七年十月十日晚上在家被恶警围困后非法绑架;张贺文是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一日在家中被非法绑架;赵明华是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二日在家中被非法绑架。李青松是十月一日晚上十一点多钟在建昌营镇小庄子村老家被非法绑架。

经过核实调查,迁安市国保大队队长彭明辉,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多年来一直追随江泽民流氓犯罪集团不遗余力的参与迫害一群手无寸铁的善良无辜大法弟子。以下是对彭明辉的公开控诉状。

控诉状

被告:迁安市国保大队队长彭明辉。

案由:被告的行为侵害及剥夺了原告的人身自由权和信仰自由。

诉讼请求:

1. 令被告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修炼者停止迫害、立即无条件释放。
2. 赔偿原告非法关押期的经济损失。
3. 向原告公开道歉。
4. 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事实及理由:

崔庆茹,女,联社内退职工,二零零七年十月十日晚上,在家中遭恶警非法绑架,抢走卫星接收器和电脑等私人物品、当晚被挟持到迁安看守所。被绑架期间,恶警浦永来用电棍电崔庆茹后背,还用脚狠踢她。恶警浦永来经手从崔庆茹弟弟手中勒索二万元现金后,让崔庆茹“取保候审”回家。但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一点左右,恶警以“有点事”为由将她骗至迁安市公安局,然后由浦永来把她劫持到迁安看守所。以所谓的“上边”的“逮捕证”批下来为借口,非法开庭。现被非法关押在迁安市看守所(迁安镇毛洼村北)。

李彦奎,男,迁安市农行职工,李彦奎在单位上班时,被非法绑架,随后从家中抢走卫星接收器及个人物品等,在迁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遭到恶警哈福龙长时间电棍电击等酷刑折磨,现被非法关押在迁安市看守所。

张贺文,男,农行退休职工,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一日,在家中遭恶警非法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迁安市看守所。

李青松,男,农经中心职工,曾多次遭恶警非法绑架。二零零七年十月份以来这是他在家中第三次遭恶警非法绑架,十月一日晚上十一点多钟,迁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浦永来带领几名恶警翻墙入室,在建昌营镇小庄子村李青松的老家再次把大法弟子李红梅、李青松姐弟俩非法绑架,抢走李青松黑色手提包一个。李青松的手提包内有人民币五千元、大法书、钥匙等个人物品。李红梅已回家,李青松现被非法关押在在迁安市看守所。

赵明华,女,教师,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二日,在家中遭恶警非法绑架,遭到恶警用电棍电击,现被非法关押在迁安市看守所。

以上绑架行动都是在彭明辉的授意下所为,这种公然在善良的大法学员家里胡作非为,非法进行抄家、绑架,勒索钱财的劣行,已构成了执法犯法罪。

众所周知,法轮功是信仰群体,法轮功学员是以“真、善、忍”为准则修心向善,宽容待人,是一群道德高尚的好人,九年来对法轮功群体的疯狂打压与迫害,给法轮功修炼者造成的精神与肉体的摧残与伤害令人无法想象,然而,法轮功学员始终本着大善大忍的慈善之心,不怨不恨,不记不报,一心想唤回那些在无知中犯罪的人的良知善念,可是邪恶之人利欲熏心,错把修炼者的高尚行为当作软弱可欺,错把修炼者的金玉良言当作迫害证据,既然如此,那就请被告及那些还在参与迫害的人,看一看到底是谁在犯罪,是谁泯灭良知,在败坏道德,是谁助纣为虐,在把中华民族导向罪恶的深渊,是谁在触犯法律,执法犯法。

《宪法》第36条关于公民享有信仰自由权利的规定,《刑法》第245条构成非法搜查罪,第251条构成非法剥夺公民有信仰自由罪,第234条构成故意伤害罪。《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自由,在民众的视听权被堵塞,电视报纸对法轮功报道极尽污蔑的情况下,法轮功学员向广大民众善意的讲大法真相是合法的、符合宪法所规定的。《宪法》规定:公民有向国家机关、个人提出批评的权利。依据宪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是合法的。

被告彭明辉的一切迫害手段和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作为法轮大法修炼者,同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他们没有犯罪,他们没有触犯国家任何法律,他们信仰“真、善、忍”,自觉做好人。如今他们身陷囹圄,完全是江泽民及其帮凶凌驾于宪法之上的迫害所致。

中共在奥运过后继续粉饰太平,继续愚弄百姓,背后在迫害法轮功。在中国发生的持续九年的非人迫害,中共把政府变成了黑社会团伙,把公、检、法、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等这些制止犯罪的部门变成了直接对好人犯罪的黑窝,把本应维护正义的警察变成了罪犯。九年来,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中,其手段之残忍空前绝后!尽管中共采取各种卑鄙的手段阻止法轮功学员对遭受酷刑折磨,被活体摘取器官等等罪行曝光,利用各种媒体不断地造谣、诬陷法轮功,混淆民众的视听,强迫司法界参与迫害,不许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但九年来,海内外法轮功学员们和平理性地向全世界民众讲述被迫害真相,越来越多的人明白了法轮功真相,越来越多的人站到正义的一边。

法轮大法传出十几年,很多人心里明白,大法教人以“真、善、忍”为原则,慈悲待人,珍惜生命,至今有80多个国家的人修炼大法,世界各国已相继成立了明慧学校,教育孩子们从小学习大法做好人,各国政府和机构给法轮大法的褒奖三千多项,还有很多政要和正义之士站出来为法轮功鸣冤。

大法使无数人身体健康,人心向善,道德回升,我们自费印制真相资料,冒着被抓、被打、被劳教、被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的危险,就是为让民众了解“法轮大法好”,让可贵的中国人知道法轮功真相,我们希望所有的人幸福而光明的生活。

目前,江泽民、罗干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已在几十个国家被起诉,全球审江大联盟、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已经成立,誓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送上法庭,令其承负道德和法律的责任。

2002年6月,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发现的亿年藏字石上惊现“中国共产党亡”六个大字,三批专家小组实地考察得出结论:这六个字是自然形成的,无人工开凿痕迹。《九评共产党》一书带来了四千五百多万人的退党、团、队大潮,接连不断的天灾人祸和乱世败象也昭示着天灭中共的到来。

迁安市大法弟子被迫害的各案例均已收载于国际互联网,包括迁安市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人的名字都已上了恶人榜。

作为法官应该依法行事,如果只为眼前的利益而依据上面命令和所谓司法实践中的惯例不计后果,不负责任的迫害无辜的法轮功修炼者,终将成为参与迫害者的罪证,受到法律制裁。

善恶有报是天理,善待大法弟子,惩治恶人,还司法于公正,还民于公平,这是一名司法工作者最神圣的职责,不容亵渎,希望法官能做出公正的抉择。

具状人:受害的法轮功修炼者及亲友

2008年12月23日

成文:2008年12月24日  发稿:2008年12月25日  更新:2010年03月17日 02:02:24

意见建议请寄 feedback@minghui.org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10 MINGHUI.ORG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