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五日】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湖北随州市妇幼保健院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吴院长找法轮功学员邱立兰医生(女)谈话,说奥运前就在找她,一直不见她在单位楼居住。为此“六一零”强行勒索单位几千块钱,并将邱医生十一月份的一千多元工资拿走,只留了三百多元生活费。六一零人员并扬言,若再不见邱立兰回单位居住,就扣发全部工资。此事件直接当事人是随州市六一零周某、何某,院方书记朱某、院长何某、院长吴某屈从参与了此事。此事是中共邪党“六一零”在奥运期间统一大规模迫害法轮功学员未遂后的延续迫害事件。不在单位居住,犯了什么法?
事实上,邱立兰医生年事已高退了休。由于长期遭受随州“六一零”各种形式迫害,身体状况一直不是很好。九月份刚做完手术。因身体和精神状况需要人照顾,在单位以外的亲戚家居住,利于早日康复。这种事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截至今日,随州市“六一零”还在给单位施加压力,延续对邱立兰医生的迫害。在此,我们出于善意,保留相关责任人的有关信息不予公布,忠告相关人员看清中共邪党的真面目,立即悬崖勒马,停止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退还勒索邱医生的正当合法工资。