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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惊醒的事件
文/长春大法学员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回到家,打开信箱出现了一封信。信中装有一份《明慧周报》,还有一个小册子。小册子集合了师父在二零零八年的新经文。但在最后是一篇假经文。

这篇所谓的“经文”明慧网没有发表过。假经文出笼的形式上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把假经文和真经文混在一起。这也表明制作假经文的乱法用意十分险恶。我们应该严肃的注意这件事情的严重性。公然在法中掺假,这真是罕见,动一个字都是天大之罪!

我们都清楚,就是师父自己的东西,师父亲口讲的话,亲手写的东西,只要没有签名由明慧网发表,学员私自整理传阅,都应以假经文论之,并定性为乱法。这在《精進要旨》中的论述是毫不含糊的。师父反复叮咛我们,外面的人永远不可能使法改变,乱法的只能是内部弟子。我们不要仅仅因为自己自信是弟子就不会做出乱法的事。

我想,只要是假的,我们就应该当机立断,我们不应为假经文中的只言片语所迷惑。我们都懂得一个法理,你认同它的一个字,那邪的东西就上身,请神容易送神难。对于假的东西我们不要抱任何侥幸和幻想。

由于信函未注明身份,不能当面和送信的同修切磋,但是我希望您能够严肃的掂量一下这件事,我直感上觉得您不是假经文的作者,您可以审视一下身边的人,看他们的言行是不是符合法,找一下假经文的来源,做一点力所能及的对法负责的事。自己所不及的可以借助网络和整体的力量。愿我们一起走正以后的路。

发稿:2008年12月01日  更新:2008年11月30日 20: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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